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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亚当.斯密:道德情操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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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亚当.斯密:道德情操论 Empty 亚当.斯密:道德情操论

    帖子 由 Admin 周五 十月 23, 2009 8:13 pm

    THE THEORY OF MORAL SENTIMENTS

    道德情操论

    亚当.斯密 著

    蒋自强 钦北愚 朱钟棣 沈凯璋 译

    胡企林 校

    译者序言

    告读者

    第一卷:论行为的合宜性

    第一篇:论合宜感

    第一章 论同情

    第二章 论相互同情的愉快

    第三章 论通过别人的感情同我们自己的感情是否一致,来判断它们是否合宜的方式

    第四章 续前章

    第五章 论和蔼可亲和令人尊敬的美德

    第二篇:论各种不同的适宜的***程度

    第一章 论从肉体产生的各种***

    第二章 论由于想象的某种特殊倾向或习惯而产生的那些***

    第三章 论不友好的***

    第四章 论友好的***

    第五章 论自私的***

    第三篇:论幸运和不幸对人们判断行为合宜性所产生的影响;以及为什么在一种情况下比在另一种情况下更容易得到人们的赞同

    第一章 虽然我们对悲伤的同情一般是一种比我们对快乐的同情更为强烈的感情,但是它通常远远不如当事人自然感受到的强烈

    第二章 论野心的起源,兼论社会阶层的区别

    第三章 论由钦佩富人和大人物,轻视或怠慢穷人和小人物的这种倾向所引起的道德情操的败坏

    第二卷:论优点和缺点;或,报答和惩罚的对象

    第一篇:论对优点和缺点的感觉

    引言

    第一章 任何表现为合宜的感激对象的行为,显然应该得到报答;同样,任何表现为合宜的愤恨对象的行为,显然应该受到惩罚

    第二章 论合宜的感激对象和合宜的愤恨对象

    第三章 不赞同施恩者的行为,就几乎不会同情受益者的感激;相反,对损人者的动机表示赞同,对受难者的愤恨就不会有一点同情

    第四章 对前面几章的扼要重述

    第五章 对优点和缺点感觉的分析

    第二篇:论正义和仁慈

    第一章 两种美德的比较

    第二章 论对正义、悔恨的感觉,兼论对优点的意识

    第三章 论这种天性构成的作用

    第三篇:就行为的优点或缺点,论命运对人类情感所产生的影响

    引言

    第一章 论这种命运产生影响的原因

    第二章 论这种命运产生影响的程度

    第三章 论这种情感变化无常的最终原因

    第三卷:论我们评判自己的情感和行为的基础,兼论责任感

    第一章 论自我赞同和不赞同的原则

    第二章 论对赞扬和值得赞扬的喜爱;兼论对责备和该受责备的畏惧

    第三章 论良心的影响和权威

    第四章 论自我欺骗的天性,兼论一般准则的起源和效用

    第五章 论道德的一般准则的影响和权威,以及它们被公正地看作造物主的法则

    第六章 在什么情况下,责任感应该成为我们行为的唯一原则;而且在什么情况下,它应该同其它动机一起发生作用

    第四卷:论效用对赞同情感的作用

    第一章 论效用的表现赋予一切艺术品的美,兼论这种美所具有的广泛影响

    第二章 论效用的表现赋予人的品质和行为的美,以及关于这种美的概念可能在何种程度上被看成一种原始的赞同原则

    第五卷:习惯和风气对有关道德赞同和不赞同情感的影响

    第一章 论习惯和风气对我们有关美和丑的看法的影响

    第二章 论习惯和风气对道德情感的影响

    第六卷:论有关美德的品质

    引言

    第一篇:论个人的品质,就它对自己幸福的影响而言;或论谨慎

    第二篇:论个人的品质,就它可能对别人的幸福发生影响而言

    引言

    第一章 论天性致使个人成为我们关心和注意的对象所依据的次序

    第二章 论天性致使社会团体成为我们慈善对象的次序

    第三章 论普施万物的善行

    第三篇:论自我控制

    第六卷结论

    第七卷:论道德哲学的体系

    第一篇:论应当在道德情感理论中加以考察的问题

    第二篇:论已对美德本质作出的各种说明

    引言

    第一章 论认为美德存在于合宜性之中的那些体系

    第二章 论认为美德存在于谨慎之中的那些体系

    第三章 论认为美德存在于仁慈之中的那些体系

    第四章 论放荡不羁的体系

    第三篇:论已经形成的有关赞同本能的各种体系

    引言

    第一章 论从自爱推断出赞同本能的那些体系

    第二章 论把理性视为赞同本能的根源的那些体系

    第三章 论把情感视为赞同本能的根源的那些体系

    第四篇:论不同的作者据以论述道德实践准则的方式

    译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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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帖子 由 Admin 周五 十月 23, 2009 8:14 pm

    第一卷 论行为的合宜性

    (本卷共三篇)

    第一篇:论合宜感

    第一章:论同情

      无论人们会认为某人怎样自私,这个人的天赋中总是明显地存在着这样一些本性,这些本性使他关心别人的命运,把别人的幸福看成是自己的事情,虽然他除了看到别人幸福而感到高兴以外,一无所得。这种本性就是怜悯或同情,就是当我们看到或逼真地想象到他人的不幸遭遇时所产生的感情。我们常为他人的悲哀而感伤,这是显而易见的事实,不需要用什么实例来证明。这种情感同人性中所有其它的原始感情一样,决不只是品行高尚的人才具备,虽然他们在这方面的感受可能最敏锐。最大的恶棍,极其严重地违犯社会法律的人,也不会全然丧失同情心。

      由于我们对别人的感受没有直接经验,所以除了设身处地的想象外,我们无法知道别人的感受。当我们的兄弟在受拷问时,只要我们自己自由自在,我们的感觉就不会告诉我们他所受到的痛苦。它们决不、也决不可能超越我们自身所能感受的范围,只有借助想象,我们才能形成有关我们兄弟感觉的概念。这种想象力也不能以另外的方式帮助我们做到这一点,它只能告诉我们,如果身临其境的话,我们将会有什么感觉。我们的想象所模拟的,只是我们自己的感官的印象,而不是我们兄弟的感官的印象。通过想象,我们设身处地地想到自己忍受着所有同样的痛苦,我们似乎进入了他的躯体,在一定程度上同他像是一个人,因而形成关于他的感觉的某些想法,甚至体会到一些虽然程度较轻,但不是完全不同的感受。这样,当他的痛苦落到我们身上,当我们承受了并使之成为自己的痛苦时,我们终于受到影响,于是在想到他的感受时就会战慄和发抖。由于任何痛苦或烦恼都会使一个人极度悲伤,所以当我们设想或想象自己处在这种情况之中时,也会在一定程度上产生同我们的想象力的大小成比例的类似情绪。

      如果认为这还不够清楚的话,那么大量明显的观察可以证实,正是由于我们对别人的痛苦抱有同情,即设身处地地想象受难者的痛苦,我们才能设想受难者的感受或者受受难者的感受的影响。当我们看到对准另一个人的腿或手臂的一击将要落下来的时候,我们会本能地缩回自己的腿或手臂;当这一击真的落下来时,我们也会在一定程度上感觉到它,并像受难者那样受到伤害。当观众凝视松弛的绳索上的舞蹈者时,随着舞蹈者扭动身体来平衡自己,他们也会不自觉地扭动自己的身体,因为他们感到如果自己处在对方的境况下也必须这样做。性格脆弱和体质层弱的人抱怨说,当他们看到街上的乞丐暴露在外的疮肿时,自己身上的相应部位也会产生一种搔痒或不适之感。因为那种厌恶之情来自他们对自己可能受苦的想象,所以如果他们真的成了自己所看到的可怜人,并且在自己身体的特定部位受到同样痛苦的影响的话,那么,他们对那些可怜人的病痛抱有的厌恶之情会在自身特定的部位产生比其它任何部位更为强烈的影响。这种想象力足以在他们娇弱的躯体中产生其所抱怨的那种搔痒和不适之感。同样,最强健的人看到溃烂的眼睛时,他们自己的眼睛也常常由于相同的原因产生一种非常明显的痛感;眼睛这一器官在最强壮的人身上,要比最虚弱的人身上的其它任何部位更为脆弱。

      引起我们同情的也不仅是那些产生痛苦和悲伤的情形。无论当事人对对象产生的***是什么,每一个留意的旁观者一想到他的处境,就会在心中产生类似的***。我们为自己关心的悲剧或罗曼史中的英雄们获释而感到的高兴,同对他们的困苦感到的悲伤一样纯真,但是我们对他们的不幸抱有的同情不比对他们的幸福抱有的同情更真挚。我们同情英雄们对在困难之时未遗弃他们的那些忠实朋友所抱有的感激之情;并且极其赞同他们对伤害、遗弃、欺骗了他们的背信弃义的叛徒们所抱有的憎恨之情。在人的内心可能受到影响的各种***之中,旁观者的情绪总是同他通过设身处地的想象认为应该是受难者的情感的东西相一致的。

      “怜悯”和“体恤”是我们用来对别人的悲伤表示同感的词。“同情”,虽然原意也许与前两者相同,然而现在用来表示我们对任何一种***的同感也未尝不可。

      在某些场合,同情似乎只来自对别人一定情绪的观察。***在某些场合似乎可以在转瞬间从一个人身上感染到另一个人身上,并且在知道什么东西使主要当事人产生这种***之前就感染他人。例如,在一个人的脸色或姿态中强烈地表现出来的悲伤或快活,马上可以在旁观者心中引起某种程度相似的痛苦或欣喜之情。一张笑脸令人赏心悦目;悲苦的面容则总是令人伤感。

      但并非情况总是这样,或并非每一种***都是如此。有一些***的表露,在我们获悉它由以产生的事情之前,引起的不是同情,反而是厌恶和反感。发怒者的狂暴行为,很可能激怒我们去反对他本人而不是他的敌人。因为我们不知道他发怒的原因,所以也就不会体谅他的处境,也不会想象到任何类似它所激发的***的东西。但是,我们清楚地看到他对其发怒的那些人的情况,以及后者由于对方如此激怒而可能遭受的伤害。因此,我们容易同情后者的恐惧或忿恨,并立即打算同他们一起反对使他们面临危险的那个发怒者。

      倘若正是这些悲伤或高兴的表情使我们产生一定程度的相似情绪,这是由于这些表情使我们心中浮起有关落在我们所看到的人头上的好的或坏的命运的一般念头;由于这些***足以使我们有所感动。悲伤或高兴只影响感觉到那些情绪的人,它们的表露不像愤恨的表情那样能使我们心中浮起有关我们所关心的任何他人以及其利益同他对立的人的念头。因此,有关好的或坏的命运的一般念头会引起我们对遭遇这种命运的人的某种关切;而有关暴怒的一般念头却激不起我们对被触怒的人的任何同情。天性似乎教导我们更为反对去体谅这种***。在知道发怒的原因之前,我们对此都是打算加以反对的。

      甚至在知道别人悲伤或高兴的原因之前,我们对它们的同情也总是很不充分的。很明显,一般的恸哭除了受难者的极度痛苦之外并没有表示什么,它在我们身上引起的与其说是真正的同情,毋宁说是探究对方处境的好奇心以及对他表示同情的某种意向。我们首先提出的问题是:你怎么啦?在这个问题待到解答之前,虽然我们会因有关他不幸的模糊念头而感到不安,并为弄清楚对方的不幸遭遇而折磨自己,但是我们的同情仍然是无足轻重的。

      因此,同情与其说是因为看到对方的***而产生的,不如说是因为看到激发这种***的境况而产生的。我们有时会同情别人,这种***对方自己似乎全然不会感到,这是因为,当我们设身处地地设想时,它就会因这种设想而从我们自己的心中产生,然而它并不因现实而从他的心中产生。我们为别人的无耻和粗鲁而感到羞耻,虽然他似乎不了解自己的行为不合宜;这是因为我们不能不因自己做出如此荒唐的行为而感到窘迫。

      对人性稍存的那些人来说,在使人面临毁灭状态的所有灾难中,丧失理智看来是最可怕的。他们抱着比别人更强烈的同情心来看待人类的这种最大的不幸。但那个可怜的丧失理智的人却也许会又笑又唱,根本不觉得自己有什么不幸。因此,人们看到此种情景而感到的痛苦并不就是那个患者感情的反映。旁观者的同情心必定完全产生于这样一种想象,即如果自己处于上述悲惨境地而又能用健全理智和判断力去思考(这是不可能的),自己会是什么感觉。

      当一个母亲听到她的婴孩在疾病的折磨中呻吟而不能表达他的感受的时候,她的痛苦是什么呢?在她想到孩子在受苦时,她把自己的那种无助的感觉,把对孩子的疾病难以逆料的后果的恐惧同婴孩的实际的无助联系起来了。由此,在她自己的忧愁中,产生了有关不幸和痛苦的极为完整的想象。然而,婴孩只是在这时感到不适,病情并不严重,以后是完全可以痊愈的,缺乏思虑和远见就是婴孩免除恐惧和担心的一副良药。但是成人心中的巨大痛苦,一旦滋长起来却是理性和哲理所无法克制的。

      我们甚至同情死者,而忽视他们的境况中真正重要的东西,即等待着他们的可怕的未来,我们主要为刺激我们的感官但对死者的幸福不会有丝毫影响的那些环境所感动。我们认为,死者不能享受阳光,隔绝于人世之外,埋葬在冰凉的坟墓中腐烂变蛆,在这个世界上消声匿迹,很快在最亲密的朋友和亲属的感伤和回忆中消失,这是多么不幸啊!我们想,自己确实不能对那些遭受如此可怕灾难的人过多地表示同情。但当他们处在被人遗忘的危险之中时,我们的同情溢美之词似乎就倍增了;通过我们加在死者记忆中的虚荣感,为了自己的悲切,我们尽力人为地保持自己有关他们不幸的忧郁回忆。我们的同情不会给死者以安慰,似乎更加重了死者的不幸。想到我们所能做的一切都是徒劳的,想到我们无论怎样消除死者亲友的悲哀,无论怎样消除他们对死者的负疚和眷恋之情,也不会给死者以安慰,只会使我们对死者的不幸感到更加悲伤。死者的幸福决不会因之而受到影响;也不会因之而扰乱自己静谧的安眠。认为死者自然具有阴沉而又无休无止的忧郁心理,这种想法盖起源于我们与因他们而产生的变化的联系之中,即我们对那种变化的自我感觉之中;起源于我们自己设身处地,以及把我们活的灵魂附在死者无生命的躯体上——如果允许我这样说的话;由此才能设想我们在这种情况下所具有的情绪。正是这个虚幻的想象,才使我们对死亡感到如此可怕。这些有关死后情况的设想,在我们死亡时决不会给我们带来痛苦,只是在我们活着的时候才使我们痛苦。由此形成了人类天赋中最重要的一个原则,对死亡的恐惧——这是人类幸福的巨大破坏者,但又是对人类不义的巨大抑制;对死亡的恐惧折磨和伤害个人的时候,却捍卫和保护了社会。

    第二章:论相互同情的愉快

      不管同情的原因是什么,或者它是怎样产生的,再也没有比满怀***地看到别人的同感更使我们高兴,也没有比别人相反的表情更使我们震惊。喜欢从一定的细腻的自爱之心来推断我们全部情感的那些人,根据他们的原则,自以为全然说明了这种愉快和痛苦的原因。他们说,一个人感到自己的软弱和需要别人帮助时,看到别人也有这种感觉,就会高兴,因为他由此而确信会得到那种帮助;反之,他就不高兴,因为他由此而认定别人会反对自己。但是,愉快和痛苦的感觉总是瞬息即逝的,并且经常发生在那种毫无意义的场合,因而似乎很明显,它们不能从任何利已的考虑中产生。当一个人尽力去逗引同伴之后,环顾四周发现除了自己之外没有一个人对他的俏皮话发笑,他就感到屈辱;相反,同伴们的欢笑则使他至为愉快。他把同伴们的感情同自己的感情一致看成是最大的赞赏。

      虽然他的愉快和痛苦的确有一部分是这样产生的,但是愉快似乎并非全部来自同伴们表示同情时所能增添的欢笑之中,痛苦似乎也不是全部来自他得不到这种愉快时的失望。当我们反复阅读一本书或一首诗以致不能再从自己的阅读中发现任何乐趣时,我们依然可以从为同伴朗读中得到乐趣。对同伴来说,它充满着新奇的魅力。我们体会到在他心中而不再能在我们心中自然地激发起来的那种惊讶和赞赏;我们与其说是用自己的眼光,不如说是从同伴的角度来仔细玩味它们所描述的思想,并由于我们的乐趣跟同伴一致而感到高兴。相反,如果同伴似乎没有从中得到乐趣,我们将感到恼火,并且在向同伴朗读它们时也不再能得到任何愉快。这里的情况与前面的事例相同。毫无疑问,同伴的欢乐使我们高兴,他们的沉默也的确使我们失望。虽然这在一种场合给我们带来了愉快,而在另一种场合给我们带来了痛苦,但是,任何一者都决不是愉快或痛苦的唯一原因;而且,虽然我们的感情与别人相一致看起来是愉快的一个原因,它们之间的相背似乎是痛苦的一个原因,但是不能由此说明产生愉快和痛苦的原因。朋友们对我的高兴所表示的同情由于它使我更加高兴而确实使我感到愉快,但是他们对我的悲伤所表示的同情,如果只是使我更加悲伤,就不会给我带来什么快乐。不管怎样,同情既增加快乐也减轻痛苦。它通过提供另一种使人满足的源泉来增加快乐,同时通过暗示当时几乎是唯一可接受的合意感情来减轻痛苦。

      因而可以说:我们更渴望向朋友诉说的是自己不愉快的***而不是愉快的***;朋友们对前者的同情比对后者的同情更使我们感到满足,他们对前者缺乏同情则更使我们感到震惊。

      当不幸者找到一个能够向他倾诉自己悲痛的原因的人时,他们是多么宽慰啊!由于他的同情,他们似乎解除了自己的一部分痛苦,说他同不幸者一起分担了痛苦也并非不合适。他不仅感到与不幸者相同的悲痛,而且,他好像分担了一部分痛苦,感到减轻了不幸者的重压。然而,通过诉说自己的不幸,不幸者在某种程度上重新想到了自己的痛苦。他们在回忆中又想起了使自己苦恼的那些情况。因而眼泪比从前流得更快,又沉浸在种种痛苦之中。但是,他们也明显地由此得到安慰,因为他们从对方同情中得到的乐趣更能弥补剧烈的悲痛,这种痛苦是不幸者为了激起同情而重新提起和想到的。相反,对不幸者来说,最残酷的打击是对他们的灾难熟视无睹,无动于衷。对同伴的高兴显得无动于衷只是失礼而已,而当他们诉说困苦时我们摆出一副不感兴趣的神态,则是真正的、粗野的残忍行为。

      爱是一种令人愉快的感情,恨是一种不愉快的感情;因此我们希望朋友同情自己的怨恨的急切心情,甚于要求他们接受自己友谊的心情。虽然朋友们很少为我们可能得到的好处所感动,我们也能够原谅他们,但是,如果他们对我们可能遭到的伤害似乎漠不关心,我们就完全失去了耐心。我们对朋友不同情自己的怨恨比他们不体会自己的感激之情更为恼火。对我们的朋友来说,他们容易避免成为同情者,但对同我们不和的人来说,他们几乎不可能避免成为敌人。我们很少抱怨他们同前者不和,虽然由于那一原因有时爱同他们进行别扭的争论;但是如果他们同后者友好相处,我们同他们的争论就非常认真了。爱和快乐这两种令人愉快的***不需要任何附加的乐趣就能满足和激励人心。悲伤和怨恨这两种令人苦恼和痛心的情绪则强烈地需要用同情来平息和安慰。

      无论怎样,因为当事人对我们的同情感到高兴,而为得不到这种同情感到痛心,所以我们在能够同情他时似乎也感到高兴,同样,当我们不能这样做时也感到痛心。我们不仅赶去祝贺取得成功的人,而且赶去安慰不幸的人;我们在同能充分同情其心中的一切***的人的交谈中所感到的快乐,好像极大地补偿了一看到他的境况就使我们感到的苦恼。相反,感到自己不能同情对方总是不愉快的;并且,发现自己不能为对方分忧会使我们感到痛心,而不会为免于这种同情的痛苦而感到高兴。如果我们听到一个人为自己遭到不幸大声痛哭,而设想这种不幸落在自己身上时不可能产生如此剧烈的影响,我们就会对他的悲痛感到震惊;并且,因为我们对此不能体谅,就把它看做胆小和软弱。另一方面,另一个人因交了一点好运而过于兴奋和激动,按照我们的看法就会对此表示愤怒。我们甚至对他的高兴表示不满;并且,因为我们不能赞同它,就把它看做轻率和愚蠢。如果同伴们听到一个笑话大声笑个不停,超出了我们认为应有的分寸,我们甚至会大发脾气。

    第三章 论通过别人的感情同我们自己的感情是否一致,来判断它们是否合宜的方式

      在当事人的原始***同旁观者表示同情的情绪完全一致时,它在后者看来必然是正确而又合宜的,并且符合它们的客观对象;相反,当后者设身处地发现前者的原始***并不符合自己的感受时,那么,这些感情在他看来必然是不正确而又不合宜的,并且同激起这些感情的原因不相适应。因此,赞同别人的***符合它们的客观对象,就是说我们完全同情它们;同样,不如此赞同它们,就是说我们完全不同情它们。一个对加害于我表示不满,并看到我确实同他一样对此表示愤恨的人,必然赞同我的愤恨。一个对我的悲痛一直保持同情的人,不能不承认我伤心是合乎情理的。那个对同一首诗或同一幅画表示赞美而且同我的看法确实一致的人,必然认为我的赞美是正确的。那个对同一个笑话发笑,并且与我一起大笑的人,没有理由否认我的笑声是合宜的。相反,在这些不同的情况下,那个与我的感受不同、也不能体会我的情绪的人,不可避免地会非难我的情感,这是因为他的感情同我的感情不一致。如果我的仇恨超过了朋友相应能有的义愤,如果我的悲伤超过了朋友们所能表示的最亲切的体恤之情,如果我对他的赞美太高或者太低以致同他本人不相吻合,如果当他仅仅微笑时我却放声大笑,或者相反,当他放声大笑时我却仅仅微笑;在所有这些场合,一旦他在对客观对象的研究中开始注意到我是如何受此影响的,就必然会按照我们感情之间的或多或少的差别,对我产生或多或少的不满:在上述所有场合,他自己的情感就是用来判断我的情感的标准和尺度。

      赞同别人的意见就是采纳它们,采纳它们就是赞同它们。如果同样的论点使你信服也使我信服,我自然赞同你的说理;如果不是这样,我自然不会对此表示赞同;我也不能想象自己会赞同你的意见而不接受它。因此,人们都承认,是否赞同别人的意见不过是说它们同自己的意见是否一致。就我们对别人的情感或***是否赞同而言,情况也是这样。

      确实,在一些场合,我们似乎表示赞同而没有任何同情或一致的情感;因而,在这些场合,赞同的情感似乎与这种一致的感觉有所不同。然而稍加注意,我们就将相信,即使在这些场合,我们的赞同最终也是建立在同情或这种一致的基础上的。我将从极其普通的事情中举出一个例子,因为在这些事情中人们的判断不大容易为错误的体系所曲解。我们经常会对一个笑话表示赞同,并且认为同伴的笑声十分正确而又合宜,虽然我们自己没有笑,因为或许我们是处在悲伤的情绪之中,或许注意力恰好为其它事物所吸引。可是,我们根据经验知道,什么样的笑话能在大多数场合令人发笑,并知道它属于哪一类。虽然就当时的心情来说,我们不可能轻易地对此表示谅解,但是由于我们感到在大多数场合自己会由衷地同大家一样发笑,所以我们赞同同伴的笑声,感到这种笑声对于客观对象来说是自然的和相称的。

      对其它一切***来说,同样的情况也经常会发生。在街上,一个陌生人带着极为苦恼的表情从我们身边走过;并且我们马上知道他刚刚得到父亲去世的消息。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可能不赞成他的悲痛。然而也经常会发生这样的情况,即:我们并不缺乏人性,可是我们非但不能体谅他这种强烈的悲痛,而且几乎不能想象对他表示最起码的一点点关心。我们也许根本不认识他和他的父亲,或者正忙于其它事务,没有时间用我们的想象力描述必然使他感到忧伤的各种情况。可是,根据经验,我们了解这种不幸必然会使他如此悲痛,而且我们知道,如果我们花时间充分地在各个方面考虑他的处境,我们就会毫无疑问地向他表示最深切的同情。正是在意识到这种有条件的同情的基础上,我们才赞同他的悲痛。即使在并未实际发生那种同情的那些场合也是如此;在这里,一如在其它许多场合,从我们的情感通常同它一致的我们以前的经验中得到的一般规则,会纠正我们当时不合宜的情绪。

      产生各种行为和决定全部善恶的内心情感或感情,可以从两个不同的方面或两种不同的关系来研究:首先,可以从它同产生它的原因,或同引起它的动机之间的关系来研究;其次,可以从它同它意欲产生的结果,或同它往往产生的结果之间的关系来研究。

      这种感情相对于激起它的原因或对象来说是否恰当,是否相称,决定了相应的行为是否合宜,是庄重有礼还是粗野鄙俗。

      这种感情意欲产生或往往产生的结果的有益或有害的性质,决定了它所引起的行为的功过得失,并决定它是值得报答,还是应该受到惩罚。

      近年来,哲学家们主要考察了感情的意向,很少注意到感情同激起它们的原因之间的关系。可是,在日常生活中,当我们判断某人的行为和导致这种行为的情感时,往往是从上述两个方面来考虑的。当我们责备别人过分的爱、悲伤和愤恨时,我们不仅考虑它们往往产生的破坏性后果,而且还考虑激起它们的那些微小原因。或许,他所喜爱的人并非如此伟大,他的不幸并非如此可怕,惹他生气的事并非如此严重,以致能证明某种***如此强烈是有道理的。但假如引起某种***的原因从各方面来说与它都是相称的,我们就会迁就或可能赞同他的激烈情绪。

      当我们以这种方式,来判断任何感情与激起它们的原因是否相称的时候,除了它们和我们自己的一致的感情之外,几乎不可能利用其他的规则或标准。如果我们设身处地地想一想,就会发现它所引起的情感同我们的情感吻合一致,由于同激起它们的客观对象相符相称,我们就自然赞同这些感情;反之,由于过分和不相称,我们就自然不会对此表示赞成。

      一个人的各种官能是用来判断他人相同官能的尺度。我用我的视觉来判断你的视觉,用我的听觉来判断你的听觉,用我的理智来判断你的理智,用我的愤恨来判断你的愤恨,用我的爱来判断你的爱。我没有、也不可能有任何其它的方法来判断它们。

    第四章 续前章

      在两种不同的场合,我们可以通过别人的情感同我们自己的情感是否一致来判断它们是否合宜;一是当激起情感的客观对象被认为与我们自己或我们判断其情感的人没有任何特殊关系时;二是当它们被认为对我们当中的某个人有特殊影响时。

      1.关于那些被认为与我们自己或我们判断其情感的人没有任何特殊关系客观对象;当对方的情感无论何处都跟我们自己的情感完全一致时,我们就认为他是一个品性风雅,鉴赏力良好的人。美丽的田野,雄伟的山峰,建筑物的装饰,图画的表达方式,论文的结构,第三者的行为,各种数量和数字的比例,宇宙这架大机器以它神秘的齿轮和弹簧不断产生不断展现出来的种种现象;所有这些科学和鉴赏方面的一般题材,都是我们和同伴认为跟谁都没有特殊关系的客观对象。我们会以相同的观点来观察它们,并且没有必要为了同有关的客观对象达到感情和情感上最完美的一致而对它们表示同情,或者想象由此引起的情况的变化。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常常会受到不同的影响,这要么是我们不同的生活习惯使自已容易对复杂客观对象的各个部分给予不同程度的注意造成的,或者是我们的智能对这些客观对象具有不同程度的天赋敏锐感造成的。

      当同伴对这类对象的情感和我们对它们的情感明显和容易一致,以及对此我们或许从来没有发现过某个人会和我们不同时,毫无疑问,虽然我们必然会赞同他,然而他似乎不应该因此而得到赞扬和钦佩。但是当他们的情感不仅同我们的感情一致,而且引导我们的情感时,当他在形成感情时似乎注意到我们所忽略的许多事情,并且面对着这些客观对象的各种情况调整了自己的感情时,我们就不仅会表示赞同,而且会对其不寻常和出乎意料的敏锐和悟性感到惊讶和奇怪,他由此似乎应该得到高度的钦佩和称赞。这种为惊讶和奇怪所加深的赞许,构成了宜于称作钦佩的情感,对这种情感来说,称赞是其自然的表达方式。一个人断定如花的美人比最难看的畸形者好看,或者二加二等于四,当然会为世人所赞同,但肯定不会令人钦佩。只是那种具有欣赏力的人的敏锐和精确的鉴别能力——他们能识别美人和畸形者之间那种几乎察觉不到的细微差异;只是那种熟练的数学家多方面的精确性——他们能轻易地解答最错综复杂和纠缠不清的数学比例;只是那些科学和鉴赏方面的泰斗——他们引导着我们的感情,他们广博和卓越的才能使我们惊讶得瞠目结舌,只是他们才激起我们的钦佩,看来应该得到我们的称赞;我们对所谓明智睿见的赞扬,很大一部分就是建立在这一基础之上。

      有人认为,这些才能的有用性,是最先赢得我们称赞的东西;毫无疑问,当我们注意到这一点时,会赋予这些才能以一种新的价值。可是,起初我们赞成别人的判断,并不是因为它有用,而是因为其恰当正确、符合真理和实际情况;很显然,我们认为别人的判断富有才能不是因为其它理由,而是因为我们发现自己的判断跟它是一致的。同样,起初鉴赏力表示赞同,也不是因为其有用,而是因为其恰当和精确,同鉴赏的对象正好相称。有关这一切才能的有用性概念,显然是一种事后的想法,而不是最先赢得我们称赞的那些东西。

      2.关于以某种特殊方式影响我们或我们判断其情感的人的那些客观现象,要保持这种和谐一致就既很困难,同时又极为重要。对于落在我身上的不幸或伤害,我的同伴自然不会用同我用来看待它们的一样的观点来对待它们。它们对我的影响更为密切。我们不是站在同观察一幅画、一首诗或者一个哲学体系时所站的一样的位置来观察它们,因此我们容易受到极其不同的影响。但是,我多半会宽容自己的同伴对于同我和他都无关的一般客观对象所具有的情感同我的情感不一致,而不大会宽容自己的同伴对于像落在我身上的不幸或伤害那样的同我关系密切的事物所具有的情感同我的情感不一致。虽然你看不起我所赞赏的那幅画、那首诗、甚或那个哲学体系,但是我们为此而发生争论的危险却很小。我们中间没有人会合乎情理地过多关心它。它们跟我们中间的随便哪一个人都无关紧要;所以,虽然我们的观点也许相反,但是我们的感情仍然可以非常接近。而就你我都受到特殊影响的那些客观对象而言,情况就大不相同了。尽管你的判断就思辨来说,你的情感就爱好来说同我完全相反,我仍然很可能宽容这些对立;并且如果我有心调和,还可以在你的谈话中甚至在这些题材上找到一些乐趣.但是,如果你对我遭到的不幸既不表示同情也不分担一部分使我发狂的悲伤;或者你对我所蒙受的伤害既不表示义愤也不分担一部分使我极度激动的愤恨,我们就不能再就这些题材进行交谈。我们不能再互相容忍。我既不会支持你的同伴,你也不会支持我的同伴。你对我的狂热和***会感到讨厌,我对你的冷漠寡情也会发怒。

      在所有这种情况下,旁观者与当事人之间可能存在着某些一致的情感。首先,旁观者必定会尽可能努力把自己置于对方的处境之中,设身处地地考虑可能使受害者感到苦恼的每一种细小情况。他会全部接受同伴的包括一切细节在内的事实;力求完善地描述他的同情赖以产生的那种想象中变化了的处境。

      然而作了这样的努力之后,旁观者的情绪仍然不易达到受难者所感受的激烈程度。虽然人类天生具有同情心,但是他从来不会为了落在别人头上的痛苦而去设想那必然使当事人激动的***程度。那种使旁观者产生同情的处境变化的想象只是暂时的。认为自已是安全的,不是真正的受难者的想法,硬是频繁地在他脑海里出现。虽然这不至于妨碍他们想象跟受难者的感受多少有些相似的***,但是妨碍他们想象跟受难者的感情激烈程度相近的任何情况。当事人意识到这一点。但还是急切地想要得到一种更充分的同情。他渴望除了旁观者跟他的感情完全一致之外所无法提供的那种宽慰。看到旁观者内心的情绪在各方面都同自己内心的情绪相符,是他在这种剧烈而又令人不快的***中可以得到的唯一安慰。但是,他只有把自己的***降低到旁观者能够接受的程度才有希望得到这种安慰。如果我可以这样说,他必须抑制那不加掩饰的尖锐语调,以期同周围人们的情绪保持和谐一致。确实,旁观者的感受与受难者的感受在某些方面总会有所不同,对于悲伤的同情与悲伤本身从来不会全然相同;因为旁观者会隐隐意识到,同情感由以产生的处境变化只是一种想象,这不仅在程度上会降低同情感,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在性质上改变同情感,使它成为完全不同的一种样子。但是很显然,这两种情感相互之间可以保持某种对社会的和谐来说足够的一致。虽然它们决不会完全协调,但是它们可以和谐一致,这就是全部需要或要求之所在。

      为了产生这种一致的情感,如同天性教导旁观者去设想当事人的各种境况一样,天性也教导后者在一定程度上去设想旁观者的各种境况。如同旁观者不断地把自己放在当事人的处境之中,由此想象同后者所感受到的相似的情绪那样,当事人也经常把自已放在旁观者的处境之中,由此相当冷静地想象自己的命运,感到旁观者也会如此看待他的命运。如同旁观者经常考虑如果自己是实际受难者会有什么感觉那样,后者也经常设想如果自己是他处境唯一的旁观者的话,他会如何被感动。如同旁观者的同情使他们在一定程度上用当事人的眼光去观察对方的处境那样,当事人的同情也使他在一定程度上用旁观者的眼光去观察自己的处境,特别是在旁观者面前和在他们的注视下有所行动时更是这样;并且,因为他作了这样的设想以后,其***比原来的***大为减弱,所以在他面对旁观者之后,在他开始想到他们将如何被感动并以公正而无偏见的眼光看待他的处境之后,他所感觉的激烈程度必然会降低。

      因此,不管当事人的心情如何被人扰乱,某个朋友的陪伴会使他恢复几分安宁和镇静。一同他见面,我们的心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平息和安静下来。同情的效果是瞬息发生的;所以我们会立即想到他将用来观察我们处境的那种眼光,并开始用相同的眼光来观察自己的处境。我们并不期望从一个泛泛之交那里得到比朋友更多的同情;我们也不能向前者揭示能向后者诉说的所有那些详细情况;因此,我们在他的面前显得非常镇静,并且倾注心力于那些他愿意考虑的有关我们处境的概要说明。我们更不期望从一伙陌生人那里得到更多的同情,因此我们在他们面前显得更为镇静,并且总是极力把自己的***降低到在这种特殊的交往之中可以期待赞同的程度。这也不仅仅是一种装出来的样子;因为如果我们能在各方面控制自己,则一个点头之交在场确实比一个朋友在场更能使我们平静下来,一伙陌生人在场确实比一个熟人在场更能使我们平静下来。

      因此不管什么时候,如果心情不幸失去控制的话,那么交际和谈话是恢复平静的最有效的药物;同样也是宁静、愉快心情最好的保护剂,宁静的心情对自足和享受来说是不可或缺的。隐居和好深思的人,常在家中郁闷地想自己的悲伤事或生气事,虽然他们较为仁慈、宽宏大量并具有高尚的荣誉感,但却很少具有世人所常有的那种平静心情。

    第五章 论和蔼可亲和令人尊敬的美德

      在这两种不同的努力,即旁观者努力体谅当事人的情感和当事人努力把自己的情绪降低到旁观者所能赞同的程度这样两个基础上,确立了两种不同的美德。在前一种努力的基础上,确立了温柔、有礼、和蔼可亲的美德,确立了公正、谦让和宽容仁慈的美德;而崇高、庄重、令人尊敬的美德,自我克制、自我控制和控制各种***——它们使我们出乎本性的一切活动服从于自己的尊严、荣誉和我们的行为所需的规矩——的美德,则产生于后一种努力之中。

      旁观者的同情心似乎反映出他对同自己交往的那些人的全部情感,他为他们的灾难感到悲伤,为他们受到的伤害表示不平,为他们的好运感到高兴,他看来是何等和蔼可亲啊!如果我们设身处地地想一下他的同伴们的处境,我们就会同情他们对他的感激,并体会他们从一个如此充满深情的朋友的亲切同情中肯定会得到的那种安慰。并且,由于相反的原因,其冷酷无情的心只是同情自己,而对别人的幸福或不幸无动于衷的人,看来又是多么令人厌恶啊!在这种场合,我们也体谅他的态度在同他交往的每一个普通人身上所引起的痛苦,特别是在我们最容易同情的那些不幸者和受害者身上所引起的痛苦。

      另一方面,我们从那些在自己的处境中尽力做到心境平静和自制——这构成了一切***的尊严并使自己的***降低到别人能够体谅的程度——的人的行为中,可以感到多么高尚的礼貌和情理啊!我们厌恶那喧扰不已的悲痛——它缺乏细腻之情,用叹息、眼泪和讨厌的恸哭来要求我们给予同情。但是我们对有节制的悲哀、那种无声而恢弘的悲痛却表示敬意,这种悲痛只是在红肿的眼睛、颤抖的嘴唇和脸颊以及隐约的但是感人的全部行为的冷漠中才能发现。它使我们同样地沉默。我们对它表示敬意,抱着不安的心情注意我们的一切行为,唯恐我们不得体的举止扰乱这种和谐的宁静——它需要作出巨大的努力来保持。

      同样,蛮横无礼和狂暴的愤怒,在我们听任猛烈的怒火无休止地发作时,是最令人讨厌的客观对象。但是我们钦佩那种高尚和大度的憎恨,它不是按照受害者心中容易激起的狂怒,而是根据公正的旁观者心中自然引起的义愤来抑制随着最大伤害而来的愤恨;这种高尚和大度的憎恨不允许言语、举止超出这很合乎情理的情感所支配的程度;甚至在思想上,也既不图谋进行比每个普通人乐见其实现的那种报复更大的任何报复,又不想施加比每个普通人乐见其实现的那种惩罚更重的任何惩罚。

      因此,正是这种多同情别人和少同情自己的感情,正是这种抑制自私和乐善好施的感情,构成尽善尽美的人性;唯有这样才能使人与人之间的情感和***协调一致,在这中间存在着人类的全部情理和礼貌。如同像爱自已那样爱邻居是基督教的主要教规一样,仅仅像爱邻居那样爱自已,或者换一种结果相同的说法,仅仅像邻居能爱我们那样爱自已,也成了自然的主要戒律。

      如同鉴赏力和良好的判断力,当它们被认为是那种应加赞扬和钦佩的品质时,应该是指一种不常遇到的细腻感情和锐利的洞察力那样,情感和自我控制的美德也不被理解为存在于一般的品质之中,而是存在于那些绝非寻常的品质之中。仁爱这种和蔼可亲的美德确实需要一种远比粗俗的人所具有的优越的情感。宽宏大量这种崇高的美德,毫无疑问需要更高程度的自我控制,它远非凡人的菲薄力量所能做到。一如平常的智力之中无才智可言,普通的品德中也无美德可言。美德是卓越的、决非寻常的高尚美好的品德,远远高于世俗的、一般的品德。和蔼可亲的美德存在于一定程度的情感之中,它以其高雅、出人意料的敏感和亲切而令人吃惊。令人敬畏和可尊敬的美德存在于一定程度的自我控制之中,它以其使人惊异地优越于人类天性中最难抑制的***而令人吃惊。

      在这一方面,在那些应该得到钦佩和赞颂的品行和那些只应该得到赞同的品行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差别。在许多场合,最完美合宜的行为,只需要具备大部分凡夫俗子所具有的普通程度的情感或自我控制就行了,有时甚至连这种程度的自我控制也不是必要的。举一个非常粗俗的例子,例如,在普通场合,当我们饥饿的时候吃东西当然是完全正当和合宜的。因此,每个人都会表示赞同。然而说吃东西就是德行,却是再荒唐不过的了。

      相反,在那些并不是最合适的行为中往往会存在一种值得注意的美德;因为这些行为在一些场合可能比人们所能合理地期望的更加接近于尽善尽美,在这些场合,要达到尽善尽美是极其困难的;在需要竭尽全力进行自我控制的那些场合,就常出现这种情况。有些情况对人类的天性发生的影响如此剧烈,以致像这样不完善的生灵所有的最大程度的自我控制,不能完全抑制人类虚弱的叫声,不能把强烈的***降低到公正的旁观者完全可能体谅它们的适当程度。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受难者的行为虽然不是完全合宜,但仍然可以得到一些称赞,甚至在一定意义上可以称做有道德的行为。这些行为还可以表明大部分人所不能做到的宽大和高尚的努力;虽然它未达到尽善尽美,但是同在这种困难场合通常可以看到或可以预料的行为相比,仍然大大接近于尽善尽美。

      在这种情况下,当我们决定对某一行为进行责备或称赞的程度时,经常会运用两个不同的标准。第一是关于完全合宜和尽善尽美的概念。在那些困难情况下,人类的行为从来不曾、或不可能达到完全合宜和尽善尽美;人们的行为同它们相比,总是显得应该受到责备和不完美的。第二是关于同这种尽善尽美接近的程度或相距多远的概念,这是大部分人的行为通常达到的标准。无论什么行为超过了这个标准,不管它同尽善尽美相距多远,似乎都应该得到称赞;无论什么行为达不到这个标准,就应该受到责备。

      我们还以同样的方式来判断所有那些致力于想象的艺术作品。当一个批评家研究大师们的诗歌和绘画等作品时,有时可以在自己心中运用这一作品和其它作品从未达到过的尽善尽美这一概念作为标准来加以考察;并且,只要他用这个标准来同大师的作品相比,他就除了缺点和不完美之外什么也看不到。但是,如果他开始考虑这位大师的作品在其它性质相同的作品中应占的地位,他就必然会把它同一个非常不同的标准,即这一特殊艺术中通常达到的一般优秀程度相比;而当他运用这个新的尺度来判断它时,因为它同大部分可以与之媲美的作品相比更显得接近于尽善尽美,所以常常应该得到最高的赞赏。

    第二篇 论各种不同的适宜的***程度

    引言

      显然,同我们有特殊联系的客观对象所激发的每一种***的合宜性,即旁观者能够赞同的强度,必定存在于某种适中程度之内。如果***过分强烈,或者过分低落,旁观者就不会加以体谅。例如,个人的不幸或受到的伤害所引起的悲伤和愤恨容易变得过分强烈,并且大多数人都是如此。同样,它们也可以过分低落,虽然这种情况较少发生。我们把这种过分的***称为软弱和暴怒,而把过分低落的***叫做迟钝、麻木不仁和感情贫乏。除了见到它们时感到惊讶和茫然失措之外,我们都不能加以体谅。

      然而,这种蕴含着有关合宜性观点的适中程度因各种不同***而各不相同。它在某些***之中显得强烈,而在另一些***之中显得低落。有些感情不宜强烈地表现出来,即使在公认为我们不可避免地会极为强烈地感受到它们的场合也是如此。另外有些极其强烈地表现出来的***,或许即使其本身并不一定达到如此强烈的程度,在许多场合仍然是极其合乎情理的。前一种***因某种理由而很少得到或得不到同情;后一种***因另一种理由却得到最大的同情。如果考察人性中所有的各种***,我们将发现人们把各种***看作是合宜或不合宜的,完全是同他们意欲对这些***表示或多或少的同情成比例的。

    第一章 论从肉体产生的各种***

      l. 对于因肉体的某种处境或意向而产生的各种***,作任何强烈的表示,都是不适当的,因为同伴们并不具有相同的意向,不能指望他们对这些***表示同情。例如,强烈的食欲,虽然在许多场合不仅是自然的,而且是不可避免的,但总是不适当的;暴食通常被看做是一种不良的习惯。然而,对于食欲甚至也存在某种程度的同情。看到同伴们胃口很好地吃东西会感到愉快,而所有厌恶的表示都是令人生气的。一个健康人所习惯的肉体的意向,使得他的胃口很容易——如果允许我这样粗俗地表达的话——同某一个人保持一致而同另一个人却不一致。当我们在一本关于围困的日记或一本航海日记中,读到对极度饥饿的描写时,我们会对由此引起的痛苦产生同情。我们设想自己身处受难者的环境之中,从而很容易想象必然使他们痛苦的忧伤、害怕和惊恐。我们自己在一定程度上也感受到这些***,因此产生同情;但是即使在这种场合,由于我们阅读这种描写时并没有真的感到饥饿,就不能合宜地被说成是对他们的饥饿表示同情。

      造物主使得两性结合起来的情欲也是如此。虽然这是天生最炽热的***,但是它在任何场合都强烈地表现出来却是不适当的,即使是在人和神的一切法律都认为尽情放纵是绝对无罪的两个人之间也是如此。然而,对于这种***,人们似乎还会产生某种程度的同情。像跟男人交谈那样去和女人谈话是不合宜的;人们希望和她们交往会使我们更加高兴,更加愉快,并且更加彬彬有礼;而对女性冷漠无情,则使人在一定程度上变得可鄙,甚至对男人来说也是如此。

      这就是我们对肉体所产生的各种欲望所抱有的反感;对这些欲望的一切强烈的表示都是令人恶心和讨厌的。据一些古代哲学家说,这些是我们和野兽共有的***,由于它们和人类天性中独特的品质没有联系,因而有损于人类的尊严。但是还有许多我们和野兽共有的其它***,诸如愤恨、天然的感情,甚至感激之情,却不因此而显得如此令人难受。我们在看到别人肉体的欲望时感到特别厌恶的真实原因,在于我们不能对此表示谅解。至于自己感受到这些欲望的人,一俟这种欲望得到了满足,他对激起它们的客观对象就不再欣然赞同了,甚至它的出现常常会使他感到讨厌;他徒劳地到处寻找刚才还使他欣喜若狂的魅力,现在他可能会像别人一样对自己的***毫不同情。我们吃过饭以后,就会吩咐撤去餐具;我们会以同样的方式对待激起最炽烈、最旺盛欲望的客观对象,如果它们正是肉体所产生的那些欲望的客观对象的话。

      人们恰如其分地称为节制的美德存在于对那些肉体欲望的控制之中。把这些欲望约束在健康和财产所规定的范围内,是审慎的职责。但是把它们限制在情理、礼貌、体贴和谦逊所需要的界限内,却是节制的功能。

      2.正是由于同样的理由,肉体的疼痛无论怎样不可忍受,大叫大喊总是显得缺乏男子气概和有失体面。然而,即使肉体的疼痛,也会引起深刻的同情。如前所述,当我看到有人要猛击一下他人的腿或手臂时,我会自然而然地蜷缩和收回自己的腿或手臂;当这一击真的落下时,我在一定程度上也感受到这一击,并像受难者一样因此受到伤害。可是,我所受到的伤害毫无疑问是极其轻微的,因此,如果他大喊大叫的话,由于我不能体谅他,我肯定会看不起他。从肉体产生的一切***都是这样:不是丝毫不能激起同情,就是激起这样一种程度的同情,它同受难者所感受到的剧烈程度完全不成比例。

      对那些从想象中产生的感情来说,则完全是另外一种情况。我的身躯只可能因我同伴身上发生的变化而受到轻微的影响;但是我的想象却很容易适应,如果可以这样说的话,我很容易设身处地地设想我所熟悉的人们的形形色色的想象。由于这一原因,失恋或雄心未酬同最大的肉体不幸相比可以引起更多的同情。那些***全部产生于想象之中。那个倾家荡产的人,如果他很健康,就不会感到肉体上的痛苦。他所感到的痛苦只是从想象中产生的,这种想象向他描述了很快袭来的尊严的丧失,朋友的怠慢,敌人的蔑视,从属依赖、贫困匮乏和悲惨处境等等;我们由此对他产生更加强烈的同情,因为同我们的肉体因对方肉体上的不幸而可能受到的影响相比,我们的想象也许更容易因对方的想象而受到影响。

      失去一条腿同失去一个情人相比,通常会被认为是一种更为真实的灾难。但是,以前一种损失为结局的悲剧却是荒唐的。后一种不幸,不论它可能显得怎样微不足道,却构成了许多出色的悲剧。

      没有什么东西会像疼痛那样很快被人忘掉。它一经消失,全部痛苦也就随之而去,就是想到它也不再给我们带来任何不快。这样,我们就不能理解先前怀有的忧虑和痛苦。一个朋友不经意说出的一句话会使我们久久不自在。由此造成的痛苦决不因这句话的结束而消失。最先使我们心烦的不是感觉的对象,而是想象的概念。由于引起我们不自在的是概念,所以直到时间和其他偶然的事情在某种程度上把它从我们的记忆中抹去为止,因想到它而产生的想象将持续不断地使我们烦恼和忧虑。

      疼痛如果不带有危险,就决不会引起极其强烈的同情。虽然我们对受难者的痛苦不表示同情,但是对他的害怕却表示同情。然而,害怕是一种完全来自想象的***,这种想象以一种增加我们忧虑的变化无常和捉摸不定的方式,展现我们并未真正地感受到,而今后有可能体验到的东西。痛风或者牙痛,虽然疼痛异常,却得不到多少同情;很危险的疾病,虽然没有什么疼痛,却引起最深切的同情。

      有些人一看到外科手术就会昏晕和恶心呕吐;而且划破肌肉所引起的肉体疼痛似乎会在他们中间激起最强烈的同情。我们想象产生于外部原因的痛苦。比我们想象来自内部身心失调的痛苦更为生动和明确。当邻居为痛风或胆结石所折磨时,我几乎不能够形成有关他的痛苦的概念;但是我非常清楚地知道他因一次剖腹手术、一个伤口或者一处骨折而必然遭受的痛苦。然而,这些客观对象对我们产生如此强烈的影响,其主要原因就是我们对它们具有新奇感。一个曾目睹十来次解剖和同样多次截肢手术的人,以后看到这类手术就不当一回事,甚至常常无动于衷。我们即使读过或者看过不下五百个悲剧,对于它们向我们展示的客观对象的感受,也不会减退到如此彻底的程度。

      一些希腊悲剧企图通过表现肉体上的巨大痛苦来引起同情。菲罗克忒忒斯因遭受极大痛苦而大声叫喊并昏厥过去,希波吕托斯和海格立斯都是在最严重的折磨下行将断气时出现在我们面前的,这种折磨似乎连刚毅的海格立斯也难以忍受。可是,在所有这些情况下,吸引我们的不是疼痛而是其它一些事实。合乎想象的不是菲罗克忒忒斯疼痛的双脚,而是使我们受到感染并弥漫于令人着迷的悲剧、弥漫于罗曼蒂克荒野的孤寂。海格立斯和希波吕托斯的极度痛苦之所以吸引人,仅仅是因为我们预见到死亡是他们的结局。如果那些英雄重新复活,我们就会认为其受苦的表现非常荒唐。以一次绞痛的痛苦为主题的悲剧算是什么悲剧啊!痛苦并不会因此而更为剧烈。通过表现肉体痛苦来引起同情的这种企图,可以看作对希腊戏剧已经作出榜样的合宜性的严重违反。 我们对肉体的痛苦并不感到同情,是忍受痛苦时坚忍和忍耐克制的合宜性的基础。受到极其严重的折磨的人,毫无软弱的表现,不发出呻吟声,不发泄我们完全不能体谅的***,这样的人得到我们高度的钦佩。他的坚定使其同我们的冷漠和无动于衷协调一致。我们钦佩并完全赞同他为此目的所作的高尚努力。我们赞成他的行为.并且根据自己对人类天性中的共同弱点的体会,对此感到惊奇,不知他何以能如此行动以致博得人们的赞赏。惊奇和叹服混合并激发出来的赞赏,构成了人们合宜地称为钦佩的情感,如前所述,赞扬是钦佩的自然表达方式。

    第二章 论由于想象的某种特殊倾向或习惯而产生的那些***

      甚至从想象产生的各种***,即产生于某种特殊倾向或习惯的***,虽然可以被认为是完全自然的,但也几乎得不到同情。人类的想象,不具备特殊的倾向,是不可能体谅它们的;这种***,虽然在一部分生活中几乎是不可避免的,但总有几分是可笑的。两性之间长期的倾心爱慕自然而然地产生的那种强烈的依恋之情,就属于这种情况。我们的想象没有按那位情人的思路发展,所以不能体谅他的急切心情。如果我们的朋友受到伤害,我们就容易同情他的愤恨,并对他所忿怒的人产生愤怒。如果他得到某种恩惠,我们就容易体谅他的感激之情,并充分意识到他恩人的优点。但是,如果他堕入情网,虽然我们可以认为他的***正如任何一种***一样合理,但决不认为自己一定要怀有这种***,也不会为他对其怀有过这种***的同一个人这样做。除了感到这种***的人以外,对每一个人来说,它同客观对象的价值似乎完全不成比例;爱情虽然在一定的年龄是可原谅的,因为我们知道这是自然的,但总是被人取笑,因为我们不能体谅它。一切真诚而强烈的爱情表示,对第三者来说都显得可笑,虽然某个男人对他的情人来说可能是美好的伴侣,但对其他人来说却不是这样。他自己常意识到这一点;只要他继续保持这种清醒的意识,就会尽力以嘲弄和奚落的方式来对待自己的***。这是我们愿意听人陈述这种***的唯一方式,因为我们自己只愿以这种方式谈论它。我们渐渐讨厌考利和佩特拉克的严肃、迂腐而又冗长的爱情诗,它们没完没了地夸张强烈的依恋之情;但奥维德的明快、贺拉斯的豪爽却总是令人喜欢。

      但是,虽然我们对这种依恋之情不抱有真正的同情,虽然我们在想象中也从来没有做到对那个情人怀有某种***,然而由于我们已经或准备设想这种相同的***,所以我们容易体谅那些从它的喜悦之中滋生出来的对幸福的很大希望,以及担心失恋的极度痛苦。它不是作为一种***,而是作为产生吸引我们的其它一些***——希望、害怕以及各种痛苦——的一种处境吸引我们;一如在一本航海日记所作的描述中,吸引我们的不是饥饿,而是饥饿所引起的痛苦。虽然我们没有恰当地体谅情人的依恋之情,但我们却容易赞同他从这种依恋之情中产生的对罗曼蒂克幸福的期待。在一定的境况下,我们感到这种期待对于一个因懒惰而松懈的、因欲望很强烈而疲劳的心灵来说是多么自然,渴望平静和安宁,希望在满足那种扰乱心灵的***之后找到平静和安宁,并想象一种安静的、隐居的田园生活,即风雅的、温和的和热情的提布卢斯兴致勃勃地描述的生活;一种如同诗人们所描写的“幸福岛”中的生活,一种充满友谊、自由和恬静的生活;不受工作、忧虑和随之而来的所有扰乱人心的***的影响。甚至当这种景象被描绘成所希望的那样而不是所享受的那样时,也会对我们具有极大的吸引力。那种混合着爱情基础或许就是爱情基础的肉体的***,当它的满足远不可及或尚有一段距离时,就会消失;但是当它被描绘成唾手可得的东西时,又会使所有的人感到讨厌。因此,幸福的***对我们的吸引力比担心和忧郁的***对我们的吸引力小得多。我们担忧这种不管怎样自然和令人高兴的希望可能落空;因而体谅情人的一切焦虑、关切和痛苦。

      因此,正是在一些现代悲剧和恋爱故事中,这种***显示出极为惊人的吸引力。在悲剧《孤儿》中扣人心弦的与其说是卡斯塔里埃和莫尼弥埃的爱情,不如说是那种爱情所引起的痛苦。那位通过在一幕非常安全的场景下直陈两人之间的相互爱慕来介绍两位情人的作者,会引起哄笑而不是同情。虽然这种场景竟然载入一幕悲剧之中,多少总是不合宜的,但观众们仍能忍受,这并不是因为对剧中所表现的爱情抱有任何同情,而是因为他们关注自己预见到的随同爱情的满足可能到来的危险和波折。

      社会法律强加在女性身上的节制,使得爱情在她们看来更特别痛苦,也正因为这样,它才更为深切动人。我们迷恋于《菲德拉》的爱情,恰如在同名法国悲剧中表现出来的那样,尽管一切放纵的行为和罪过随之而来。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正是那些放纵的行为和罪过使得爱情受到我们的欢迎。她的恐惧,她的羞涩,她的悔恨,她的憎恶,她的失望,因此而变得更加自然和动人。所有这些由爱情场面引出的次要感情(如果允许我如此称呼它们的话)必然变得更狂热炽烈;确切地说,我们同情的仅仅是这些次要的感情。

      然而,在同客观对象的价值极不相称的一切***中,爱情是唯一显得既优雅又使人愉快的一种***,甚至对非常软弱的人们来说也是如此。首先,就爱情本身来说,虽然它或许显得可笑,但它并不天然地令人讨厌;虽然其结果经常是不幸的和可怕的,但其目的并不有害。其次,虽然这种***本身几乎不存在合宜性,但随同爱情产生的那些***却存在许多合宜性。爱情之中混杂着大量的人道、宽容、仁慈、友谊和尊敬;对所有这些别的***,我们都抱有强烈的同情,即使我们意识到这些***有点过分也是如此。其原因如下。我们对它们所感到的同情,使随之而来的爱的***不会不令人感到愉快。并且尽管许多罪恶随之而来,在我们的想象中还是可以忍受;虽然爱的***在一方身上必然导致最终的毁灭和声名狼藉,而在另一方那里不会带来致命的损害,但随之而来的几乎总是工作的无能,职责的疏忽,对名誉甚至对普通名声的轻视。尽管如此,被认为同爱的***一起产生的敏感和宽容的程度,仍使它变成许多人追求虚荣的客观对象;而且,他们如果真的感到爱的***,也喜欢表露出自己能够想到怎么做是不光彩的。

      正是由于同样的理由,我们谈论自己的朋友,自己的学习,自己的职业时,必须有一定的节制。所有这些都是我们不能期望以相同于自己的同伴吸引我们的程度来吸引他们的客观对象。并且正是由于缺乏这种节制,人类中的这一半就很难同另一半交往。一个哲学家只能和一个哲学家作伴;某一俱乐部的成员也只能和自己的那一小伙人为伍。

    第三章 论不友好的***

      另有一类***,虽然来自想象,但在我们能够体谅它们之前,或者认为它们是通情达理或合适的之前,总是一定把它们大大降低到未开化的人性可能产生它们的程度。这就是各种不同形式的憎恶和愤恨之情。我们对于所有这类***的同情,为感觉到这些***的人和成为这些***的客观对象的人所分享。这两者的利益是直接对立的。我们对感到这些***的人所怀有的同情可能唤起自己的希望,对后者的同情可能导致自己担心。由于他们两者都是人,所以我们对两者都表示关心;并且对一方可能遭受痛苦的担心,减弱了对另一方已经遭受痛苦的愤怒。因此,我们对受到挑衅的人的同情,必定达不到他自然激发的***的地步,不仅是因为那些使所有富于同情的***低于原来***的一般原因,而且是因为那个独特的特殊原因,即我们对另外一个人的相反的同情。因此,必须使愤恨所自然达到的程度低于几乎一切其他***,才能变得合乎情理并使人同意。

      同时,人类对于别人所受的伤害具有一种非常强烈的感受能力。我们对悲剧或浪漫文学中的恶徒感到的愤慨,一如我们对其中的英雄感到的同情和喜爱。我们憎恨伊阿古,一如我们尊敬奥赛罗。我们对伊阿古受到的惩罚感到的高兴,也一如我们对奥赛罗的不幸感到的悲伤。但是,虽然人类对自己的兄弟所受的伤害抱有如此强烈的同情,他们对这种伤害的愤怒仍往往不会大于受害者对此表示的愤怒。在极大多数场合,倘若被害者并不显得缺乏勇气,或者他克制的动机不是害怕,那么他越是忍耐,越是温和,越是人道,人们对伤害他的那个人的愤怒也就越强烈。被害者温和可亲的品质加剧了人们对残忍的伤害的感觉。

      然而,这些***被看成是人类天性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一个温顺地忍受和顺从侮辱,既不想抵制也不图报复的人,会被人看不起。我们不能够体谅他的冷漠和迟钝,把他的行为称为精神萎靡,并且如同被他敌手的侮辱激怒一样,真的被这种行为激怒。即使一般群众看到某人甘心忍受侮辱和虐待,也会对此感到愤怒。他们希望看到对这种侮辱的愤恨,希望看到受害者对此表示愤恨。他们向他大声叫喊要他自卫或向对方复仇。如果他的愤怒终于激发出来,他们就会热忱地向他欢呼,并对此表示同情。他的愤怒激起他们对他的敌人的愤怒,他们欣喜地看到轮到受害者来攻击他的敌人,并且倘若这种复仇并不过火,他们就像自己受到这种伤害一样,真正地为受害者的复仇感到高兴。

      但是,虽然人们承认那些***对个人的作用具有侮辱和伤害自己的危险;虽然这些***对公众的作用像后面要说明的那样,同保护正义以及实施平等一样,并不是不大重要的;但这些***本身仍然存在一些令人不快的东西,这种东西使它们在另外一些人身上的表现成为我们嫌恶的自然对象。对任何人表示的愤怒,如果超出了我们所感到的受虐待程度,那就不仅被看作是对那个人的一种侮辱,而且被看成是对所有同伴的粗暴无礼。对同伴们的尊敬,应该使我们有所克制,从而不为一种狂暴而令人生厌的情绪所左右。这就是这些令人愉快的***的间接效果;直接效果就是对它们所针对的那个人的伤害。但是对(人们的)想象来说,使各种客观对象变得令人愉快或者不快的是直接效果而不是间接效果。对公众来说,一座监狱肯定比一座宫殿更为有用,监狱的创建人通常受一种比宫殿的创建人更为正确的爱国精神指导。但是,一座监狱的直接效果——监禁不幸的人——是令人不快的;并且想象要末不为探索间接效果而耗费精力,要末认为它们距离太远而不受其影响。因此,一座监狱将总是一个令人不快的客观对象;它越是适合预期的目的,就越是如此。相反,一座宫殿总是令人愉快的;可是它的间接效果可能常常不利于公众。它可能助长奢侈豪华,并树立腐朽的生活方式的榜样。然而.它的直接效果——住在里面的人所享受的舒适、欢乐和华丽都是令人愉快的,并使人们产生无数美好的想法,那种想象力通常都以这些直接效果为依据,因而很少再深入探究一座宫殿所具有的更为长远的后果。以油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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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帖子 由 Admin 周五 十月 23, 2009 8:16 pm

    第二卷 论优点和缺点;或,报答和惩罚的对象

    (本卷共三篇)

    第一篇:论对优点和缺点的感觉

    引言

      另有一种起因于人类行为举止的品质,它既不是指这种行为举止是否合宜,也不是指庄重有礼还是粗野鄙俗,而是指它们是一种确定无疑的赞同或反对的对象。这就是优点和缺点,即应该得到报答或惩罚的品质。

      前已提及,产生各种行为和决定全部善恶的内心情感或感情,可以从两个不同的方面,或者从两种不同的关系上来研究;首先,可以从它同激起它的原因或对象之间的关系来研究;其次,可以从它同它意欲产生的结果或往往产生的结果之间的关系来研究;我们也说过,这种感情相对于激起它的原因或对象来说是否恰当,是否相称,决定了相应的行为是否合宜,是庄重有礼还是粗野鄙俗;并且说过,这种感情意欲产生的或往往产生的有益的或有害的结果,决定了它所引起的行为的优点或缺点,受赏或受罚。在这一论著的前一部分中,我们已经对哪些方面构成我们关于行为是否合宜的感觉作了阐述。现在,我们着手研究哪些方面构成我们关于行为应当受赏或受罚的感觉。

    第一章 任何表现为合宜的感激对象的行为,显然应该得到报答;同样,任何表现为合宜的愤恨对象的行为,显然应该受到惩罚

       因此,对我们来说,下述行为显然要给予报答——它表现为某种情感的合宜而又公认的对象,那种情感最立即地和最直接地促使我们去报答别人,或者为之服务。同样,下述行为显然要受到惩罚——它也表现为某种情感的合适而又公认的对象,那种情感也立即和直接促使我们去惩处别人,或者处以刑罚。

      立即和直接促使我们去报答的情感,就是感激;立即和直接促使我们去惩罚的情感,就是愤恨。

      所以,对我们来说,下述行为显然要给予报答——它表现为合宜而又公认的感激对象;另一方面,下述行为显然要受到惩罚——它表现为合宜而又公认的愤恨对象。

      报答,就是为了所得的好处而给予报答、偿还,报之以德。惩罚也是一种报答和偿还,虽然它是以不同的方式进行的;这是以恶报恶。

      除了感激和愤恨之外,还有一些***,它们引起我们对别人幸福和痛苦的关心;但是,没有任何***会如此直接地引起我们为他人的幸福和痛苦而操劳。由于相识和平常关系融洽所产生的爱和尊敬,必然使我们对某人的幸运表示高兴,他是一个如此令人愉快的感情对象,因而必然使我们愿为促成这种幸运而助一臂之力。然而,即使他没有我们的帮助而得到了这种幸运,我们的爱也会得到充分的满足。这种***所渴望的一切就是看到他的幸福,而不考虑谁是他的幸运的创造者。但是,感激并不以这种方式得到满足。如果那个给过我们许多好处的人,没有我们的帮助而得到了幸福的话,那么,虽然我们的爱得到了满足,但是我们的感激之情却没有满足。在我们报答他之前,在我们在促成他的幸福起到作用之前,我们一直感到,对于他过去给予我们的种种服务来说,仍然是欠下了一笔债。

      同样,在通常的不满中产生的憎恨和厌恶,经常导致我们对某人的不幸持幸灾乐祸的态度,他的行为和品质曾激起我们如此痛苦不快的***。但是,厌恶和不快虽然压抑我们的同情心,并且有时甚至会使我们对别人的悲痛幸灾乐祸,然而如果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存在愤恨,如果我们和朋友们都没有受到严重的人身攻击,那么这些***自然不会使我们希望给他带来不幸。虽然我们可能并不害怕因插手于他的不幸而受到惩罚,但是我们宁愿它以另一种方式发生。对于一个在强烈的仇恨支配下的人来说,听到他所憎恶和痛恨的人死于一次偶然事件,或许会令人高兴。但是,如果他仍然具有一点正义感的话,那么这种***虽然同美德相悖,甚至在他没有图谋的情况下,成为这次不幸事件的原因也将使他痛心疾首。正是这种自动作用于别人不幸的念头会更加异乎寻常地折磨自己。他甚至会恐惧地拒绝想象这样一个如此可憎的图谋;并且,如果可能想到自己会作出这样一桩穷凶极恶的事情,他就会开始用对待他所厌恶者的可憎眼光来看待自己。但是,愤恨完全与此相反:如果某人极大地伤害了我们,例如,他谋杀了我们的父亲或兄弟,不久之后死于一场热病,甚或因其他罪名而被送上断头台,那末,这虽然可以平息我们的仇恨,但是不会完全消除我们的愤恨。愤恨不仅会使我们渴望他受到惩罚,而且因为他对我们所作的特殊伤害而渴望亲手处置他。除非这个罪犯不仅轮到自己难受,而且为了那个因他而使我们受苦的特定罪恶而伤心,不然愤恨是不可能完全消除的。他应当为这一行为而感到懊丧和后悔,那样,其他人由于害怕受到同样的惩罚,就会吓得不敢去犯同样的罪行。这种***的自然满足会自动地产生惩罚的一切政治结果:对罪犯的惩罚和对公众的做戒。

      因此,感激和愤恨是一种立即和直接引起报答和惩罚的情感。所以,对我们来说,谁表现为合宜而又公认的感激对象,谁就显然值得报答;谁表现为合宜而又公认的愤恨对象,谁就显然要遭到惩罚。

    第二章 论合宜的感激对象和合宜的愤恨对象

      作为合宜而又公认的感激对象或愤恨对象,除了作为那种看上去必然是合宜的而又得到公认的感激对象和愤恨对象之外,不可能意味着其它东西。

      但是,上述***如同人类天性中所有的其它***一样,只有在得到每一个公正的旁观者的充分同情,得到每一个没有利害关系的旁观者的充分理解和赞成的时候,才显得合宜并为别人所赞同。

      因此,作为某人或某些人自然的感激对象的人,显然应该得到报答,这种感激由于同每个人心里的想法一致而为他们所赞同;另一方面,作为某人或某些人自然的愤恨对象的人,同样显然应该受到惩罚,这种愤恨是每个有理智的人所愿意接受并表示同情的。的确,在我们看来,那种行为显然应该得到报答,每个了解它的人都希望给予报答。因此,他们乐于见到这种报答。当然,那种行为显然应该得到惩罚,每个听到它的人都会对之表示愤怒。因此,他们也乐于见到这种惩罚。 1. 由于我们同情同伴们交了好运时的快乐,所以无论他们自然地把什么看成是这种好运的原因,我们都会同他们一起对此抱有得意和满足之情。我们理解他们对此怀有的热爱和感情,并且也开始对它产生爱意。如果它遭到破坏,甚或被置于离他们太远的地方而超出了他们所能关心、保护的范围,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虽然除了失去见到它时的愉快之外别无所失,我们也将为了他们的缘故而感到遗憾。如果为他的同伴带来幸福的是某一个人的话,情况就更是如此。当见到一个人得到别人的帮助、保护和宽慰时,我们对受益者快乐的同情,仅仅有助于激起我们同情受益者对使他快乐的人所怀有的感激之情。如果我们用想象受益者必定用来看待为他带来愉快的人的眼光来看待他,他的恩人就会以非常迷人和亲切的形象出现在我们面前。因此,我们乐于对这种令人愉快的感情表示同情,这种感情是受益者对他极为感激的那个人所怀有的;因此,我们也赞同他有心对得到的帮助作出回报。由于我们完全理解产生这些回报的感情,所以从各方面来看这些回报都是同它们的对象相符相称的。

      2.同样,由于我们不论何时见到同伴的痛苦都会同情他的悲伤,所以我们同样理解他对引起这种痛苦的任何因素的憎恶;我们的心,由于它承受他的悲伤并与之保持一致,所以它同样会受到他用来尽力消除产生这种悲伤的原因的那种精神的激励。怠惰而又消极的同感会使我们同他一起处于痛苦之中,我们乐于用另一种更为活跃而又积极的情感来代替它,由此我们赞同他为消除这种悲伤所作的努力,也同情他对引起这种悲伤的事情表示厌恶。当引起这些痛苦的是某个人时,情况更是如此。当我们看见一个人受到别人的欺压和伤害时,我们对受难者的痛苦所感到的同情,好像仅仅有助于激起我们同情受难者对侵犯者的愤恨。我们乐于见到他还击自己的仇敌,而且无论什么时候,当他在一定程度上实行自卫甚或报仇时,我们也会急切而又乐意地帮助他。如果受难者在争斗中竟然死去,我们不仅对死者的朋友和亲戚们的真诚愤恨表示同情,而且会对自己在想象中为死者设想的愤恨表示同情,虽然死者已不再具有感觉或其它任何一种人类感情。但是,由于设想自己成为他身体的某一部分,并在想象中使这个被人杀死的残缺不全、血肉模糊的躯体重新复活,所以,当我们的这种方式在内心深切体会他的处境时——这时,就像在许多其它场合一样——我们会感受到一种当事人不可能感到的情绪,然而这是通过对他的一种想象的同情感受到的。我们在想象中为他蒙受的那种巨大而无可挽回的损失所流的同情之泪,似乎只是我们对他负有的一点儿责任。我们认为,他遭到的伤害需要我们更多的关注。我们感觉到那种在自己想象中认为他应该感到的那种愤恨,并感觉到假如他那冰冷而无生命的躯体尚未失去意识他也会感到的那种愤恨。我们想象他在高呼以血还血。一想到他受到的伤害尚未得到报复,就感觉到死者的遗体似乎也为之不安。人们想象经常出现在凶手床边的恐怖形象,按照迷信习惯想象的、从坟墓中跑出来要求对过早结束他们生命的那些人进行复仇的鬼魂,都来自这种对死者想象的愤恨所自然产生的同情。对于这种最可怕的罪恶,至少在我们充分考虑惩罚的效用之前,神就以这种方式将神圣而又必然的复仇法则,强有力地、难以磨灭地铭刻在人类心中。

    第三章 不赞同施恩者的行为,就几乎不会同情受益者的感激;相反,对损人者的动机表示赞同,对受难者的愤恨就不会有一点同情

      然而要看到,人们的行为或意图无论对受其影响的人——如果我可以这样说的话——怎样有利或怎样有害,在前一种情况下,如果行为者的动机显得不合宜,而且我们也不能理解影响他行为的感情,我们就几乎不会同情受益者的感激;或者,在后一种情况下,如果行为者的动机并不显得不合宜,相反地,影响他行为的感情同我们所必然理解的~样,我们就不会对受难者的愤恨表示同情。在前一种情况下,少许的感激似乎是应当的;在后一种情况下,满怀愤恨似乎是不应该的。前一种行为似乎应该得到一点报答,后一种行为似乎不应该受到惩罚。

      1.首先我要说明,只要我们不能同情行为者的感情,只要影响其行为的动机看来并不合宜,我们就难以同情受益者对其行为带来的好处所表示的感激。出于最普通的动机而赐予别人极大的恩惠,并仅仅因为某人的族姓和爵位称号恰好与那些赠与者的族姓和爵位称号相同,而把一宗财产赠给该人,这种愚蠢而又过分的慷慨似乎只应得到很轻微的报答。这种帮助好像不需要给予任何相应的报答。我们对行为者蠢行的轻视妨碍自己充分同情那位得到帮助的人所表示的感激。他的恩人似乎不值得感激。因为当我们置身于感激者的处境时,感到对这样一个恩人不会怀有高度的尊敬,所以很可能在很大程度上消除对他的谦恭的敬意和尊重(我们认为这种敬意和尊重应该归于更值得尊敬的人);假如他总是仁慈而又人道地对待自己懦弱的朋友,我们就不会对他表示过多的尊重和敬意——我们要将此给予更值得尊敬的恩人。那些对自己中意的人毫无节制地滥施财富、权力和荣誉的君主,很少会引起那种程度的对他们本人的依恋之情。这种依恋之情是那些对自己的善行较有节制的人经常体验到的。大不列颠的詹姆斯一世好心然而不够谨慎的慷慨似乎并没有得到任何人的喜欢;尽管他具有友善而温和的性情,但是他生前死后似乎没有一个朋友。可是英格兰所有的绅士和贵族却都为他那很节俭和卓越的儿子舍弃了自己的生命和财产,尽管他的儿子生性残酷和冷漠无情。

      2.其次我要说明,只要行为者的行为看来全然为我们充分同情和赞同的动机和感情所支配,那么,不论落到受难者身上的灾难有多大,我们也不会对其愤恨表示一点同情。当两个人争吵时,如果我们偏袒其中一个人并完全赞同他的愤恨,就不可能体谅另一个人的愤恨。我们同情那个动机为自己所赞成的人,因此认为他是正确的;并且必然会无情地反对另一个人——我们认为他肯定是错误的——不会对他表示任何同情。因此不管后者可能受到什么痛苦,当它不大于我们应该希望他受到的那种痛苦时,当它不大于我们出于同情的义愤会促使我们加在他身上的那种痛苦时,它既不会使我们不快也不会使我们恼火。当一个残忍的凶手被推上断头台时,虽然我们有点可怜他的不幸,但是如果他竟然如此狂妄以致对检举他的人或法官表现出任何对抗,我们就不会对他的愤恨表示丝毫的同情。人们持有反对如此可恶的一个罪犯的正当义愤的这一自然倾向,对罪犯来说的确是致命和毁灭性的。而我们对这种感情倾向却不会感到不快,如果我们设身处地地想一下,我们就感到自己不可避免地要赞同这种倾向。

    第四章 对前面几章的扼要重述

      1.因此,对一个人仅仅因为别人给他带来好运而表示感激,我们并不充分和真诚地表示同情,除非后者是出于一种我们完全赞同的动机。我们必须在心坎里接受行为者的原则和赞同影响他行为的全部感情,才能完全同情因这种行为而受益的人的感激并同它一致。如果施恩者的行为看来并不合宜,则无论其后果如何有益,似乎并不需要或不一定需要给予任何相应的报答。

      但是,当这种行为的仁慈倾向和产生它的合宜感情结合在一起时,当我们完全同情和赞同行为者的动机时,我们由此怀有的对他的热爱,就会增强和助长我们对那些把自己的幸运归功于他善良行为的人的感激所怀有的同感。于是,他的行为看来需要和极力要求——如果我可以这样说的话——一个相应的报答。我们也就会完全体谅那种激起报答之心的感激。如果我们这样完全同情和赞同产生这种行为的感情,我们就一定会赞同这种报答行为,并且把被报答的人看成合宜和恰当的报答对象。

      2.同样,仅仅因为一个人给某人带来不幸,我们对后者对前者的愤恨也简直不能表示同情,除非前者造成的不幸是出于一种我们不能谅解的动机。在我们能够体谅受难者的愤恨之前,一定不赞同行为者的动机,并在心坎里拒绝对影响他行为的那些感情表示任何同情。如果这些感情和动机并不显得不合宜,那么不论他们对那些受难者所作的行为的倾向如何有害,这些行为看来都不应该得到任何惩罚或者不成为任何合宜的愤恨对象。

      但是,当这种行为的伤害同由此产生的不合宜的感情结合在一起时,当我们带着憎恨的心情拒绝对行为者的动机表示任何同情时,我们就会真诚地完全同情受难者的愤恨。于是,这些行为看来应该得到和极力要求——如果我可以这样说的话——相应的惩罚;并且我们完全谅解从而赞成要求惩罚这种行为的那种愤恨。当我们这样完全同情从而赞成要求给予惩罚的那种感情时,这个罪人看来必然成为合宜的惩罚对象。在这种情况下,当我们赞成和同情这种行为由以产生的感情时,我们也必然赞成这种行为,并且把受到惩罚的人看成合宜和恰当的惩罚对象。

    第五章 对优点和缺点感觉的分析

      1.因此,因为我们对行为合宜性的感觉起源于某种我将称为对行为者的感情和动机表示直接同情的东西,所以,如果我可以这样说的话,我们对其优点的感觉是起源于某种我将称为对受行为影响者的感激表示间接同情的东西。

      因为我们除非事先赞同施恩者的动机,的确不可能充分体谅受益者的感激,因此,对优点的感觉好像是一种混合的情感。它由两种截然不同的感情组成:一种是对行为者情感的直接同情;一种是对从他的行为中受益的那些人所表示的感激的间接同情。

      在许多不同的场合,我们可以清楚地区别这两种掺杂和混合在自己对某一特定品质或行为应得好报的感觉之中的不同感情。当我们阅读有关某一合适的、仁慈高尚的行为的史料时,不是非常急切地想理解这种意图吗?不是为导致这些行为的那种极端慷慨的精神所深深感动吗?不是多么渴望他们取得成功吗?不是对他们的失意感到多么悲伤吗?在想象中,我们把自己变成那个对我们作出行为的人;在幻想中,我们将自己置身于那些久远的和被人遗忘的冒险经历之中,并想象自己在扮演西庇阿或卡米卢斯、提莫莱昂或阿里斯提得斯式的角色。我们的情感就是这样建立在直接同情行为者的基础上。对从这种行为中受益的那些人的间接同情也不乏明显的感觉。每当我们设身处地地设想这些受益者的处境时,我们是带着一种何等热烈和真挚的同情去体会他们对那些如此真诚地为他们服务过的人所怀有的感激之情!我们会像他们那样去拥抱他们的恩人。我们由衷地同情他们最强烈的感激之情。我们认为,对他们来说给予自己的恩人任何荣誉和报答都不会过分。当他们对他所作的帮助给予这种合适的回报时,我们会衷心地称赞和同意他们的做法;而如果从他们的行为看他们似乎对自己受到的恩惠几乎不理会,我们就会震惊万分。简言之,我们关于这种行为的优点以及值得奖励的整个感觉,关于这种行为恰当和合适的报答及其使行为者感到愉快的整个感觉,都起因于对感激和热爱的富于同情的情绪。当带着这种情绪深切体会到那些当事者的处境时,我们必然会由于那个人能够作出如此恰当和崇高的善行而心情极度激动。

      2.同样,由于我们对行为不合宜性的感觉起源于缺乏某种同情,或者起源于对行为者感情和动机的直接反感,所以我们对其缺点的感觉是起源于我也将在此称为对受难者的愤恨表示间接同情的东西。

      因为我们除非在心里原来就不赞成行为者的动机并拒绝对它们表示任何同情,的确不可能同情受难者的愤恨,因此,同对优点的感觉一样,对缺点的感觉看来也是一种复合的感情。它也由两种不同的感情组成:一种是对行为者感情表示的直接反感;另一种是对受难者的愤恨表示的间接同情。

      这里,我们也能在许多不同的场合,清楚地区别这两种搀杂和混合在自己对某一特定品质和行为应得恶报的感觉之中的不同感情。当我们阅读某份有关博尔吉亚或尼禄寡廉鲜耻和残酷暴虐的史料时,就会在心中产生一种对影响他们行为的可憎感情的反感,并且带着恐怖和厌恶的心情拒绝对此种恶劣的动机表示任何同情。我们的感情就这样建立在对行为者感情的直接反感的基础上。同时,对受难者的愤恨表示的间接同情具有更为明显的感觉。如果我们设身处地地设想受人侮辱、被人谋杀或被人出卖的那些人的不幸处境,难道我们对世间如此蛮横和残忍的压迫者不会感到什么义愤吗?我们对无辜的受害者不可避免的痛苦所给予的同情,同我们对他们正当的和自然的愤恨所给予的同情一样真诚和强烈。前一种感情只是增强了后一种感情,而想到他们的痛苦,也只是起到激起和增强我们对那些引起这些痛苦的人的憎恨的作用。如果我们想到受难者的极度痛苦,就会更加真诚地同他们一起去反对欺压他们的人;就会更加热切地赞同他们的全部报仇意图,并在想象中感到自己时时刻刻都在惩罚这些违反社会法律的人。富于同情的愤恨告诉我们,那种惩罚是由他们的罪行引起的。我们对这种骇人听闻暴行的感觉,在听到它受到应得的惩罚时产生的兴奋心情,当它逃脱这种应得的回报时所感到的义愤,总之,我们对这种暴行的恶报、对恰当和合适地落在这个犯有上述暴行的人身上的灾难,以及使他也感到痛苦的全部感觉和感情,都来自旁观者心中自然激起的、富于同情的愤慨。——无论何时,旁观者对受难者的情况都了如指掌。*

      * 对大部分人来说,用这种方式把我们对恶有恶报的自然感觉归于对受难者愤恨的某种同情,看来可能是对这种情感的贬低。愤恨通常被认为是一种如此可憎的***,以致人们往往认为,像恶有恶报的感觉这样如此值得称许的原则不会全部建立在愤恨的基础上。或许,人们更愿意承认:我们对善有善报的感觉是建立在对那些从善行中得益的人所怀有的感激之情表示某种同情的基础上的;因为正如所有其他的仁慈***一样,感激被认为是一种仁爱的原则,它不可能损害建立在感激基础上的任何感情的精神价值。然而很清楚,感激和愤恨在各方面都是互相对立的;并且如果我们对优点的感觉来自对前者的同情,那么我们对缺点的感觉几乎不可能不出自对后者的同情。

      让我们来考虑下列情况,即虽然我们常常见到的不同程度的愤恨是所有***之中最可借的一种***,但是如果它适当地压低和全然降到同旁观者富于同情的愤恨相等的程度,就不会受到任何非难。如果我们作为一个旁观者感到自己的憎恨同受难者的憎恨全然一致;如果后者的愤恨在各方面都没有超过我们自己的愤恨;如果他的每一句话和每一个手势所表示的情绪不比我们所能赞同的情绪更强烈;如果他从不想给予对方任何超过我们乐于见到的惩罚,或者我们自己甚至为此很想惩罚对方,我们就不可能不完全赞同他的情感。按照我们的看法,在这种场合我们自己的情绪无疑地证明他的情绪是正确的。并且,经验告诉我们,很大一部分人是多么不能节制这种情绪,再说为了压抑强烈的、缺乏修养的、情不自禁的愤恨,使之成为这种合宜的情绪,需要作出多大的努力。所以,对那个看来能够努力自我控制自己天性中最难驾驭的***的人,我们不可避免地会表示相当的尊敬和钦佩。当受难者的憎恨像几乎总会发生的那样确实超过了我们所能赞同的程度时,由于我们不可能对此表示谅解,我们必然不会对此表示赞同。我们不赞同这种憎恨的程度,甚至大于我们不赞同其它任何从想象中产生的、几乎同样过分的***。我们不仅不赞成这种过分强烈的愤恨,反而把它当作我们愤恨和愤怒的对象。我们谅解那个作为这种不正当愤恨的对象,并因此受到伤害威胁的人的相反的愤恨。因此,在所有的***中,复仇之心、过分的愤恨看来是最可恶的,它是人们嫌恶和愤恨的对象。当这种***在人们中间通常以这种方式——过分百次而节制一次——表现出来的时候,因为它最普通的表现就是如此,所以我们非常容易把它完全看成是可憎和可恶的***。然而,甚至拿眼前人们堕落的情况来说,造物主似乎也没有如此无情地对待我们,以致赋予我们从整体和从各方面来看都是罪恶的天性,或者赋予我们没有一点和没有一个方面能成为称赞和赞同的合宜对象的天性。在某些场合,我们感到这种通常是过分强烈的***可能也是很微弱的。我们有时会抱怨某个人显得勇气不足和过分不在乎自己所受到的伤害;如同我们由于他的这种***过分强烈而对他表示嫌恶一样,我们由于他的这种***过低也会对他表示轻视。

      假如有灵感的作家们认为,甚至在像人这样软弱和不完善的生灵中间,各种程度的***也是邪恶和罪过的话,那么,他们就肯定不会那么经常地或那么激烈地谈论造物主的愤慨和暴怒了。

      让我们再来考虑这样一个问题,即:目前的探究不是一个涉及正确与否的问题——如果我可以这样说的话——而是一个有关事实的问题。我们现在不是考察在什么原则下一个完美的人会赞成对恶劣行为的惩罚;而是考察在什么原则下一个像人这样如此软弱和不完美的生灵会真的赞成对恶劣行为的惩罚。很清楚,我现在提到的原则对于他的情感具有很大的影响;并且,“恶劣行为应该得到惩罚”似乎是明智的安排。正是社会的存在需要用适当的惩罚去限制不应该和不正当的怨恨。所以,对那些怨恨加以惩罚会被看成是一种合适的和值得赞同的做法。因此,虽然人类天然地被赋予一种追求社会幸福和保护社会的欲望,但是造物主并没有委托人类的理性去发现运用一定的惩罚是达到上述目的的合适的手段;而是赋予了人类一种直觉和本能,赞同运用一定的惩罚是达到上述目的的最合适方法。造物主在这一方面的精细同她在其它许多情况下的精细确实是一致的。至于所有那些目的,由于它们的特殊重要性可以认为是造物主所中意的目的——如果可以允许这样表达的话。造物主不仅这样始终如一地使得人们对于她所确定的目的具有一种欲望,而且为了人们自己的缘故,同样使他们具有对某种手段的欲望——只有依靠这种手段才能达到上述目的,而这同人们产生它的倾向是无关的。因而,自卫、种的繁衍就成为造物主在构造一切动物的过程中似乎已经确定的重要目的。人类被赋予一种对那两个目的的欲望和一种对同二者相反的东西的厌恶;被赋予一种对生活的热爱和一种对死亡的害怕;被赋予一种对种的延续和永存的欲望和一种对种的灭绝的想法的厌恶。但是,虽然造物主这样地赋予我们一种对这些目的的非常强烈的欲望,并没有把发现达到这些目的的合适手段寄托于我们理性中缓慢而不确定的决断。造物主通过原始和直接的本能引导我们去发现达到这些目的的绝大部分手段、饥饿、口渴、两性结合的***、喜欢快乐、害怕痛苦,都促使我们为了自己去运用这些手段,丝毫不考虑这些手段是否会导致那些有益的目的,即伟大的造物主想通过这些手段达到的目的。

      在结束这个注解之前,我必须提到对行为合宜性所表示的赞同和对优点或善行所表示的赞同之间的一个差异。在我们赞成任何人的、对于被作用对象来说是合宜和适当的情感之前,不仅一定要像他那样受到感动,而且一定要察觉他和我们之间在情感上融洽一致。这样,虽然听到落在朋友身上的某个不幸时,我会正确地想象出他那过度的忧虑;但是在得知他的行为方式之前,在发现他和我在情绪上协调一致之前,我不能说我赞同那些影响他行为的情感。所以,合适的赞同不仅需要我们对行为者的完全同情,而且需要我们发现他和我们之间在情感上完全一致。相反,当我们听到另一个人得到某种恩惠,使得他按照自己所喜欢的方式受到感动时,如果由于我清楚地知道他的情况,感觉到他的感激发自内心,我就必定会赞同他的恩人所作的行为,并认为他的行为是值得称赞的,也是合宜的报答对象。显然,受惠者是否抱有感激的想法丝毫不会改变我们对施恩者的优点所持的情感。因此,这里不需要情感上的实际一致。这足以说明:如果他抱有感激之情的话,那么它们就是一致的;并且我们对优点的感觉通常是建立在那些虚幻的同情之上的。由此,当我们清楚地知道别人的情况时,就经常会以某种当事人不会感动的方式受到感动。在我们对缺点所表示的不赞同和对不合宜行为所表示的不赞同之间具有一种相似的差异。

    第二篇 论正义和仁慈

    第一章 两种美德的比较

      因为只有具有某种仁慈倾向、出自正当动机的行为才是公认的感激对象,或者说仅仅是这种行为才激起旁观者表示同情的感激之心,所以似乎只有这种行为需要得到某种报答。

      因为只有具有某种有害倾向、出自不正当动机的行为才是公认的愤恨对象,或者说仅仅是这种行为才激起旁观者表示同情的愤恨之心,所以似乎只有这种行为需要受到惩罚。

      仁慈总是不受约束的,它不能以力相逼。仅仅是缺乏仁慈并不会受到惩罚;因为这并不会导致真正确实的罪恶。它可能使人们对本来可以合理期待的善行表示失望,由此可能正当地激起人们的厌恶和反对;然而,它不可能激起人们会赞同的任何愤恨之情。如果一个人有能力报答他的恩人,或者他的恩人需要他帮助,而他不这样做,毫无疑问他是犯了最丢人的忘恩负义之罪。每个公正的旁观者都从内心拒绝对他的自私动机表示任何同情,他是最不能令人赞同的恰当对象。但是,他仍然没有对任何人造成实际的伤害。他只是没有做那个应该的善良行为。他成为憎恶的对象,这种憎恶 是不合宜的情感和行为所自然激起的一种***;他并不是愤恨的对象,这种愤恨是除了通过某些行为必然对特定的人们作出真正而现实的伤害之外,从未被合适地唤起的一种***。因此,他缺少感激之情不会受到惩罚。如果有可能的话,通过施加压力强迫他做他应该抱着感激的心情去做的和每个公正的旁观者都会赞成他去做的事,那就似乎比他不做这件事更不合适。如果他的恩人企图用暴力强迫他表示感激,那就会玷污自己的名声,任何地位不高于这两者的第三者加以干涉,也是不合适的。不过,感激之情使我们愿意承担的作出各种慈善行为的责任,最接近于所谓理想和完美的责任。友谊、慷慨和宽容促使我们去做的得到普遍赞同的事情,更加不受约束,更加不是外力逼迫而是感激的责任所致。我们谈论感激之恩,而不谈慈善或慷慨之恩,甚至在友谊仅仅是值得尊敬而没有为对善行的感激之情所加强和与之混杂的时候,我们也不谈论友谊之恩。

      愤恨之情似乎是由自卫的天性赋予我们的,而且仅仅是为了自卫而赋予我们的。这是正义和清白的保证。它促使我们击退企图加害于己的伤害,回敬已经受到的伤害,使犯罪者对自己的不义行为感到悔恨,使其他的人由于害怕同样的惩罚而对犯有同样的罪行感到惊恐。因此,愤恨之情只应用于这些目的,当它用于别的目的时,旁观者决不会对此表示同情。不过,仅仅缺少仁慈美德,虽然可以使我们对于曾能合理期待的善行感到失望,但是它既不造成任何伤害,也不企图作出这种伤害——对此我们有必要进行自卫。

      然而,还有一种美德,对它的尊奉并不取决于我们自己的意愿,它可以用压力强迫人们遵守,谁违背它就会招致愤恨,从而受到惩罚。这种美德就是正义,违背它就是伤害;这种行为出于一些必然无人赞同的动机,它确确实实地伤害到一些特定的人。因此,它是愤恨的合宜对象,也是惩罚的合宜对象,这种惩罚是愤恨的自然结果。由于人们同意和赞成为了报复不义行为所造成的伤害而使用的暴力,所以他们更加同意和赞成为了阻止、击退伤害行为而使用的暴力,也更加同意和赞成为了阻止罪犯伤害其邻人而使用的暴力。那个策划某一违反正义行为的人自己也感到这一点,并感到他所伤害的那个人和其他人为了阻止他犯罪或在他犯罪之后为了惩罚他而会极其恰当地利用的那种力量。由此产生了正义和其它所有社会美德之间的明显区别,这种区别近来才为一个非常伟大、富有独创天才的作者所特别强调,即我们感到自己按照正义行事,会比按照友谊、仁慈或慷慨行事受到更为严格的约束;感到实行上面提及的这些美德的方法,似乎在某种程度上听任我们自己选择,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们感到遵奉正义会以某种特殊的方式受到束缚、限制和约束。这就是说,我们感到那种力量可以最恰当地和受人赞同地用来强迫我们遵守有关正义的法规,但不能强迫我们去遵循有关其它社会美德的格言。

      因而,我们肯定总是小心地区别:什么只是该责备的,或者是合宜的指责对象,什么是可以利用外力来惩罚或加以阻止的。应该责备的似乎是缺乏一般程度的、合适的仁慈行为,经验告诉我们这是可以指望每个人做到的;相反,任何超出这个程度的慈善行为都值得赞扬。一般程度的仁慈行为本身似乎既不应该责备也不值得赞扬。一个对其亲属所作的行为既不比多数人通常所做的好也不比他们坏的父亲、儿子或兄弟,似乎完全不应该受到称赞或责备。那以反常和出乎意料的、但是还合适和恰当的友好态度使我们感到惊讶的人,或者相反,以反常的和出乎意料的、也是不恰当的冷酷态度使我们感到惊讶的人,在前一种场合似乎值得赞扬,而在后一种场合却要受到责备。

      然而,就是在地位相等的人中间极为一般的善良或慈善也不能以力强求。在地位相等的人中间,每一个人自然而然地被认为、而且早在市民政府建立之前就被认为拥有某种保护自己不受伤害,以及对那些伤害自己的人要求给予一定程度惩罚的权利。当他这样做的时候,每个慷慨的旁观者不仅赞成他的行为,而且如此深切地体谅他的感情以致常常愿意帮助他。当某人攻击、或抢劫、或企图谋杀他人的时候,所有的邻人都会感到惊恐,并且认为他们赶去为被害者报仇,或者在如此危急的情形中保护他,是正确的。但是,当一个父亲对儿子缺乏一般程度的父爱时,当一个儿子对他的父亲好像缺乏可以指望子女具有的敬意时,当兄弟们缺乏一般程度的手足之情时,当一个人缺乏同情心并在非常容易减轻同胞的痛苦的时候拒绝这样做时,在所有这些场合,虽然每个人都责备这种行为,但没有人认为:那些或许有理由期待比较厚道的行为的人,有任何权利以力强求。受害者只能诉苦,而旁观者除了劝告和说服之外,没有其它方法可以干预。在所有这些场合,对地位相等的人来说,彼此以暴力相争会被认为是绝顶的粗野和放肆。

      在这一点上,一位长官有时确实可以强制那些在他管辖之下的人,彼此按照一定程度的礼仪行事。这种强制普遍为人所赞同。所有文明国家的法律都责成父母抚养自己的子女,而子女要赡养自己的父母,并强迫人们承担其它许多仁慈的责任。市政官员不仅被授予通过制止不义行为以保持社会安定的权力,而且被授予通过树立良好的纪律和阻止各种不道德、不合适的行为以促进国家繁荣昌盛的权力。因此,他可以制定法规,这些法规不仅禁止公众之间相互伤害,而且要求我们在一定程度上相互行善。一旦君主下令做那些全然无关紧要的事情,做那些在他颁布命令之前可以不受责备地置之脑后的事情,违抗他就不仅会受到责备而且会受到惩罚。因此,一旦他下令做那些他发布任何这种命令之前置之脑后就会受到极为严厉的责备的事情,不服从命令就确实会受到更大的惩罚。然而,立法者的全部责任,或许是要抱着极其审慎和谨慎的态度合宜而公正地履行法规。全然否定这种法规,会使全体国民面临许多严重的骚乱和惊人的暴行,行之过头,又会危害自由、安全和公平。

      虽然对地位相等的人来说,仅仅缺乏仁慈似乎不应该受到惩罚,但是他们作出很大努力来实践那种美德显然应该得到最大的报答。由于做了最大的善举,他们就成了自然的、可赞同的最强烈的感激对象。相反地,虽然违反正义会遭到惩罚,但是遵守那种美德准则似乎不会得到任何报答。毫无疑问,正义的实践中存在着一种合宜性,因此它应该得到应归于合宜性的全部赞同。但是因为它并非真正的和现实的善行,所以,它几乎不值得感激。在极大多数情况下,正义只是一种消极的美德,它仅仅阻止我们去伤害周围的邻人。一个仅仅不去侵犯邻居的人身、财产或名誉的人,确实只具有一丁点实际优点。然而,他却履行了特别称为正义的全部法规,并做到了地位同他相等的人们可能适当地强迫他去做、或者他们因为他不去做而可能给予惩罚的一切事情。我们经常可以通过静坐不动和无所事事的方法来遵守有关正义的全部法规。

      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和以牙还牙似乎是造物主指令我们实行的主要规则。我们认为仁慈和慷慨的行为应该施予仁慈和慷慨的人。我们认为,那些心里从来不能容纳仁慈感情的人,也不能得到其同胞的感情,而只能像生活在广漠的沙漠中那样生活在一个无人关心或问候的社会之中。应该使违反正义法则的人自己感受到他对别人犯下的那种罪孽;并且,由于对他的同胞的痛苦的任何关心都不能使他有所克制,那就应当利用他自己畏惧的事物来使他感到害怕。只有清白无罪的人,只有对他人遵守正义法则的人,只有不去伤害邻人的人,才能得到邻人们对他的清白无罪所应有的尊敬,并对他严格地遵守同样的法则。

    第二章 论对正义、悔恨的感觉,兼论对优点的意识

      除了因别人对我们造成的不幸而引起的正当的愤怒之外,不可能有合适的动机使我们去伤害邻人,也不可能有任何刺激使我们对别人造成会得到人们同意的不幸。仅仅因为别人的幸福妨碍了我们自己的幸福而去破坏这种幸福,仅仅因为别人真正有用的东西对我们可能同样有用或更加有用而夺走这些东西,同样,或者以牺牲别人来满足人皆有之的、使自己的幸福超过别人的天生偏爱,都不能得到公正的旁观者的赞同。毫无疑问,每个人生来首先和主要关心自己;而且,因为他比任何其他人都更适合关心自己,所以他如果这样做的话是恰当和正确的。因此每个人更加深切地关心同自己直接有关的、而不是对任何其他人有关的事情;或许,听到另一个同我们没有特殊关系的人的死讯,会使我们有所挂虑,但其对我们的饮食起居的影响远比落在自己身上的小灾小难为小。不过,虽然邻居的破产对我们的影响或许远比我们自己遭到的微小不幸为小,但我们决不可以邻居破产来防止我们的微小不幸发生,甚或以此来防止自己的破产。在这里,同在其它一切场合一样,我们应当用自己自然地用来看待别人的眼光,而不用自己自然地会用来看待自己的眼光,来看待自己。俗话说,虽然对他自己来说每个人都可以成为一个整体世界,但对其他人来说不过是沧海一粟。虽然对他来说,自己的幸福可能比世界上所有其他人的幸福重要,但对其他任何一个人来说并不比别人的幸福重要。因此,虽然每个人心里确实必然宁爱自己而不爱别人,但是他不敢在人们面前采取这种态度,公开承认自己是按这一原则行事的。他会发觉,其他人决不会赞成他的这种偏爱,无论这对他来说如何自然,对别人来说总是显得过分和放肆。当他以自己所意识到的别人看待自己的眼光来看待自己时,他明白对他们来说自己只是芸芸众生之中的一员,没有哪一方面比别人高明。如果他愿意按公正的旁观者能够同情自己的行为——这是全部事情中他渴望做的——的原则行事,那么,在这种场合,同在其它一切场合一样,他一定会收敛起这种自爱的傲慢之心,并把它压抑到别人能够赞同的程度。他们会迁就这种自爱的傲慢之心,以致允许他比关心别人的幸福更多地关心自己的幸福,更加热切地追求自己的幸福。至此,每当他们设身处地地考虑他的处境的时候,他们就会欣然地对他表示赞同。在追求财富、名誉和显赫职位的竞争中,为了超过一切对手,他可以尽其所能和全力以赴,但是,如果他要挤掉或打倒对手,旁观者对他的迁就就会完全停止。他们不允许作出不光明正大的行为。对他们来说,这个人在各方面同他们相差无几:他们不会同情那种自爱之心,这种自爱之心使他热爱自己远胜于热爱别人;并且也不赞成他伤害某个对手的动机。因此,他们乐于同情被伤害者自然产生的愤恨,伤人者也就成为他们憎恨和愤怒的对象。他意识到自己会成为这样一个人,并感到上述那些情感随时从四面八方迸发出来反对自己。

      正如犯下的罪恶越大和越是不可挽回,受难者的愤怒越是自然地增强一样,旁观者因同情而产生的愤慨以及行为者对自己罪行的感觉也越是加深。杀害人命是一个人所能使另一个人遭受的最大不幸,它会在同死者有直接关系的人中间激起极为强烈的愤怒。因此,在人们和罪犯的心目中,谋杀都是一种侵犯个人的最残忍的罪行。剥夺我们已经占有的东西,比使我们对只是希望得到的东西感到失望更坏。因此,侵犯财产,偷窃和抢劫我们拥有的东西,比仅仅使我们对所期望的东西感到失望的撕毁契约行为罪恶更大。所以,那些违法者似乎要受到最严厉的报复和惩罚。最神圣的正义法律就是那些保护我们邻居的生活和人身安全的法律;其次是那些保护个人财产和所有权的法律;最后是那些保护所谓个人权利或别人允诺归还他的东西的法律。

      违反十分神圣的正义法律的人,从来不考虑别人对他必然怀有的情感,他感觉不到羞耻、害怕和惊恐所引起的一切痛苦。当他的***得到满足并开始冷静地考虑自己过去行为的时候,他不能再谅解那些影响自己行为的动机。这些动机现在对他来说,就像别人常常感到的那样,显得极为可厌。由于对别人对他必然怀有的嫌恶和憎恨产生同感,他在某种程度上就成了自我嫌恶和憎恨的对象。那个由于他的不义行为而受害的人的处境,现在唤起了他的怜悯之心。想到这一点,他就会感到伤心;为自己行为所造成的不幸后果而悔恨,同时感到他已经变为人们愤恨和声讨的合宜对象,变为承担愤恨、复仇和惩罚的必然后果的合宜对象。这种念头不断地索绕在他的心头,使他充满了恐惧和惊骇。他不敢再同社会对抗,而想象自己已为一切人类感情所摈斥和抛弃。在这种巨大和最可怕的痛苦之中,他不能指望得到别人的安慰。对他罪行的回忆,使他的同胞从心坎里拒绝对他表示任何同情。人们对他所怀有的情感,正是他最害怕的东西。周围的一切似乎都怀有敌意,因而他乐意逃到某一荒凉的沙漠中去,在那里,他可以不再见到一张人脸,也不再从人们的面部表情中觉察到对他罪行的责难。但是,孤独比社会更可怕。他自己的顾虑只能给他带来黑暗、不幸和灾难,忧郁预示着不可想象的折磨和毁灭。对孤独的恐惧迫使他回到社会中去,他又来到人们面前,令人惊讶地在他们面前表现出一副羞愧万分、深受恐惧折磨的样子,以便从那些真正的法官那里求得一点保护,他知道这些法官早已一致作出对他的判决。这就是宜于称为悔恨的那种天生的情感;也就是能够使人们产生畏惧心理的一切情感。意识到自己过去的行为不合宜而产生的羞耻心;意识到行为的后果而产生的悲痛心情;对受到自己行为的损害的那些人怀有的怜悯之情;以及由于意识到每个有理性的人正当地激起的愤恨而产生的对惩罚的畏惧和害怕,所有这一切构成了那种天生的情感。

      相反的行为必然产生相反的感情。那个不是根据无聊的空想,而是根据正确的动机作出了某一慷慨行为的人,当他对那些自己曾经为之效劳的人有所期待时,感到自己必然成为他们爱戴和感激的对象,并由于对他们表示同情,感到自己必然成为所有的人尊敬和赞同的对象。当他回顾他据以作为行为的动机、并用公正的旁观者会用来检查它的目光来检查它时,他还会进一步理解它,并以得到这个想象中的公正的法官的赞同自夸。在所有这些看法中,他自己的行为在各方面都似乎令人喜欢。想到这一点,他心里就充满了快乐、安祥和镇静。他和所有的人友好和睦地相处,并带着自信和称心如意的心情看待他们,确信自己已成为最值得同胞尊敬的人物。这些感情的结合,构成了对优点的意识或应该得到报答的意识。

    第三章 论这种天性构成的作用

      事实就是如此:人只能存在于社会之中,天性使人适应他由以生长的那种环境。人类社会的所有成员,都处在一种需要互相帮助的状况之中,同时也面临相互之间的伤害。在出于热爱、感激、友谊和尊敬而相互提供了这种必要帮助的地方,社会兴旺发达并令人愉快。所有不同的社会成员通过爱和感情这种令人愉快的纽带联结在一起,好像被带到一个互相行善的公共中心。

      但是,虽然这种必要的帮助不是产生于慷慨和无私的动机,虽然在不同的社会成员之中缺乏相互之间的爱和感情,虽然这一社会并不带来较多的幸福和愉快,但是它必定不会消失。凭借公众对其作用的认识,社会可以在人们相互之间缺乏爱或感情的情况下,像它存在于不同的商人中间那样存在于不同的人中间;并且,虽然在这一社会中,没有人负有任何义务,或者一定要对别人表示感激,但是社会仍然可以根据一种一致的估价,通过完全着眼于实利的互惠行为而被维持下去。

      然而,社会不可能存在于那些老是相互损伤和伤害的人中间。每当那种伤害开始的时候,每当相互之间产生愤恨和敌意的时候,一切社会纽带就被扯断,它所维系的不同成员似乎由于他们之间的感情极不合谐甚至对立而变得疏远。根据一般的见解,如果强盗和凶手之间存在某种交往的话,他们至少一定不会去抢劫和杀害对方。因此,与其说仁慈是社会存在的基础,还不如说正义是这种基础。虽然没有仁慈之心,社会也可以存在于一种不很令人愉快的状态之中,但是不义行为的盛行却肯定会彻底毁掉它。

      所以,虽然造物主利用人们想得到报答这一令人愉快的意识,劝戒人们多行善事,但是她并不以为在这种善举被忽略的情况下,有必要利用人们害怕受到惩罚的心理来保障和强制人们行善。行善犹如美化建筑物的装饰品,而不是支撑建筑物的地基,因此作出劝戒已经足够,没有必要强加于人。相反,正义犹如支撑整个大厦的主要支柱。如果这根柱子松动的话,那么人类社会这个雄伟而巨大的建筑必然会在顷刻之间土崩瓦解,在这个世界上,如果我可以这样说的话,建造和维护这一大厦似乎受到造物主特别而宝贵的关注。所以,为了强迫人们尊奉正义,造物主在人们心中培植起那种恶有恶报的意识以及害怕违反正义就会受到惩罚的心理,它们就像人类联合的伟大卫士一样,保护弱者,抑制强暴和惩罚罪犯。虽然人天生是富有同情心的,但是同自己相比,他们对同自己没有特殊关系的人几乎不抱有同情;一个只是作为其同胞的人的不幸同他们自己的、哪怕是微小的便利相比,也竟不重要;他们很想恃强伤害一个人,并且也许有很多东西诱惑他们这样做,因而,如果在被害者自卫的过程中没有在他们中间确立这一正义的原则,并且没有使他们慑服从而对被害者的清白无辜感到某种敬畏的话,他们就会像野兽一样随时准备向他发起攻击;一个人参加人们的集会犹如进入狮子的洞穴。

      在世界各地,我们看到各种工具都被极其精巧地调整到适应其所要产生的目的;并赞叹植物或动物的肌体内的每样东西都作了何等巧妙的安排以促成天性的两个伟大目的,即维持个体的生存和种的繁衍。但是,在这些以及所有这样的对象中,我们仍然要把效用从它们各自的运动和结构的最终原因中区别开来。食物的消化、血液的循环以及由此引起的各种体液的分泌,都是为维持动物的生存这一伟大目的所必需的作用过程,但我们从来不像根据它们产生效用的原因去说明这些过程那样,根据上述那些目的去努力说明这些作用过程;从来没有推测血液循环或食物消化自动进行的过程,也没有对循环和消化的目的抱有某种观点或想法。钟表的齿轮都被巧妙地校准,以适应制造它们的目的,即指示时间。各种齿轮所有不同的运转,以最精巧的方式互相配合以产生这个效果。如果它们被赋予一种产生这一效果的愿望和意图,不见得会运行得更好。不过,我们从来不把任何此类愿望或意图赋予它们,而将其赋予钟表匠,我们知道它们是由一根发条推动的,这表明发条所产生的效果同齿轮所产生的效果一样微不足道。虽然我们在以此说明肌体作用的过程时,从来不会区分不出效用和最终原因,但是我们在说明那些心理作用的过程时,却很容易混淆这两个彼此不同的东西。当天赋原则引导我们去促成那些纯真而开明的理性会向我们提出的目的时,我们很容易把它归因于那个理性,正如我们把它归因于这些原则发生作用的原因和我们促成那些目的的情感和行为一样,并且很容易认为那个理性是出于人的聪明,其实它是出于神的智慧。表面看来,这个原因似乎足以产生它所引起的结果,并且当人性体系所有不同的作用,以这种方式从一个简单的原则推断出来的时候,这个体系似乎颇为简单和令人愉快。

       正如在通常不放弃相互伤害的人中间,不可能发生社会交往那样,只有较好地遵守正义法则,社会才能存在;所以对这一正义法则必要性的考虑,就被认为是我们赞成通过惩罚违反正义法律的那些人来严格执行它的根据。据说,人天生具有一种对社会的热爱,希望人类为了自身的缘故而保持团结,即使他自己没有从中得到好处。对他来说,有秩序的、兴旺发达的社会状况是令人愉快的。他乐于见到这样的社会。相反,无秩序和混乱的社会状况成了他所厌恶的对象,他对任何造成这种无秩序和混乱状态的事情都感到烦恼。他也意识到,自己的利益与社会的繁荣休戚相关,他的幸福或者生命的维持,都取决于这个社会的秩序和繁荣能否保持。因此,种种原因使他对任何有损于社会的事情都怀着一种憎恨之情,并且愿意用一切方法去阻止这个如此令人痛恨和可怕的事情发生。不义行为必然有损于这个社会。所以,每一种不义行为的出现都使他感到惊恐不安,如果我可以这样说的话,他会尽力去阻止这种行为的进一步发展,如果任其进行下去,就会很快地葬送他所珍视的一切。如果他不能用温和而合理的手段去约束它,他就必定要采用暴力来压制它,总之,必须阻止它进一步发展。因此,人们时常赞成严格执行正义法则,甚至赞成用死刑来惩罚那些违反这种法则的人。由此,要把破坏社会安定的人从世界上驱逐出去,而其他的人看到他的下场也不敢步其后尘。

      这就是我们通常对自己赞成惩罚不义行为所作的说明。这毫无疑问是正确的,所以根据对保持社会秩序的必要性所作的考虑,我们经常有必要坚持自己对合宜而又恰当的惩罚所具有的那种自然意识。当罪犯即将为遭到正当的报复而受苦时,人们自然的义愤告诉他这是罪有应得;当他那蛮横的不义行为因他对愈益临近的惩罚感到恐惧而中止和加以克制时,当他不再成为人们恐惧的对象时,他就开始成为人们慷慨而仁慈地对之表示怜悯的对象。想到他即将遭受的痛苦,人们减轻了因他给别人造成的痛苦而产生的愤恨。他们倾向于原谅和宽恕他,并免除给予他的那种惩罚,在他们感情极其冷漠的时候,这个惩罚曾被认为是罪有应得。因此,这里有必要唤起他们保持这种对社会整体利益的考虑。他们在更为慷慨和全面的人性的驱使下,抵消这种软弱和有偏见的人性所产生的冲动。他们想到对罪犯的宽恕就是对无辜者的残忍,并以某种同情人类的更为广泛的体恤之情,来同自己同情某一特殊人物的体恤情绪相对抗。

       有时,我们也有必要通过对一般正义法则对维持社会的必要性的考察,为遵守它们的合宜性辩护。我们经常听到年青人和放荡不羁的人嘲弄极其神圣的道德法则,听到他们有时是出于道德败坏,而更为经常的是出于自己的虚荣心而承认最可恶的行为准则。我们因而发怒,并急切地去驳斥和揭露这种可恨的原则。但是,虽然这种原则是最初激起我们反对他们的他们身上所固有的可憎恨的东西,我们也不愿意将其看成是谴责他们的唯一理由,或者声称这是我们憎恨和讨厌他们的唯一理由。我们认为,这个理由看来并不是决定性的。然而,如果因为他们成为憎恨和讨厌的自然而又合宜的对象,因而我们憎恨和讨厌他们,为什么这不应该是决定性的理由呢?只是当有人问为什么我们不应当如此或按此方式行事时,这个问题对那些提问的人来说,就意味着这种行为方式就其本身来说似乎并不是那些情感的自然而又合宜的对象。因此,我们必须告诉他们,这是由于其它一些理由。为此,我们通常要寻找另外的理由,而我们首先想到的一个理由是,这种做法盛行的结果将导致社会秩序的混乱。因此,我们几乎总是成功地坚持了这个原理。

      虽然看出所有放荡不羁的行为对社会幸福的危害倾向通常无需良好的识别能力,但是最初激起我们反对它们的几乎不是这种考虑。所有的人,即使是最愚蠢和最无思考能力的人,都憎恶欺诈虚伪、背信弃义和违反正义的人,并且乐于见到他们受到惩罚。但是,无论正义对于社会存在的必要性表现得如何明显,也很少有人考虑到这一点。

      最初使我们注意对侵犯个人罪行的惩罚的,不是某种对保护社会的关心,这一点可以用许多显而易见的理由来证实。我们对个人命运和幸福的关心,在通常情况下,并不是由我们对社会命运和幸福的关心引起的。我们并不因为一个畿尼是一千个畿尼的一部分,以及因为我们应该关心整笔金钱,所以对损失一个畿尼表示关心。同样,我们也不因为个人是社会的一员或一部分,以及因为我们应该关心社会的毁灭,所以对这个人的毁灭或损失表示关心。不论在哪一种情况下,我们对个人的关心都不是出于对大众的关心;但是,在两种情况下,我们对大众的关心是由一种特别的关心混合而成的,而这种特别的关心又是由我们对不同的个人所产生的同情组成的。因为有人从我们身上不正当地取走了一小笔金钱时,我们告发这一伤害行为,与其说是出于自己对已经失去的那一金额的关心,不如说是出于一种保护自己全部财产的关心。同样,当某个人受到伤害或摧残时,我们要求对在他身上犯下罪行的人进行惩罚,与其说是出于对那个受到伤害的人的关心,不如说是出于对社会总的利益的关心。然而要看到,这种关心并不一定在某种程度上包括那些优美的情感,即通常称为热爱、尊敬和感动、并据以区别我们的特殊朋友和熟人的那些情感。仅仅因为他是我们的同胞,所以这方面所需要的关心,只不过是我们对每一个人都具有的同情。当某个令人憎恶的人受到并未被他激怒的那些人的伤害时,我们甚至会谅解他的愤恨。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对他原来的品质和行为所具有的不满,并不会全然阻止我们对他自然产生的愤恨表示同情;虽然那些既不很公正也不惯于用一般规则来纠正和控制自己天生情感的人,很容易给这种同情泼冷水。

      在某些场合,我们惩罚或赞同惩罚确实仅仅是出于某种对社会总的利益的考虑,我们认为,不那样,这种利益就得不到保证。它是对各种妨害国内治安或违犯军队纪律的行为所作的一种惩罚。此种罪行不会立即和直接地伤害任何个人;但人们认为,它们的长远影响确实给社会带来或可能带来不少麻烦或巨大的混乱。例如,一个哨兵在他警戒时睡大觉从而被军法处死,这是因为这种疏忽可能使整个军队遭到危险。在许多情况下,这种严厉的惩罚可能显得十分必要,从而显得正确和合适。当对某一个人的保护与大众的安全发生矛盾时,偏重多数最为正确。然而这种惩罚无论怎样必要,总显得过分严厉。这个自然地犯下的罪行是如此之小,而惩罚是如此之重,以致要我们内心同它保持一致是极为困难的。虽然这样的疏忽看来极应受到责备,然而关于这个罪行的想法并不必然会激起如此强烈的愤恨,致使我们要实行如此可怕的报复。一个仁慈的人必须使自己冷静下来,作出某种努力,并充分运用自己的坚定意志和决心,才能亲自实行、或者赞同别人实行这种惩罚。然而,他并不以这种方式来看待对某个忘恩负义的凶手或杀害自己父母的人实行的公正的惩罚。在这种情况下,他热切地、甚至喜不自胜地赞成这个看来是由这种可恶的罪行引起的正义的报复,如果这种罪行偶然地避免惩罚,他就会感到极大的愤怒和失望。旁观者看待那些不同的惩罚所怀有的这种不同的感情,证明他对前一种惩罚的赞同和对后一种惩罚的赞同并不是建立在同一原则基础上的。他把那个哨兵看成是一个不幸的牺牲者,确实,这个哨兵必须和应该为了众人的安全而献出自己的生命,但旁观者在心里仍然乐于保全他的生命;并仅仅为众人的利益与此相悖而感到遗憾。但是,如果凶手逃脱惩罚,就会激起他极为强烈的愤怒,他将祈求神在另一个世界报复那个罪行——它因人类不公平的做法而未在人间受到惩罚。

      值得很好注意的是:我们绝非只是为了维持社会秩序而认为那个不义行为一定要在今生今世受到惩罚,不这样,社会秩序就很难维持,我以为,造物主是使我们希望、宗教也准许我们期待这种罪行甚至在来世受到惩罚。虽然这种罪行受到惩罚的例子不足以阻止其他人成为同样的罪犯——他们没有看到、也不知道这种惩罚,但是如果我可以这样说的话,我们感到这种惩罚将尾随其后,直到死后。因而,我们认为,公正的神还是需要的,今后他会为受到伤害的寡妇和丧失父亲的人复仇,在这个世界上,他们经常受到侮辱而无人对此加以惩罚。因此,在每一种宗教和世人见过的每一种迷信中,都有一个地狱和一个天堂,前者是为惩罚邪恶者而提供的地方,后者是为报答正义者而提供的地方。

    第三篇 就行为的优点或缺点,论命运对人类情感所产生的影响

    引言

      某一行为所可能受到的不管什么样的赞扬或责备,首先是针对产生这个行为的内心意图或感情的;其次是针对这种感情所引起的身体外部的行为或动作的;最后是针对这个行为所实际产生的或好或坏的后果的。这三个不同的方面即构成-行为的全部性质和状况,它们必定成为能与这一行为相应的无论哪一种品质的根据。

      在这三种情况中,后两种情况不能作为任何赞扬或责备的根据,这是很清楚的;也没有人坚持相反的意见。在最清白的行为和最可责备的行为中,身体外部的行为或动作往往是相同的。一个向鸟射击的人和一个向人射击的人,都做了同样的外部动作,即都要扣动一枝枪的扳机。某一行为所实际产生的后果,甚至比身体的外部动作更与赞扬或责备无关。因为后果并不取决于行为者而是取决于命运,所以后果不能成为以行为者的品质和行动为对象的任何情感的合宜根据。

      行为者可能对此负责的、或者他由此可能得到某种赞同或反对的唯一后果,就是那些这样或那样预期的后果,或者至少是那些显示出他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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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帖子 由 Admin 周五 十月 23, 2009 8:19 pm

    第三卷 论我们评判自己的情感和行为的基础,兼论责任感

    (本卷只有一篇)

    第一章 论自我赞同和不赞同的原则

      我在本书的前两卷着重考察了我们评判他人感情和行为的起点和基础。现在,我要较详细地考察我们评判自己的感情和行为的起点。

      我们据以自然地赞同或不赞同自己行为的原则,似乎同据以判断他人行为的原则完全相同。当我们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时,根据能否充分同情导致他人行为的情感和动机来决定是否赞同这种行为。同样,当我们以他人的立场来看待自己的行为时,也是根据能否充分理解和同情影响自己行为的情感和动机来决定是否赞同这种行为。可以说,如果我们不离开自己的地位,并以一定的距离来看待自己的情感和动机,就决不可能对它们作出全面的评述,也决不可能对它们作出任何判断。而我们只有通过努力以他人的眼光来看待自己的情感和动机,或像他人可能持有的看法那样来看待它们,才能做到这一点。因此,无论我们对它们会作出什么判断,都必然会,或者在一定的条件下会、或者我们设想应该会同他人的判断具有某种内在联系。我们努力像我们推测其他任何公正而无偏见的旁观者可能做的那样来考察自己的行为。如果我们设身处地地考虑问题,因而完全理解影响自己行为的所有***和动机,我们就会因为对想象中的公正的法官的赞成抱有同感而对自己的行为表示赞同。如果不是这样,我们就会体谅他的不满,并且责备这种行为。

      如果一个人有可能在同任何人都没有交往的情况下,在某个与世隔绝的地方长大成人,那么,正如他不可能想到自己面貌的美或丑一样,也不可能想到自己的品质,不可能想到自己情感和行为的合宜性或缺点,也不可能想到自己心灵的美或丑。所有这些都是他不能轻易弄清楚的,他自然也不会注意到它们,并且,他也不具有能使这些对象展现在自己眼前的镜子。一旦把这个人带入社会,他就立即得到了在此以前缺少的镜子。这面镜子存在于同他相处的那些人的表情和行为之中,当他们理解或不赞同他的情感时,总会有所表示;并且他正是在这里第一次看到自己感情的合宜和不合宜,看到自己心灵的美和丑。对一个刚来到人间就同社会隔绝的人来说,引起他的强烈感情的对象,使他欢乐或伤害他的外界事物,都会占据他的全部注意力。那些对象所激起的感情本身,愿望或嫌恶,快乐或悲伤,虽然都是直接呈现在他面前的东西,但是历来很少能够成为他思索的对象。对它们的看法决不会使他感到如此大的兴趣,以致引起他的专心思考。虽然对那些强烈感情的原因的思考时常会激起他的快乐和悲伤,但对自己快乐的思考决不会在他身上激起新的快乐,对自己悲伤的思考也决不会在他身上激起新的悲伤。把他带入社会,他的所有***立即会引起新的***。他将看到人们赞成什么,讨厌什么。在前一场合,他将受到鼓舞,在后一场合,他将感到沮丧。他的愿望和嫌恶,他的快乐和悲伤,现在常常会引起新的愿望和嫌恶,新的快乐和悲伤;因此,现在这些感情将使他深感兴趣,并且时常引起他最为专心的思考。

      我们对自身美丑的最初想法是由别人的、而不是由自己的身形和外表引起的。然而,我们很快就会知道别人对我们所作的同样的评论。如果他们赞许我们的体态,我们就感到高兴;如果他们对此似乎有些厌恶,我们就感到恼怒。我们渴望知道自己的外貌会得到他们何种程度的非难或赞许。我们通过照镜子或者用诸如此类的方法,尽可能地努力隔开一段距离以他人的眼光来看待自己,逐一地审察自己的肢体。经过这样的审察,如果我们对自己的外貌感到满意,我们就会很平静地忍受别人最为不利的评判。反之,如果我们感到自己成了自然的厌恶对象,那么,他们的每一个不赞许的表现都会使我们感到极度的羞辱。一个外貌还算英俊的人,也许会允许你就他个人某一微小的缺陷同他开玩笑;但是,对一个真正丑陋的人来说,通常是无法忍受这类玩笑的。不管怎样,很明显,我们只是因为自己的美和丑对他人的影响才对此感到焦虑不安。如果我们同社会没有联系,就完全不会对此表示关心。

      同样,我们最初的一些道德评论是针对别人的品质和行为的;并且,我们极其急切地观察这各种评论会给自己带来什么样的影响。但是我们不久就认识到,别人对我们同样是直言不讳的。我们渴望知道自己会得到他们何种程度的责难或称许,以及是否一定要对他们表现出他们向我们指出的令人愉快或令人不快的那种样子。为此,我们通过考虑如果处于他们的境地,他们会对我们表现出什么样子,来着手审察自己的感情和行为,并且考虑自己的这些感情和行为在他们面前会是什么样子。我们假定自己是自己行为的旁观者,并且用这种眼光来尽力想象这种行为会对我们产生什么影响。在某种程度上,这是我们能用别人的眼光来检查自己行为合宜性的唯一的镜子。如果在这种检查中它使我们感到高兴,我们就比较满意。我们可能对赞扬声满不在乎,并在某种程度上轻视世人的指责;无论受到怎样的误解或歪曲,我们都有把握成为自然和合宜的称赞对象。反之,如果我们感到自己的行为有问题,就经常会为此更加渴望获得别人的赞扬,如果我们如人所说并非声名狼藉,那么,别人的指责就会使我们迷惑不解,倍受折磨。

      显然,当我努力考察自己的行为时,当我努力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判断并对此表示赞许或谴责时,在一切此类场合,我仿佛把自己分成两个人:一个我是审察者和评判者,扮演和另一个我不同的角色;另一个我是被审察和被评判的行为者。第一个我是个旁观者,当以那个特殊的观点观察自己的行为时,尽力通过设身处地地设想并考虑它在我们面前会如何表现来理解有关自己行为的情感。第二个我是行为者,恰当地说是我自己,对其行为我将以旁观者的身份作出某种评论。前者是评判者,后者是被评判者。不过,正如原因和结果不可能相同一样,评判者和被评判者也不可能全然相同。

      和蔼可亲和值得赞扬的,即值得热爱和回报的,都是美德的高贵品质,而令人讨厌和可加惩罚的却是邪恶的品质。但是,所有这些品质都会直接涉及别人的感情。据说,美德之所以是和蔼可亲和值得赞扬的品质,不是因为它是自我热爱和感激的对象,而是因为它在别人心中激起了那些感情。美德是这种令人愉快的尊敬对象的意识,成为必然随之而来的那种精神上的安宁和自我满足的根源,正如猜疑相反会引起令人痛苦的不道德行为一样。被人敬爱和知道自己值得别人敬爱是我们多么巨大的幸福啊。被人憎恨和知道自己应该被人憎恨又是我们多么巨大的不幸啊。

      第二章 论对赞扬和值得赞扬的喜爱;兼论对责备和该受责备的畏惧

      人不仅生来就希望被人热爱,而且希望成为可爱的人;或者说,希望成为自然而又合宜的热爱对象。他不仅生来就害怕被人憎恨,而且害怕成为可恨的人,或者说,害怕成为自然而又合宜的憎恨对象。他不仅希望被人赞扬,而且希望成为值得赞扬的人,或者说,希望成为那种虽然没有受到人们的赞扬但确实是自然而又合宜的赞扬对象。他不仅害怕被人责备,而且害怕成为该受责备的人,或者说,害怕成为那种虽然没有受到人们的责备但确实是自然而又合宜的责备对象。

      对值得赞扬的喜爱并不完全来自对赞扬的喜爱。虽然那两个原则彼此相似,虽然它们互有联系并且常常混同一体,但是,在许多方面,又互有区别和各自独立。

      我们对其品质和行为为自己所赞成的那些人所自然怀有的热爱和钦佩之情,必然促使我们希望自己成为相同的令人愉快的感情的对象,并且希望自己成为如同最受我们热爱和钦佩的那些人一样可亲而又可敬的人。好胜心,即认为自己应该胜过别人的急切愿望,发端于我们对别人优点的钦佩之中。我们也不可能满足于仅仅得到别人的钦佩,因为别人也因此得到钦佩。至少我们必定相信自己是值得赞扬的,因为别人也因此而值得赞扬。但是,为了获得这种满足,我们必须成为自己品质和行为的公正的旁观者。我们必须努力用别人的眼光来看待自己的品质和行为,或者说像别人那样看待它们。经过这样的观察,如果它们像我们所希望的那样,我们就感到愉快和满足。但是,如果我们发现别人——他们用我们仅在想象中曾努力用以观察自己品质和行为的那种眼光来观察它们——以与我们曾经用过的完全相同的眼光来察看它们时,就会大大地坚定这种愉快和满足之情。他们的赞成必然坚定我们的自我赞成。他们的赞扬必然加强我们对自己值得赞扬的感觉。在这种情况下,对值得赞扬的喜爱非但不完全来自对赞扬的喜爱,而且至少在很大程度上对赞扬的喜爱似乎是来自对值得赞扬的喜爱。

      当最真诚的赞扬不能被看作某种值得赞扬的证明时,它几乎不可能带来多大的快乐。由于不明真相或误解,以这种或那种方式落在我们头上的尊敬和钦佩决不是充分的。如果我们意识到自己并非如此惹人喜欢,如果真相大白而人们带着截然不同的感情来看待我们,我们的满足之情就绝不是完美的。那个既不是为了我们并未实施的行为,也不是为了毫不影响我们行为的动机而称赞我们的人,不是在称赞我们,而是在称赞别人。我们不可能对他的称赞感到丝毫的满意。对我们来说,这些称赞会比任何责难更使我们感到耻辱,它会不断地使我们想起各种最使人谦逊的反省,这种反省是我们应该具有的,但又是我们所缺少的。可以想象,一个涂脂抹粉的女人只能从对她的肤色的赞美中得到一点虚荣之感。我们认为这些赞美更应使她想起自己真正的肤色所会引起的感情,并且通过比较使她深感羞辱。对这种没有根据的称赞感到高兴,是一种最为浅薄轻率和虚弱的证明。这正是宜于称作虚荣心的东西,也正是那些极其荒唐和卑劣的,装模作样和低劣欺骗的恶习的基础;如果经验没有使我们认识到他们是如何粗俗低劣,人们就可以想象最起码的粗俗低劣感也会把我们从愚蠢之中挽救出来。愚蠢的说谎者,竭力通过叙述那根本不存在的冒险事迹来激起同伴的钦佩;妄自尊大的花花公子,摆出一副自己也明知配不上的显赫和高贵的架子;毫无疑问,他们都是为妄想得到的赞扬所陶醉的人。然而,他们的虚荣心来自如此粗俗的一种想象的幻觉,以致难以设想任何一个有理性的人会受这种幻觉的欺骗。如果他们置身于自己以为曾受自己欺骗的那些人的地位,就会对自己所受到的最高度赞美感到震惊。他们不是用自己知道应该在同伴面前表露的那种眼光,而是用自己以为同伴们实际上会用来看待他们的那种眼光来看待自己。但是,他们浅薄的弱点和轻浮的愚蠢总是妨碍他们内省自己,或者妨碍他们用那种可卑的观点来观察自己;如果真相的确会暴露,用这种观点,他们自己的意识必定会告诉他们自己将暴露在人们的面前。

      由于不知真情和无缘无故的赞扬不可能激起实在的快乐,也不可能产生任何经得起真正考验的满足之情,所以,相反地,常常使我们得到真正安慰的想法是:虽然我们实际上没有得到赞扬,但是我们的行为应该得到称赞,它们在各方面都符合那些尺寸和标准,以此衡量,它们通常也必然会获得称赞和赞同。我们不仅为赞扬而感到高兴,而且为做下了值得称赞的事情而感到快乐。虽然我们实际上没有得到任何赞同,但是想到自己已成为自然的赞同对象,还是感到愉快。与我们共处的人们没有责备我们,但是我们反省到自己应该受到他们公正的责备,还是感到羞辱。那个意识到自己准确地看到那些行为——经验告诉他这是普遍令人愉快的行为——的分寸的人,满意地深思自己行为的合宜性。当他用公正的旁观者的眼光来看待这些行为时,他完全理解影响这些行为的全部动机。他带着愉快和赞同的心情从各方面回顾这些行为,虽然人们从来不了解他做了些什么,但是他并不是根据人们对他的实际看法,而是根据人们如果更加充分地知道他的作为就有可能产生的看法来看待自己。在这种情况下,他期待着将会落在自己身上的称许和赞美,并带着相同的感情称许和赞美自己。这些感情的确没有实际发生,但只是因为大家不知真情而没有发生。他知道,这些感情是这类行为自然而又正常的结果,他的想象把它们同这类行为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并已习惯地把它们看成是这类行为所导致的某种自然而又合宜的感情。人们自愿地抛弃生命去追求他们死后不再能享受的某种声誉。此时他们在想象中预料那种声誉将会落在自己的身上。他们永远不会听到的赞许不绝于耳,他们永远不会感受到的赞美萦回心际,消除了他们心中一切极其强烈的恐惧,并且情不自禁地做出各种几乎超越人类本性的行为。但是就实际情况而言,在那种我们不再能享有时才得到的赞同和那个我们确实没有得到的——但如世人有可能被迫恰当地弄明白我们行为的真实情况,就会给予我们——赞同之间,确实没有多大的区别。如果前者常常产生如此强烈的影响,我们就不会对后者总是受到高度的重视感到奇怪。

      造物主,当她为社会造人时,就赋予人以某种使其同胞愉快和某种厌于触犯其同胞的原始感情。她教导人在被同胞们赞扬时感到愉快而在被同胞们反对时感到痛苦。她由此而把同胞们的赞同变成对人来说是最令人满意和愉快的事,并把同胞们的不赞同变成最令人羞辱和不满的事。

      但是,单凭这种对于同胞们的赞同所抱的愿望和对他们的不赞同所感到的厌恶,并不会使人适应他所处的社会。于是,造物主不仅赋予他某种被人赞同的愿望,而且赋予他某种应该成为被人赞同对象的愿望,或者说,成为别人看来他应当自我赞同的对象。前一种愿望,只能够使他希望从表面上去适合社会;后一种愿望,对于使他渴望真正地适合社会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前一种愿望,只能够使他假仁假义和隐瞒罪恶;后一种愿望,对于唤起他真正地热爱美德和痛恨罪恶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在每一个健全的心灵中,这第二个愿望似乎是两者之中最强烈的一种。只有最为软弱和最为浅薄的人才会对那种他自己也知道完全不该得到的称赞感到非常高兴。弱者有时会对此感到愉快,但是一个明智的人却会在各种场合抵制它。虽然智者在自知不值得赞扬的场合很少会对此感到愉快,但是他在做自知值得赞扬的事时常常感到极大的愉快,尽管他同样深知自己不可能得到什么赞扬。对他来说,在不该得到赞同的场合获得人们的赞同,从来不是重要的目的;在确实应该得到赞同的场合获得人们的赞同,有时可能是不太重要的目的。而成为那种值得赞同的对象,则肯定始终是他的最大目的。

      在不应得到赞扬的场合渴望甚至接受赞扬,只能是最卑劣的虚荣心作祟的结果。在确实应该得到赞扬的场合渴望得到它,不过是渴望某种最起码的应当给予我们的公正待遇。完全为了这一缘故热爱正当的声誉和真正的光荣,而不是着眼于从中可能得到的任何好处,也并不是智者不值得去做的事。然而,他有时忽略甚至鄙视这一切,并且他在对自己一举一动的全部合宜性有充分把握之前,决不会轻易地这样做。在这种场合,他的自我赞同无须由别人的赞同来证实。这种自我赞同,如果不是他唯一的,至少也是他主要的目的,即他能够或者应当追求的目的。对这个目的的喜爱就是对美德的喜爱。

      如同我们对一些品质所自然怀有的喜爱和赞美使我们愿把自己变成这种令人愉快的感情的合宜对象一样,我们对另一些品质所自然怀有的憎恨和轻视或许会使我们更加强烈地害怕想到自己在任何方面会具有类似的品质。在这种情况下,害怕被人憎恨、被人轻视的想法也不像自己可恨、可鄙的想法那样强烈。即使得到极为可靠的保证说那些憎恨和轻视的感情实际上不会对我们发泄,我们对所作所为可能把自己变成同胞们憎恨和轻视的正确和合宜对象的想法也感到害怕。虽然那个违反了所有那些行为准则的人——这些行为准则只会把他变成受人欢迎的人——得到了极为可靠的保证说他的所作所为永远不会被人察觉,那也是全然无效的。当他回顾自己的行为时,当他用公正的旁观者的眼光来观察自己的行为时,他发现自己不会谅解任何影响这种行为的动机。想到自己的行为,他就感到惭愧和惶恐。如果他的行为普遍为人知晓,他必然会感到自己行将蒙受的极度羞耻。在这种情况下,他在想象中预料到自己无法避免的蔑视和嘲弄,除非周围的人对此全然无知。如果周围的人确实曾经对他发泄过这种感情,那么,他仍会感到自己是这些感情作用的自然对象,并在一想到自己可能为此而受折磨时仍会不寒而慄。但是,如果犯下的罪行不仅是某种只招致非议的不合宜行为,而且是某种激起憎恶和愤恨的巨大罪行的话,那么,只要他理智尚存,他一想到自己的行为就决不可能不感到恐怖和悔恨的一切极度痛苦;虽然人们可能对他保证说没有人会知道他的罪行,甚至自己也深信造物主不会对此给予报复,但是他仍然充分感觉到这些使自己抱恨终生的恐怖和悔恨之情,仍然可能把自己看成是所有同胞憎恨和愤怒的自然对象;如果他的心尚未因惯常犯罪而变得冷漠无情的话,那么,在令人惊骇的真相被人知晓之后,更不能毫无畏惧和惊恐地想到人们看待他时所持的态度以及他们的脸色、目光所表达的感情。一个良心深为不安的人所感受到的这种自然的极度痛苦,像魔鬼或复仇女神那样,在这个自知有罪者的一生中纠缠不已,不给他以平静和安宁,经常使他陷入绝望颓废和心烦意乱之中,隐匿罪行的自信心不可能使他摆脱它们,反宗教的原则也不可能完全使他从这中间解脱出来,只有各阶层中最卑鄙和最恶劣的人,对荣誉和臭名,罪行和美德全然无动于衷的人,才能免受它们的折磨。其品质令人极度憎恶的人们,在干下最可怕的罪行之后,曾经厚着脸皮采取措施去解脱自己的罪行嫌疑,有时也会迫于对自己处境的恐惧而主动地揭发人类不可能洞察发现的事情。由于知道自己的罪行,由于为他们所冒犯的同胞的愤恨所慑服,并且由于饱尝那种他们自己也意识到是罪有应得的报复,所以,如果有可能平静地死去,并得到全体同胞的宽恕的话,那么他们就希望,至少是在自己的想象中以死来平息人们自然产生的愤恨之情;希望由此能使别人认为自己是不该那么憎恶和愤恨的人;希望这会在一定程度上赎回自己的罪行,并把自己变成令人同情而不是令人害怕的对象。同他们在揭发自己罪行前的想法相比,上述这些想法似乎也是合适的。

      在这种情况下,甚至性格不特别脆弱、不很多愁善感的人们,其对于该受责备的恐惧似乎也完全会压倒对于责备的恐惧。为了减轻这种恐惧,为了在一定程度上抚慰自己良心的责备,他们心甘情愿地接受自己也知道是罪有应得的指责和惩罚,除非他们可以轻易地避免这种指责和惩罚。

      只有最轻浮和浅薄的人才会因那种自己也知道不应得到的赞扬而异常高兴。然而,即使对意志异常坚定的人来说,不应有的指责也经常会使他们深感屈辱。的确,他们容易学会鄙视那些经常在社会上流传的胡言乱语。这些传闻由于本身的荒唐和虚假肯定会在数周或数天之内消声匿迹。但是,一个清白无辜的人,虽则他的意志异常坚定,仍然不仅常常对犯有某种不实之罪的重大诋毁感到震惊,而且也常常对此深感屈辱,在这种诋毁不幸地同一些似乎能引为佐证的事情一起发生的时候更是如此。他屈辱地发现人们都如此藐视他的品质以致猜想他有可能犯有上述罪行。虽然他很清楚地知道自己是清白无辜的,但是上述诋毁看来还是常常在他的品质上投下了一层不光彩和不名誉的阴影,甚至在他自己的想象中也是如此。他对如此严重的一种伤害行为——不管怎样,它也许常常不宜、有时甚至不可能予以报复——产生的正当义愤,就其本身来说也是一种非常痛苦的感觉。人们的心情再也没有什么比这种不能平息的强烈愤恨更为痛苦的了。一个清白无辜的人,由于被人诋毁犯有某种不名誉的或令人憎恶的罪行而被送上绞刑台,遭受了对无辜者来说可能是最大的不幸。在这种情况下,他内心的痛苦常常要大于确实犯了同样罪行的人所感受到的痛苦。正如恶贼和拦路强盗一样,恣意犯罪的人往往很少意识到自己行为的恶劣,因而总不后悔。他们总是惯于把上绞刑架看成是一种有极大可能落在自己身上的命运,并不为这种惩罚的公正与否而感到苦恼。因此,当这种命运确实落在他们身上时,他们仅仅认为自己同一些同伙一样不太幸运,只好听天由命,除了由于害怕死亡而产生的不安之外,没有其它什么不安;我们经常看到,甚至这种卑微的可怜虫也能轻而易举地全然战胜这种恐惧。相反,清白无辜的人,对落在自己身上的不公正的惩罚感到愤怒而引起的痛苦,远远超过那种恐惧可能引起的不安。一想到这种惩罚可能给他身后带来的臭名声,就极为惊恐,他怀着极大的痛苦预见到:今后他最亲密的朋友和亲戚们将不是沉痛和满怀深情地回忆他,而会怀着羞愧甚至恐惧之情来回想他那想象上的可耻行为。死亡的阴影似乎以一种比平常更加黑暗和令人窒息的阴郁来靠拢他。为了人类的安宁,人们希望在任何国家里很少发生这种不幸的事情;但是在所有的国家里,它们时有发生,即使在正义通常占支配地位的那些地方也是如此。不幸的卡拉斯,是一个不同寻常的坚贞不屈的人(他是完全无辜的,由于被怀疑为杀害了他的儿子,在图卢兹被处车刑后烧死),他在生命的最后时刻祈求免除的,似乎主要不是残酷的刑罚,而是上述罪名损害他死后的名声给他带来的耻辱。在他被处车刑,正要投进火堆的时候,参加处刑的僧侣劝他为已宣判的罪行向神忏悔,卡拉斯这样回答:神父,您能使您自己相信我有罪吗?

      对于陷入这种不幸境地的人来说,那种局限于现世的粗陋人生观或许不能给予多少安慰。他们不再能做什么事情,使生或死变得高尚可敬。他们已被宣判死刑并永远留下不好的名声。只有宗教才能给予他们某种有效的安慰。只有宗教才能告诉他们,在洞察一切的上天赞同其行为时,人们对它所能抱有的想法是无关紧要的。只有宗教才能向他们展示一个世界——一个比眼前这个世界更为光明、更富有人性和更为公正的世界——的景象,那里,在适当的时候会宣布他们是清白无辜的,他们的美德最终会得到报答;而只有能使洋洋得意的罪人感到胆战心惊的上述伟大法则,才能对蒙受耻辱和侮辱的清白无辜者给予唯一有效的安慰。

      一个敏感的人并不因为实际犯下的真正罪行而受到伤害,而是因为非正义的诋毁而受到伤害。这种情况既发生在罪行较小之时,也发生在罪行较大之时。一个风流女子对社会上流传的有关她的行为的颇有根据的猜测甚至会报以一笑。同样一种没有根据的猜测,对一个清白的处女来说却是一种道德上的伤害。我认为,可以把这种情况规定为一种普遍的法则:蓄意犯某种可耻罪行的人,很少会感到这种罪行很不光彩,而惯于犯这种罪行的人,却几乎不会有任何可耻的感觉。

      既然每个人、甚至理解力一般的人都毫不犹豫地鄙视不该得到的称赞,那么,不应有的指责何以常常能使非常明智和富有判断力的人蒙受如此重大的屈辱呢?对这种情况的产生或许应该作些考察。

      我曾说过,在几乎所有的情况下,痛苦同与之相反和相应的快乐相比,是一种更加具有刺激性的感觉。同后者总是把我们的感觉提高到高于通常的或所谓自然的幸福状态相比,前者几乎总是把它压低到大大低于这种状态。一个敏感的人更容易因受到正义的指责而感到羞辱,而从来不因受到公正的赞美而感到得意。一个明智的人在一切场合都蔑视不该得到的称赞;但是,他常常深切地感到不应有的指责的非正义性。由于为自己未曾做过的事也受到称赞所折磨,由于僭取某种并不属于他的优点,他感到自己是一个问心有愧的卑鄙的撒谎者,不应该受到出于误解而赞扬他的那些人的赞美,而应该受到他们的鄙视。或许,发现许多人认为自己有可能去做那未曾做过的事情,会给他带来某种有充分根据的快乐。但是,虽然他会对朋友们良好的评价表示感激,他还是会认为,自己如不马上消除朋友们的误解,就是一个极为低劣的罪人。当他意识到别人如果知道真相就可能用一种不同的眼光来看待他时,再用他们实际上用来看待自己的眼光来看待自己,并不会给他带来多少快乐。然而,一个意志薄弱的人经常因为用那种不老实和虚妄的眼光来看待自己而感到十分高兴。他僭取人们说是自己作出的每一个值得称赞的行为中的优点,并且吹嘘自己具有从未有人把它们归于他的许多优点。他假装做过自己从未做过的事情,假装写过别人写过的东西,假装发明了别人所发明的东西;从而导致了剽窃和卑劣说谎者的一切可耻的邪恶。但是,虽然一个具有一般良好意识的人不可能从自己从未做过的、值得称赞的行为错归于己之中获得极大快乐,而一个明智的人却会因为他从未犯下的某种罪行错归于己而感到巨大的痛苦。在这种情况下,造物主不仅使痛苦变得比同他相反而相应的快乐更富有刺激性,而且还使它超过了原有的程度。某种自我克制马上使人不再追求荒唐可笑的享受;但它并不总是使人摆脱痛苦。当他否认错归于己的优点时,没有人怀疑他的诚实。当他否认自己被指控犯有的罪行时,他的诚实有可能受到怀疑。他立刻被这种虚妄的诋毁激怒,并且痛心地看到人们相信这种诋毁。他感到他的品质并不足以保护自己不受诋毁。他感到自己的同胞完全不是用他渴望他们用来观察他的那种眼光来看待自己,反而认为他有可能犯有被指控的那种罪行。他完全知道自己是无罪的。他完全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但是,或许几乎没有人能够完全知道他自己可能做什么。他那特有的心情可能或不可能容许做的事情,或许是那或多或少被人怀疑的事情。朋友们和邻人们的信任以及良好的评价,比任何东西都更加有助于减轻他由于这种令人极不愉快的怀疑而感受到的痛苦;他们的不信任和令人不快的评价则比任何东西都更加容易增加这种痛苦。他可能十分自信地认为他们那令人不快的判断是错误的,但是这种自信很少大到足以阻止那种判断给自己留下印象;总之,他越是敏感,越是细心,越是有能力,这种印象就很可能越是深刻。

      应当说,在所有的场合,别人和我们自己的感情和判断是否一致对我们有多大的重要性,恰好同我们对自己感情的合宜性和判断的正确性不能断定的程度有多大比例。

      有时,一个敏感的人可能对他会过多地放纵可以称为高尚情感的感情,或者对因自己或他的朋友受到伤害而产生的义愤过于强烈而深感不安。他生恐自己会因情绪过分激动而一味感情用事,或主持正义而给其他一些人造成真正的伤害;那些人虽然不是清白无辜的,但也许并不全然是像他最初了解的那样的罪人。在这种情况下,他人的看法对他来说极为重要。他们的赞同是最有效的安慰;他们的不赞同则可能成为注入他那不安心理的最苦、最剧烈的毒药。如果他对自己行为的每一方面都感到充分满意,别人的判断对他来说就常常是不太重要的了。

      有一些非常高尚和美好的艺术,只有运用某种精确的鉴赏力才能确定其杰出程度,然而,在某种程度上,鉴赏的结果似乎总是不一致。另外有些艺术,其成就既经得起充分论证,又经得起令人满意的检验。在上述不同艺术精品候选者中,前者比后者更加渴望得到公众的评价。

      诗歌的优美是一个有关精细鉴赏力的问题。一个年青的初学者几乎不可能确定自己的诗歌是否优美,因此,再也没有什么比得到朋友和公众的好评更能使他喜气洋洋;再也没有什么比相反的评价更能使他深感羞辱。前者确定了他急于获得的对自己诗歌的好评,后者动摇了这种好评。经验和成就也许会适时地给他对自己的判断增加一点信心。然而,他老是容易为公众作出相反的判断而感到极度的羞辱。拉辛对自己的《费得尔》-一部最好的悲剧,或许已译成各国文字——获得不大的成功深为不满,因而他虽然风华正茂,写作技能处于顶峰,也决意不再写作任何剧本。这位伟大的诗人经常告诉他的孩子:毫不足取和极不恰当的批评给他带来的痛苦,往往超过最高度的和最正确的赞颂给他带来的快乐。众所周知,伏尔泰对同样极轻微的指责极为敏感。蒲柏先生的《邓西阿德》如同一切最优美和最和谐的英国诗篇一样,是不朽的著作,却为最低劣和最卑鄙的作家们的批评所伤害。据说格雷(他兼有弥尔顿的壮丽和蒲柏的优美和谐,同他们相比,除了写作再多一点之外,并没有什么使他不配成为第一流的英国诗人)由于自己最好的两首颂诗被人拙劣和不恰当地模仿而受到很大的伤害,因而此后不想再写重大的作品。那些自夸善于写作散文的文人,其敏感性有点儿接近于诗人。

      相反,数学家对自己的发现的真实性和重要性充满自信,因此对于人们怎样对待自己毫不介意。我有幸接触到的两位最伟大的数学家,而且接照我的主观看法也是当代最伟大的两位数学家,即格拉斯哥大学的罗伯特·西姆森博士和爱丁堡大学的马修·斯图尔特博土,从来没有因为无知的人们忽视他们的某些最有价值的著作而感到过丝毫不安。有人告诉我,艾萨克·牛顿爵士的伟大著作《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被公众冷落了好几年。也许那个伟人的平静从未因之受到片刻的搅扰。自然哲学家们,就其不受公众评价的制约来说,同数学家相近;就其对自己发现和观察所得知识的优点的判断来说,具有其程度同数学家相等的自信和泰然自若。

      或许,各类不同文人的道德品行,有时多少受他们与公众的这种大不相同的关系的影响。

      数学家和自然哲学家们由于不受公众评价的制约,很少受到要维护自己声誉和贬低对方声誉的诱惑而组成派别和团体。他们通常是态度亲切举止坦率的人,他们相互之间和睦相处,彼此维护对方的声誉,不会为了获得公众的赞扬而参与阴谋诡计,他们在自己的著作得到赞同时会感到高兴,受到冷遇时也不会很恼火或非常愤怒。

      对诗人或那些自夸自己作品优秀的人来说,情况总是与此相异。他们非常容易分成各种文人派别;每个团体往往公开地和几乎总是隐秘地把别人当作不共戴天的仇敌,并运用各种卑劣的诡计和圈套以抢先获得公众对自己成员作品的好评,攻击仇敌和对手的那些作品。在法国,德彼雷奥斯和拉辛并不认为起先为了贬低基诺和佩罗的声誉,后来为了贬低丰特奈尔和拉莫特的声誉,而充当某一文学团体的领袖,甚至以一种极为无礼的方式对待善良的拉封丹,会有失自己的身分。在英国,和蔼可亲的艾迪生先生并不认为为了贬低蒲柏先生与日俱增的声誉而充当某一小文学团体的领袖,会同自己高尚和谦虚的品质不相称。丰特奈尔先生在撰写科学院——一个数学家和自然哲学家的团体——成员的生活和为人时,经常有机会颂扬他们亲切朴实的风度;他认为,这在数学家和物理学家中间是如此普遍,以致成为整个文人阶层,而不是任何个人的特有的品质。达朗贝先生在撰写法兰西学会——一个诗人和优秀作家们的团体——的成员,或者人们认为是该团体成员的那些人的生活和为人时,似乎并不是经常有这种机会去作这一类评论,甚至找不到任何借口来把这种和蔼可亲的品质说成是他所称颂的这帮文人特有的品质。

      对自己的优点难以确定,以及期望它得到好评,自然足以使我们渴望了解别人对我们优点的评价;当别人的评价良好时,我们的精神就比平时更为振奋;当别人的评价不好时,我们的精神就比平时更为沮丧;但是它们不足以使我们以阴谋诡计和结党营私来获得良好的评价或回避不好的评价。如果一个人贿赂了所有的法官,虽然这种做法可以使他获得胜诉,但是法院全体一致的判决也不能够使他相信自己有理;而如果只是为了证明自己有理而进行诉讼,他就决不会去贿赂法官。不过,虽然他希望法院判决自己有理,但他也同样希望获得胜诉;他因此而会贿赂法官。如果赞扬对我们来说并不重要,而只是能证明我们应该受到赞扬,我们就决不会力图用不正当的手段去得到它。不过,虽然对聪明人来说,至少在受到怀疑的情况下,赞扬主要是因为能证明应该受到赞扬而具有重要性,但是赞扬也在某种程度上因为其自身的缘故而具有重要性;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实际上不能把他们称作聪明人,而只能称其为)远远高于一般水准的人们有时也企图用很不正当的手段去获得赞扬和逃避责备。

      赞扬和责备表达别人对我们的品质和行为的情感实际上是什么;值得赞扬和应当责备表达别人对我们的品质和行为的情感自然应该是什么。对赞扬的喜爱就是渴望获得同胞们的好感。对值得赞扬的喜爱就是渴望自己成为那种情感的合宜对象。到此为止,这两种天性彼此相似和类似。同样的近似和相似也存在于对责备和该受责备的畏惧之中。

      那个想做或者实际上作出某种值得赞扬的行为的人,同样会渴望获得对这种行为应有的赞扬,有时,或许会渴望获得更多的赞扬。在这种情况下,两种天性混成一体。他的行为在何种程度上受到前者的影响,又在何种程度上受到后者的影响,常常连自己也分辨不清。对别人来说通常必然更是如此。倾向于贬低他的行为中的优点的那些人,主要或完全把它归结为只是对赞扬的喜爱,或归结为他们称为虚荣心的东西。倾向于更多地考虑其行为中优点的那些人,主要或完全把它归结为对值得赞扬的喜爱;归结为对人类行为之中真正光荣而又高尚行为的喜爱;归结为不仅对获得而且对应该获得其同胞的赞同和称赞的渴望。旁观者根据自己思考的习惯,或者根据对他正在考察的人们的行为所能产生的好恶,既可把这种行为中的优点想象成这个样子,又可把它想象成另一个样子。

      某些居心不良的哲学家,在判断人类的天性时,如同脾气乖戾的人在互相判断对方的行为时往往采取的做法一样行事并把应该归于对值得赞扬的那种行为的喜爱归结为对赞扬的喜爱,或者归结为他们称作虚荣心的东西。我在后面会有机会来对他们的某些哲学体系作一说明,现在且存而不论。

      很少有人会满足于他们自己的感觉,即他们已具备自己所钦佩、并在别人看来是值得赞扬的那些品质,或者已实施那些行为;除非人们同时公认他们具备了前者,或实施了后者;或者,换言之,除非他们实际上获得了自己认为应当给予前者和后者的那种赞扬。然而,在这一方面,人们相互之间大有不同。某些人,当他们自以为他们已充分证明是值得赞扬的人时,似乎对赞扬并不感兴趣。另外一些人似乎对值得赞扬比对赞扬更加满不在乎。

      没有人能够对避免了自己行为中所有该受责备的东西而感到完全满意或尚可满意;除非他也避免了责备或非议。一个智者甚至在他完全应该得到赞扬的时候也常常会对此毫不在意;但是,在一切至关紧要的事情上,他会极为小心地尽力控制自己的行为,以不仅避免该受责备的东西,而且尽可能避免一切可能遭到的非难。的确,由于做了自己断定该受责备的事,由于玩忽了自己的任何职责,或者由于放过了做自己断定真正非常值得赞扬的任何事情的机会,他无论如何逃脱不了责备。不过,由于存在这些顾忌,他将极为急切和小心地避免责备。甚至因为作出值得赞扬的行为,而显露出对赞扬较强烈的渴望,也往往不是一个伟大智者的特征,而通常是某种程度虚弱的标记。但是,在渴望避免责备或非议的兆头之中,也许不存在虚弱,而常常包含着极其值得赞扬的谨慎。

      西塞罗说:“许多人蔑视荣誉,但是他们又因不公正的非议而感到莫大的屈辱;而这是极为矛盾的。”然而,这种自相矛盾似乎扎根于不变的人性原则之中。

      全知全能的造物主以这种方式教人尊重其同胞们的情感和判断;如果他们赞同他的行为,他就或多或少地感到高兴;如果他们不赞同他的行为,他就或多或少地感到不快。造物主把人——如果我可以这样说的话——变成了人类的直接审判员;造物主在这方面正如在其它许多方面一样,按照自己的设想来造人,并指定他作为自己在人间的代理者,以监督其同胞们的行为。天性使他们承认如此赋予他的权力和裁判权,当他们遭到他的责难时或多或少地感到丢脸和屈辱,而当他们得到他的赞许时则或多或少地感到得意。

      虽然人以这种方式变为人类的直接审判员,但这只是在第一审时才如此;最终的判决还要求助于高级法庭,求助于他们自己良心的法庭,求助于那个假设的公正的和无所不知的旁观者的法庭,求助于人们心中的那个人——人们行为的伟大的审判员和仲裁人的法庭。上述两种法庭的裁判权都建立在某些方面虽然相似和类似,但实际上是不同和有区别的原则之上。外部那个人的裁决权完全以对实际赞扬的渴望、以及对实际责备的嫌恶为依据。内心那个人的裁决权完全以对值得赞扬的渴望、以及对该受责备的嫌恶为依据;完全以对具有某些品质,做出某些行为的渴望为依据,那种品质是别人具备而为我们所热爱的,那种行动也是别人作出而为我们所称赞的;也完全以对具有某些品质、作出某些行为的恐惧为依据,那种品质是别人具备而为我们所憎恨的,那种行为也是别人作出而为我们所鄙视的。如果外部的那个人为了我们并未作出的行为或并没有影响我们的动机而称赞我们,内心那个人就会告诉我们,由于我们知道自己不应该得到这种称赞,所以接受它们就会使自己变成可卑的人,从而立即压抑住这种没有理由的喝彩可能产生的自满和振奋的心情。相反,如果外部的那个人为了我们从未作出的行为或并未对我们可能已经作出的那些行为产生影响的动机而责备我们,内心的那个人就会马上纠正这个错误的判断,并且使我们确信自己决不是如此不公正地给予自己的责难的合宜对象。但是,在这里以及其它某些场合,可以这样说,内心的那个人似乎对外界那个人抱有的***和喧嚷感到惊讶和迷惑。有时伴随***和喧闹的责备一古脑儿倾泻到我们身上,使自己值得赞扬或应受责备的天生感觉似乎失去作用和麻木不仁;虽然内心那个人的判断或许绝对不会被变动和歪曲,但是,其决定的可靠性与坚定性已大为减损,因而其使我们内心保持平静的天然作用常常受到巨大的破坏。当所有的同胞似乎都高声责备我们时,我们几乎不敢宽恕自己。那个设想的我们行为的公正的旁观者好像怀着恐惧和犹豫不定的心情提出有利于我们的意见;但是,如果所有现实的旁观者的意见,如果所有那些人按照他们的地位以他们的眼光发表的意见一致而又强烈地反对我们,他就会尽力加以斟酌。在这种情况下,心中这个半神半人的人就表现出像诗中所描写的那样,虽然部分具有神的血统,但是也部分具有人的血统。当他的判断由值得赞扬和该受责备的感觉可靠和坚定地引导时,他似乎合宜地按照神的血统行事;但是,当愚昧无知和意志薄弱的人的判断使他大惊失色时,他就暴露出自己同人的联系,并且与其说他是按其血统之中神的部分还不如说是按其血统中人的部分行事。

      在这种情况下,那个情绪消沉、内心痛苦的人唯一有效的安慰就存在于向更高的法庭、向洞察一切的宇宙的最高审判者的求助之中,这个审判者的眼睛从来不会看错,从来不会作出错误的裁决。在这个最高审判者前他的清白无辜将在适当的时候宣布,他的优良品德最终将得到回报。对于这个最高审判者准确无误的公正裁决的信念,是他那沮丧和失望的心情所能得到的唯一支持。在他深感不安和惊讶时,是天性把这个最高审判者作为伟大的保护者树立在他的心中,不仅保护他在现世的清白无辜,而且还保护他的心情平静。在许多场合,我们把自己在今世的幸福寄托在对于来世的微末的希望和期待之上;这种希望和期待深深地扎根于人类的天性,只有它能支持人性自身尊严的崇高理想,能照亮不断迫近人类的阴郁的前景,并且在今世的混乱有时会招致的一切极其深重的灾难之中保持其乐观情绪。这样的世界将会到来,在那里,公正的司法将普施众人;在那里,每个人都将置身于其道德品质和智力水平真正同他相等的那些人之中;那里,有具有那些谦逊才能和美德的人,那种才能和美德由于为命运所压抑而在今世没有机会显示出来;它们不仅不为公众所知而且他也不相信自己具备,甚至连内心那个人也不敢对此提供任何明显而又清楚的证明。那种谦虚的、未明言的、不为人所知的优点在那里将得到适当的评价,有时还被认为胜过在今世享有最高荣誉、并由于他们处于有利的地位而能作出非常伟大和令人叹服的行为的那些人;这样一个信条对虚弱的心灵来说各方面都如此令其尊崇和称心如意,又如此为崇高的人类天性所喜爱,以至于不幸对它抱怀疑态度的有德者,也不可避免地要极其真挚和急切地相信它。假如不是一些非常热诚的断言者告诉我们,在未来世界里,报答和惩罚的分配常常同我们全部的道德情感直接相违背,这个信条决不会遭到嘲笑者的嘲弄。

      我们大家经常听到许多年高德劭但满腹牢骚的老臣抱怨说,阿谀奉承的人常常比忠诚积极的侍臣更受宠爱,谄媚奉承常常比优点或贡献更快和更有把握得到晋升,在凡尔赛宫或圣·詹姆斯官献一次媚,顶得上在德国或法兰德斯打两场仗。但是,甚至软弱的尘世君主也视为最大耻辱的事情,却被认为如同正义的行动一样,起因于神的尽善尽美;忠于职守,社会和个人对神的尊崇甚至被德才兼备的人们描述为能够给予报答或者能够不受惩罚的唯一美德。这种美德或许是同他们的身份极其相称的,是他们的主要优点;而我们自然都容易高估自己的优良品质。雄辩而富有哲理的马亚隆在为卡蒂耐特军团的军旗祝福而作的一次讲演中,向他的军官们讲了下面一段话:“先生们,你们最可悲的处境是什么,那就是生活在艰难困苦之中,在那儿,服务和职守有时比修道院极其严格的苦修还要艰苦;你们总是苦于来世的虚无缥缈,甚至常常苦于今世的徒劳无功。哎呀!隐居的修道士在他的陋室中,克制肉体的情欲以服从精神的修养,支撑他这样做的是某种肯定能得到报偿的希望,和对减轻主的制裁的那种恩典的热忱期望。但是,你们临终时会大胆地向神陈述你们工作的辛劳和每天的艰苦吗?会大胆地向他恳求任何报偿吗?并且在你们所作的全部努力之中,在你们对自己所作的全部强制之中,什么是神应当加以肯定的呢?然而,你们把一生中最好的时光献给了自己的职业,10年的服务可能比整个一生的悔恨和羞辱更加有损于你们的肉体。哎呀!我的弟兄们!为神而经受仅只一天这样的辛苦,或许会给你们带来永世的幸福。某一件事,对人性来说是痛苦的,但它是为上帝做的,或许会使你们得到圣者的称号。不过你们做了这一切,在今世是不会有报应的。”

      像这样把某个修道院的徒劳的苦修比作高尚的战争的艰难和冒险,认为在宇宙主宰的眼中修道院中一日或一小时的苦行比在战争中度过的光荣一生具有更大的功绩,是肯定同我们的全部道德情感相抵触的,是肯定同天性教导我们要据以控制自己的轻蔑和钦佩心理的全部原则相违背的。然而,正是这种精神,一方面把天国留给了僧侣修士们,或留给了言行同僧侣修士们相似的人们,同时却宣告:过去年代的所有的英雄、政治家、立法者、诗人和哲学家,所有那些在有利于人类生活的延续、为人类生活增添便利和美化人类生活的技艺方面有所发明、有所前进或者有所创造的人,所有那些人类的伟大的保护者、指导者和造福者,所有那些我们对值得赞扬的天生感觉促使自己把他们看成是具有最大的优点和最崇高的美德的人,皆将下地狱。我们对这个最值得尊重的信条由于被如此莫名其妙地滥用而有时遭到轻视和嘲弄会感到惊奇吗?至少是那些对虔诚的和默祷的美德或许缺乏高尚趣味或癖性的人会对此感到惊奇吗?

    第三章 论良心的影响和权威

      虽然在一些特殊的场合,良心的赞同肯定不能使软弱的人感到满足,虽然那个与心真正同在的设想的公正的旁观者的表示并非总能单独地支撑其信心,但是,在所有的场合,良心的影响和权威都是非常大的;只有在请教内心这个法官后,我们才能真正看清与己有关的事情,才能对自己的利益和他人的利益作出合宜的比较。

      如同肉眼看到东西的大小并非依它们的真正体积而是依它们的远近而定一样,人心之中天然生就的眼睛看起东西来也可能如此:并且,我们用几乎相同的办法来纠正这两个器官的缺陷。从我现在写书的位置来看,草地、森林以及远山的无限风景,似乎不见得大到能遮住我旁边的那扇小窗,而同我坐在里面的这间房子相比则小得不成比例。除了把自己放到一个不同的位置——至少在想象中这样做——在那里能从大致相等的距离环视远处那些巨大的对象和周围小的对象,从而能对它们的实际大小比例作出一些正确的判断之外,我没有其它办法可以对两者作出正确的比较。习惯和经验使我如此容易和如此迅速地这样做,以致几乎是下意识地去做;并且一个人在能够充分相信那些显露在眼前的远处对象是如何渺小之前,如果一个人的想象不按照对远处物体真实体积的了解扩展和增大它们,那么他就必须多少了解点视觉原理,才能充分相信那些远处物体只是对眼睛来说显得很小。

      同样,对于人性中的那些自私而又原始的***来说,我们自己的毫厘之得失会显得比另一个和我们没有特殊关系的人的最高利益重要得多,会激起某种更为激昂的高兴或悲伤,引出某种更为强烈的渴望和嫌恶。只要从这一立场出发,他的那些利益就决不会被看得同我们自己的一样重要,决不会限制我们去做任何有助于促进我们的利益而给他带来损害的事情。我们要能够对这两种相对立的利益作出公正的比较,必须先改变一下自己的地位。我们必须既不从自己所处的地位也不从他所处的地位、既不用自己的眼光也不用他的眼光,而是从第三者所处的地位和用第三者的眼光来看待它们。这个第三者同我们没有什么特殊的关系,他在我们之间没有偏向地作出判断。这里,习惯和经验同样使得我们如此容易和如此迅速地做到这一点,以致几乎是无意识地完成它;并且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合宜而又公正的感觉不纠正我们情感中的天生的不公正之处,那么要使我们相信自己对有最大关系的邻人毫不关心,毫不被他的任何情况所动,就需要某种程度的思考,甚至是某种哲学的思考。

      让我们假定,中国这个伟大帝国连同她的全部亿万居民突然被一场地震吞没,并且让我们来考虑,一个同中国没有任何关系的富有人性的欧洲人在获悉中国发生这个可怕的灾难时会受到什么影响。我认为,他首先会对这些不幸的人遇难表示深切的悲伤,他会怀着深沉的忧郁想到人类生活的不安定以及人们全部劳动的化为乌有,它们在顷刻之间就这样毁灭掉了。如果他是一个投机商人的话,或许还会推而广之地想到这种灾祸对欧洲的商业和全世界平时的贸易往来所能产生的影响。而一旦作完所有这些精细的推理,一旦充分表达完所有这些高尚的情感,他就会同样悠闲和平静地从事他的生意或追求他的享受,寻求休息和消遣,好像不曾发生过这种不幸的事件。那种可能落到他头上的最小的灾难会引起他某种更为现实的不安。如果明天要失去一个小指,他今晚就会睡不着觉;但是,倘若他从来没有见到过中国的亿万同胞,他就会在知道了他们毁灭的消息后怀着绝对的安全感呼呼大睡,亿万人的毁灭同他自己微不足道的不幸相比,显然是更加无足轻重的事情。因此,为了不让他的这种微不足道的不幸发生,一个有人性的人如果从来没有见到过亿万同胞,就情愿牺牲他们的生命吗?人类的天性想到这一点就会惊愕不已,世界***堕落到极点,也决不会生出这样一个能够干出这种事情的坏蛋。但是,这种差异是怎么造成的呢?既然我们消极的感情通常是这样卑劣和自私,积极的道义怎么会如此高尚和崇高呢?既然我们总是深深地为任何与己有关的事情所动而不为任何与他人有关的事情所动,那么是什么东西促使高尚的人在一切场合和平常的人在许多场合为了他人更大的利益而牺牲自己的利益呢?这不是人性温和的力量,不是造物主在人类心中点燃的仁慈的微弱之火,即能够抑制最强烈的自爱欲望之火。它是一种在这种场合自我发挥作用的一种更为强大的力量,一种更为有力的动机。它是理性、道义、良心、心中的那个居民、内心的那个人、判断我们行为的伟大的法官和仲裁人。每当我们将要采取的行动会影响到他人的幸福时,是他,用一种足以镇慑我们心中最冲动的***的声音向我们高呼:我们只是芸芸众生之一,丝毫不比任何人更为重要;并且高呼:如果我们如此可耻和盲目地看重自己,就会成为愤恨、憎恨和咒骂的合宜对象。只有从他那里我们才知道自己以及与己有关的事确是微不足道的,而且只有借助于公正的旁观者的眼力才能纠正自爱之心的天然曲解。是他向我们指出慷慨行为的合宜性和不义行为的丑恶;指出为了他人较大的利益而放弃自己最大的利益的合宜性;指出为了获得自己最大的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最小伤害的丑恶。在许多场合促使我们去实践神一般美德的,不是对邻人的爱,也不是对人类的爱。它通常是在这样的场合产生的一种更强烈的爱,一种更有力的感情;一种对光荣而又崇高的东西的爱,一种对伟大和尊严的爱,一种对自己品质中优点的爱。

      当他人的幸福或不幸在各方面都依我们的行为而定时,我们不敢按自爱之心可能提示的那样把一个人的利益看得比众人的利益更为重要。内心那个人马上提醒我们:太看重自己而过分轻视别人,这样做会把自己变成同胞们蔑视和愤慨的合宜对象。品德极为高尚和优良的人不会为这种情感所左右。这种想法深刻地影响着每一个比较优秀的军人,他感到,如果他被认为有可能在危险面前退缩,或在尽一个军人之职时需要他豁出命来或抛弃生命时有可能踌躇不前,就会成为战友们轻视的人。

      个人决不应当把自己看得比其他任何人更为重要,以致为了私利而伤害或损害他人,即使前者的利益可能比后者的伤害或损害大得多。穷人也决不应当诈骗和偷窃富人的东西,即使所得之物给前者带来的利益比所失之物使后者受到的损害更大。在上述行为发生的情况下,内心的那个人也会马上提醒他:他并不比他的邻居更重要,而且他那不正当的偏爱会使自己既成为人们轻视和愤慨的合宜对象,又成为那种轻视和愤慨必然会带来的惩罚的合宜对象,因为他由此违背了一条神圣的规则,就是在大致遵守这一规则的基础上,建立了人类社会的全部安全与和平。一般说来,正直的人害怕的是这种行为所带来的内心的耻辱,是永远铭刻在自己心灵上的不可磨灭的污点,而不是外界在自己没有任何过失的情况下可能落在自己头上的最大灾难;他内心会感受到斯多葛学派如下那条伟大格言所表达的真理,即:对一个人来说,不正当地夺取另一个人的任何东西,或不正当地以他人的损失或失利来增进自己的利益,是比从肉体或从外部环境来影响他的死亡、贫穷、疼痛和所有的不幸,更与天性相违背的。

      当别人的幸福和不幸确实没有哪一方面依我们的行为而定时,当我们的利益完全同他们的利益不相牵连和互不相关,以致两者之间既无关系又无竞争时,我们并不总是认为,抑制我们对自己事情天生的或许是不合宜的挂虑,或者抑制我们对他人事情天生的或许是不合宜的冷漠之情,很有必要。最普通的教育教导我们在所有重大的场合要按照介于自己和他人之间的某种公正的原则行事,甚至平常的世界贸易也可调整我们行为的原则,使它们具备某种程度的合宜性。但是,据说只有很不自然的、极为讲究的教育,才能纠正我们消极感情中的不当之处;并且据称,为此我们必须求助于极为严谨和深奥的哲学。

      两类不同的哲学家试图向我们讲授所有道德课程中这一最难学的部分。一类哲学家试图增强我们对别人利益的感受;另一类哲学家试图减少我们对自己利益的感受。前者使我们如同天生同情自己的利益一样同情别人的利益,后者使我们如同天生同情别人的利益一样同情自己的利益。或许,两者都使自己的教义远远超过了自然和合宜的正确标准。

      前者是那些啜啜泣泣和意气消沉的道德学家,他们无休止地指责我们在如此多的同胞处于不幸境地时愉快地生活,他们认为:不顾许多这样的不幸者——他们无时不在各种灾难之中挣扎,无时不在贫困之中煎熬,无时不在受疾病的折磨,无时不在担心死亡的到来,无时不在遭受敌人的欺侮和压迫——而对自己的幸运自然地满怀喜悦的心情,是邪恶的。他们认为,对于那些从未见到过和从未听说过、但可以确信无时无刻不在侵扰这些同胞的不幸所产生的怜悯,应当抑制自己的幸运所带来的快乐,并且对所有的人表示出某种惯常的忧郁沮丧之情。但是,首先,对自己一无所知的不幸表示过分的同情,似乎完全是荒唐和不合常理的。你可以看到,整个世界平均起来,有一个遭受痛苦或不幸的人,就有ZO个处在幸运和高兴之中,或者起码处在比较好的境况之中的人。确实,没有什么理由可以说明,为什么我们应当为一个人哭泣而不为ZO个人感到高兴。其次,这种装腔作势的怜悯不仅是荒唐的,而且似乎也是全然做不到的;那些装作具有这种品质的人,除了某种一定程度矫揉造作的、故作多情的悲痛之外,通常并不具备其它任何东西,这种悲痛并不能感动人心,只能使脸色和谈话不合时宜地变得阴沉和不愉快。最后,这种心愿虽然可以实现,但也是完全无用的,而且只能使具有这种心愿的人感到痛苦。我们对那些同自己不熟悉和没有关系的人、对那些处于自己的全部活动范围之外的人的命运无论怎样关心,都只能给自己带来烦恼而不能给他们带来任何好处。我们因何目的要为远不可及的世界来烦恼自己呢?毫无疑问,所有的人,即使是那些离我们最远的人,有资格得到我们良好的祝愿,以及我们自然给予他们的良好祝愿。但是,尽管他们是不幸的,为此而给自己带来烦恼似乎不是我们的责任。因此,我们对那些无法帮助也无法伤害的人的命运,对那些各方面都同我们没有什么关系的人的命运,只是稍加关心,似乎是造物主的明智安排;如果在这方面有可能改变我们的原始天性的话,那么这种变化并不能使我们得到什么。

      对我们来说,对成功者的高兴不给予同情并不成为什么问题。只要我们对成功者产生的好感不受妒忌的妨碍,它就容易变得非常强烈;那些责备我们对不幸者缺乏足够同情的道德学家们,也责备我们对幸运者、权贵和富人极易轻率地表示钦佩和崇拜。

      另有一类道德学家通过降低我们对特别同自己有关事物的感受,努力纠正我们消极感情中的天生的不平等之处,于此我们可以列举出全部古代哲学家派别,尤其是古代的斯多葛学派。根据斯多葛学派的理论,人不应把自己看作某一离群索居的、孤立的人,而应该把自己看作世界中的一个公民,看作自然界巨大的国民总体的一个成员。他应当时刻为了这个大团体的利益而心甘情愿地牺牲自己的微小利益。他应该做到为同自己有关的事情所动的程度,不超过为同这个巨大体系的其它任何同等重要部分有关的事情所动的程度。我们不应当用一种自私***易于将自己置身于其中的眼光,而应当用这个世界上任何其他公民都会用来看待我们的那种眼光,来看待自己。我们应该把落到自己头上的事看作落在邻人头上的事,或者,换一种说法,像邻人看待落到我们头上的事那样。爱比克泰德说:“当我们的邻人失去了他的妻子或儿子时,没有人不认为这是一种人世间的灾难,没有人不认为这是一种完全按照事物的日常进程发生的自然事件;但是,当同一件事发生在我们身上时,我们就会恸哭出声,似乎遭受到最可怕的不幸。然而,我们应当记住,如果这个偶然事故发生在他人身上我们会受到什么样的影响,他人之情况对我们的影响也就是我们自己的情况应对我们产生的影响。”

      有两种个人的不幸,我们对其具有的感受力容易超过合宜的范围。一种是首先影响与我们特别亲近的人,诸如我们的双亲、孩子、兄弟姐妹或最亲密的朋友等等,然后才间接影响我们的不幸;另一种是立即和直接影响我们的肉体、命运或者名誉的不幸,诸如疼痛、疾病、即将到来的死亡、贫穷、耻辱等等。

      处于前一种不幸之中,我们的情绪无疑会大大超过确切的合宜性所容许的程度;但是,它们也可能达不到这种程度,并且经常如此。一个对自己的父亲或儿子的死亡或痛苦竟然同对别人的父亲或儿子的死亡或痛苦一样不表示同情的人,显然不是一个好儿子,也不是一个好父亲。这样一种违反人性的冷漠之情,绝不会引起我们的赞许,只会招致我们极为强烈的不满。然而,在家庭的感情中,有些因其过分而非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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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帖子 由 Admin 周五 十月 23, 2009 8:19 pm

    第四卷 论效用对赞同情感的作用

    (本卷只有一篇)

     第一章 论效用的表现赋予一切艺术品的美,兼论这种美所具有的广泛影响

      效用是美的主要来源之一,这已为每个多少考虑过什么东西构成美的本质的人所注意到。一座房子所具有的便利如同它合乎规格一样给旁观者带来愉快;而在他看到相反的缺陷时,则像看到位置对称的窗子具有不同的形状,或者门不开在建筑物的正中那样颇感不快。任何设备或机器只要能产生预期的结果,都赋予总体一定的合宜感和美感,并使人们一想到它就感到愉快,这一切是如此清楚明白,以致没有人会忽视它。

      近来,一个富有独创性并受人欢迎的哲学家,也指出了效用使人感到愉快的原因。这位哲学家兼有极为深刻的思想和极强的表达能力,他具有不仅用非常清晰的语言而且用极为生动的口才来探讨最深奥的课题的非凡而又巧妙的才能。按照他的说法,任何物体的效用,通过不断给其主人带来它所宜于增进的愉快或便利而使他感到高兴。每当他看到它的时候,他就会沉浸于这种愉快之中;这一物体就以这样的方式成为不断给他带来满足和欢乐的源泉。旁观者由于同情而理解那个主人的情感,并且必然用同样愉快的眼光来观察这一物体。如果我们参观大人物的宏伟大厦,就会情不自禁地想象假如自己成为这种大厦的主人,并且拥有这么多巧妙的、精心设计制造的设备而会得到的满足。他还提出类似的理由来解释,为什么任何物体外观上的不便利都会使其主人和旁观者感到不快。

      但是,任何艺术品所具有的这种适宜性,这种巧妙的设计,常常比人们指望它达到的目的更受重视;采取和变化方法来获得便利或愉快,常常比便利或愉快本身更为人们所看重,似乎想办法获得便利或愉快的过程才是全部价值所在,据我所知,这还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然而,这种情况是经常出现的,可以在有关人类生活的成干上万个最不重要或最重要的例子中观察到。

      当一个人走进自己的房间并发现椅子都摆在房间的中间时,他会对仆人发怒,或许他宁可自己动手不厌其烦地把它们重新背墙摆放,而不愿看到它们一直这样乱七八糟地放着。这种新的布置所具有的全部合宜性来自腾清和空出了房间的地面所造成的更大的便利。为了获得这种便利,他甘愿自己受累,而不愿忍受由于缺乏这种便利而可能感到的各种苦恼;因为最舒服的是一屁股坐在其中一把椅子上,这是他干完活以后很可能做的。所以,他所需要的似乎不是这种便利,而是带来这种便利的家具的布置。但是,正是这种便利最终推动他整理房间,并对此给予充分的合宜感和美感。

      同样,一只每天慢两分多钟的表,会受到对表很讲究的人的轻视。他或许会以几个畿尼的价格把它卖出去,而用五十个畿尼另买一只表,它在两个星期内慢不了一分钟。然而,表的唯一效用是告诉我们现在是几点钟,以使我们不失约,或者因为忘了那个约定的时刻而造成诸多不便。但是,我们并不常常看到这个如此讲究这种机械的人比别人更加认真地严守时刻,也不常常看到他比别人更加急切地为了其它什么理由而想精确地知道每天的时间。吸引他的,不是掌握时间,而是有助于掌握时间的机械的完美性。

      有多少人把钱花在毫无效用的小玩意上而毁掉自己呢?使这些小玩意的爱好者感到高兴的不是那种效用,而是能增进这种效用的那个机械的精巧性。他们所有的口袋都塞满小小的便利设备。他们设计出新的口袋(那是在他人的衣服上看不到的),以便携带更多的东西。他们带着在重量上、有时在价值上不亚于常见的犹太人百宝箱中的大量小玩意散步。这种小玩意中有一些有时也许有点用处,但在任何时候都可以省掉,它们的全部效用当然不值得忍受负荷的辛劳。

      因此,这也不仅仅同我们的行动受到这种本性影响的这些微不足道的物体有关;它往往是有关个人和社会生活中最严肃和最重要事务的隐秘动机。

      那个上天在发怒时曾热望加以惩罚的穷人的孩子,当他开始观察自己时,他会羡慕富人的景况。他发现父亲的小屋给他提供的便利太少了,因而幻想他能更舒适地住在一座宫殿里。他对自己不得不徒步行走或忍受骑在马背上的劳累感到不快。他看到富人们几乎都坐在马车里,因而幻想自己也能坐在马车里舒适地旅行。他自然地感到自己懒惰,因而愿意尽可能自食其力;并认为,有一大批扈从可以使他免去许多麻烦。他认为,如果自己获得了这一切,就可以心满意足地坐下来,陶醉在幸福和宁静的处境之中。他沉浸在这幸福的遐想之海。在他的幻想之中浮现出某些更高阶层的人的生活情景,为了挤进这些阶层,他投身于对财富和显贵地位的追逐之中。为了获得这一切所带来的便利,他在头一年里受尽委曲,而且在潜心向上的第一个月内含辛茹苦,费尽心机,较之他在没有财富和地位时的全部生涯中所能遭受的痛苦更有甚之。他学习在某些吃力的职位上干得出色。他勤奋好强,夜以继日地埋头苦干,以获得胜过其竞争者的才能。然后,他努力在公众面前显示出这种才能,以同样的勤奋乞求每一个就业的机会。为了达到这一目的,他向所有的人献殷勤;他为自己所痛恨的那些人效劳,并向那些他所轻视的人献媚。他用自己的整个一生,来实行享受他也许永远不能享受的某种不自然的、讲究的宁静生活的计划,为此他牺牲了自己在任何时候都可以得到的真正安逸,而且,如果他在垂暮之年最终得到它,他就会发现,它们无论在哪方面都不比他业已放弃的那种微末的安定和满足好多少。正是在这时候,他那有生之日已所剩无几,他的身体已被劳苦和疾病拖垮,他的心灵因为成千次地回想到自己所受的伤害和挫折而充满着羞辱和恼怒,他认为这些伤害和挫折来自自己敌人的不义行为,或者来自自己朋友的背信弃义和忘恩负义。最后他开始醒悟:财富和地位仅仅是毫无效用的小玩意,它们同玩物爱好者的百宝箱一样不能用来实现我们的肉体舒适和心灵平静;也同百宝箱一样,给带着它们的人带来的麻烦少于它们所能向他提供的各种便利。在它们之间,除了前者所带来的便利比后者稍微明显之外,没有什么真正的不同。宫殿、花园、成套的装饰用具、大人物的扈从,也是物品,只不过其明显的便利给每个人留下了深刻印象而已。它们不需要其主人向我们指出哪一方面构成它们的效用。我们很容易主动地理解它们的效用,并由于同情享受而称赞它们所能向其主人提供的满足。但是,一根牙签,一支耳挖勺,一把指甲刀或其它类似的一些小玩意,它们的奇特性就不是这样清楚。它们带来的便利或许同样大,但并不那么引人注目。而且我们不会这样快就理解拥有这些东西的人所感到的满足。因此,它们不像豪富和显贵地位那样可以作为虚荣心所追求的合理对象;这样就构成后者的唯一好处。它们更有效地满足了对人类来说是很自然的独特的爱好。对一个孤独地居住在荒岛上的人来说,是一座宫殿还是像通常装在百宝箱里的那种提供微小便利的工具,能够对他的幸福和享受作出最大的贡献,或许还是一个问题。如果这个人生活在社会中,确实无法作出比较,因为在这里同在其它情况下一样,我们始终注意的是旁观者的情感而不是当事人的情感,而且我们始终考虑的是他的处境在别人的眼里是个什么样子而不是在他自己的眼里是个什么样子。然而,如果我们考察一下为什么旁观者怀着如此钦佩之情来另眼看待富人和显贵的生活条件。我们就会发现,与其说是因为认为他们享受到了高人一等的安逸和愉快,不如说是因为他们拥有可用以获得这种安逸和愉快的无数雅致而奇巧的人造物。他甚至不认为他们真正比别人更为幸福;但他认为他们拥有更多的获得幸福的手段。引起旁观者钦佩的,正是这些手段能精巧地达到预期的目的。但是,在年老多病、衰弱乏力之际,显赫地位所带来的那些空洞和无聊的快乐就会消失。对处于这种境况的人来说,事先允诺给予他这种空洞无聊的快乐,再也不能使他从事那些辛劳的追逐。他在内心深处诅咒野心,徒然怀念年轻时的悠闲和懒散,怀念那一去不复返的各种享受,后悔自己曾经愚蠢地为了那些一旦获得之后便不能给他带来真正满足的东西而牺牲了它们。如果权贵因颓丧或疾病而被废黜,以这样一副可怜的样子出现在每个人的面前,他就会细心观察自己的处境,并考虑什么才是自己的幸福所真正需要的东西。那时,权力和财富就像是为了产生肉体上微不足道的便利而设计出来的、由极为精细和灵敏的发条组成的庞大而又费力的机械,必须极其细微周到地保持它们的正常运转,而且不管我们如何小心,它们随时都会突然爆成碎片,并且使不幸的占有者遭到严重打击。它们是巨大的建筑物,需要毕生的努力去建造,虽然它们可以使住在这座建筑物中的人免除一些小小的不便利,可以保护他不受四季气候中寒风暴雨的袭击,但是,住在里面的人时时刻刻面临着它们突然倒塌把他们压死的危险。它们可以遮挡夏天的阵雨,但是挡不住冬天的风暴,而且,常常使住在里面的人同以前一样、有时比以前更多地感到担心、恐惧和忧伤,面临疾病、危险和死亡。

      虽然每个人在生病或情绪低落时所熟知的这种乖戾的哲理,就这样全然贬低那些人类欲望所追求的伟大目标,但是,我们在健康和心情良好时,一直是从更令人愉快的角度来看待那些目标的。我们的想象,在痛苦和悲伤时似乎禁锢和束缚在自己的身体内部,在悠闲和舒畅时就扩展到自己周围的一切事物身上。于是,我们为宫中盛行的便利设施具有的美和显贵的安排所深深吸引;欣羡所有的设施是如何被用来向其主人提供舒适,防止匮乏,满足需要和在他们百无聊赖之际供他们消遣。如果我们考虑一下所有这些东西所能提供的实际满足,仅凭这种满足本身而脱离用来增进这种满足的安排所具有的美感,它就总是会显得可鄙和无聊。但是,我们很少用这种抽象的和哲学的眼光来看待它。在我们的想象中,我们会自然而然地把这种满足与宇宙的秩序,与宇宙和谐而有规律的运动,与产生这种满足的安排混淆在一起。如果用这样复杂的观点来考虑问题,财富和地位所带来的愉快,就会使我们把它们想象成某种重要的、美丽的和高尚的东西,值得我们为获得它们而倾注心力。

      同时,天性很可能以这种方式来欺骗我们。正是这种蒙骗不断地唤起和保持人类勤劳的动机。正是这种蒙骗,最初促使人类耕种土地,建造房屋,创立城市和国家,在所有的科学和艺术领域中有所发现、有所前进。这些科学和艺术,提高了人类的生活水平,使之更加丰富多彩;完全改变了世界面貌,使自然界的原始森林变成适宜于耕种的平原,把沉睡荒凉的海洋变成新的粮库,变成通达大陆上各个国家的行车大道。土地因为人类的这些劳动而加倍地肥沃,维持着成千上万人的生存。骄傲而冷酷的地主眺望自己的大片土地,却并不想到自己同胞们的需要,而只想独自消费从土地上得到的一切收获物,是徒劳的。眼睛大于肚子,这句朴实而又通俗的谚语,用到他身上最为合适。他的胃容量同无底的欲壑不相适应,而且容纳的东西决不会超过一个最普通的农民的胃。他不得不把自己所消费不了的东西分给用最好的方法来烹制他自己享用的那点东西的那些人;分给建造他要在其中消费自己的那一小部分收成的宫殿的那些人;分给提供和整理显贵所使用的各种不同的小玩意儿和小摆设的那些人;就这样,所有这些人由于他生活奢华和具有怪癖而分得生活必需品,如果他们期待他的友善心和公平待人,是不可能得到这些东西的。在任何时候,土地产品供养的人数都接近于它所能供养的居民人数。富人只是从这大量的产品中选用了最贵重和最中意的东西。他们的消费量比穷人少;尽管他们的天性是自私的和贪婪的,虽然他们只图自己方便,虽然他们雇用千百人来为自己劳动的唯一目的是满足自己无聊而又贪得无厌的欲望,但是他们还是同穷人一样分享他们所作一切改良的成果。一只看不见的手引导他们对生活必需品作出几乎同土地在平均分配给全体居民的情况下所能作出的一样的分配,从而不知不觉地增进了社会利益,并为不断增多的人口提供生活资料。当神把土地分给少数地主时,他既没有忘记也没有遗弃那些在这种分配中似乎被忽略了的人。后者也享用着他们在全部土地产品中所占有的份额。在构成人类生活的真正幸福之中,他们无论在哪方面都不比似乎大大超过他们的那些人逊色。在肉体的舒适和心灵的平静上,所有不同阶层的人几乎处于同一水平,一个在大路旁晒太阳的乞丐也享有国王们正在为之战斗的那种安全。

      人类相同的本性,对秩序的相同热爱,对条理美、艺术美和创造美的相同重视,常足以使人们喜欢那些有助于促进社会福利的制度。当爱国者为各种社会政治的改良而鞠躬尽瘁时,他的行动并不总是由对可以从中得到好处的那些人的幸福所怀有的单纯的同情引起的。一个热心公益的人赞助修公路,通常也不是出于对邮递员和车夫的同情。当立法机关设立奖金和其它奖励去促进麻或呢的生产时,它的行为很少出自对便宜或优质织物穿着者的单纯的同情,更少出自对制造厂和商人的单纯的同情。政策的完善,贸易和制造业的扩展,都是高尚和宏大的目标。有关它们的计划使我们感到高兴,任何有助于促进它们的事情也都使我们发生兴趣。它们成为政治制度的重要部分,国家机器的轮子似乎因为它们而运转得更加和谐和轻快了。我们看到这个如此美好和重要的制度完善起来感到高兴,而在清除任何可以给它的正常实施带来丝毫干扰和妨碍的障碍之前,我们一直忧虑不安。然而,一切政治法规越是有助于促进在它们的指导下生活的那些人的幸福,就越是得到尊重。这就是那些法规的唯一用途和目的。然而,出于某种制度的精神,出于某种对艺术和发明的爱好,我们有时似乎重视手段而不重视目的,而且渴望增进我们同胞的幸福,与其说是出于对自己同胞的痛苦或欢乐的任何直接感觉或感情,不如说是为了完善和改进某种美好的有规则的制度。有些具有崇高的热心公益精神的人,他们在其它一些方面很少表现出很明显的仁慈的感情。相反,有些非常仁慈的人,他们似乎毫无热心公益的精神。每个人都可以在自己所熟悉的事例中发现前者和后者。谁还能比古代俄国的那个著名的立法者更缺乏人性而更具有热心公益的精神呢?相反,和气和生性仁慈的大不列颠国王詹姆斯一世,对于本国的光荣或利益,几乎没有任何***。你要唤起那个似乎毫无斗志的人的勤勉之心,向他描述富人和权贵的幸福,告诉他他们通常不受日晒雨淋的煎熬,很少挨饿,很少受冻,很少感到疲倦,或缺少什么东西,这往往是徒劳的。这种意味深长的告诫对他几乎不会发生作用。如果你希望成功,你就必须向他描述富人和权贵们的宏伟大厦的不同房间里的便利设备和布置;你必须向他解释他们的设备的合宜之处,并向他指出他们的全部随员侍从的数目、等级及其不同的职责。如果有什么事情能使他产生印象,这一切就是。可是,所有这些东西只是使他们免遭日晒雨淋,不挨饿受冻,不感匮乏和疲劳。同样,如果你要在那个似乎不关心国家的利益的人的心中树立热心公益的美德,那么,告诉他一个治理有方的国家的臣民所享受到的较大的好处是什么;告诉他这些臣民要住得好、穿得好和吃得好,也常常是徒劳的。这些道理一般不会使他产生深刻印象。如果你向他描述带来上述种种好处的伟大的社会政治制度——如果你向他解释其中各部门的联系和依存关系,它们彼此间的从属关系和它们对社会幸福的普遍有用性;如果你向他说明这种制度可以引入他自己的国家,当前妨碍在他的国家建立这种制度的障碍是什么,这些障碍可以用什么方法消除,如何使国家机器的种种轮子和谐和平滑地运转,彼此之间不发生摩擦或阻碍对方的运转,你就有可能说服他。一个人几乎不可能听到这样的谈论而不激发出某种程度的热心公益的精神。起码,他会暂时产生消除那些障碍,让如此完好而正常的一架机器开动的愿望。没有什么东西能像研究政治——即研究国民政府的各种制度以及它们各自的长处和短处,本国的体制,它面临的形势,它同外国之间的利害关系,它的商业、国防,它在不利条件下所作的努力,它可能遇到的危险,如何消除这种不利条件,以及如何保护它使之不致遭到危险,那样更有助于发扬人们热心公益的精神。因此,各种政治研究——如果它们是正确的、合理的和具有实用性的话——都是最有用的思辨工作。甚至其中最没有说服力和拙劣者,也不是全然没有效用的。它们至少有助于激发人们热心公益的精神,并鼓励他们去寻找增进社会幸福的办法。

    第二章 论效用的表现赋予人的品质和行为的美,以及关于这种美的概念可能在何种程度上被看成一种原始的赞同原则

      人的品质,同艺术的创造或国民政府的机构一样,既可以用来促进也可以用来妨害个人和社会的幸福。谨慎、公正、积极、坚定和朴素的品质,都给这个人自己和每一个同他有关的人展示了幸福美满的前景;相反,鲁莽、蛮横、懒散、柔弱和贪恋酒色的品质,则预示着这个人的毁灭以及所有同他共事的人的不幸。前者的心灵起码具有所有那些属于为了达到最令人愉快的目的而创造出来的最完美的机器的美;后者的心灵起码具有所有那些最粗劣和最笨拙的装置的缺陷。哪一种政府机构能像智慧和美德的普及那样有助于促进人类的幸福呢?所有的政府只是某种对缺少智慧和美德的不完美的补救。因此,尽管美因其效用而可能属于国民政府,但它必然在更大程度上属于智慧和美德。相反,哪一种国内政策能够具有像人的罪恶那样大的毁灭性和破坏性呢?拙劣的政府的悲惨结果只是由于它不足以防止人类的邪恶所引起的危害。

      各种品质似乎从它们的益处或不便之处得到的美和丑,往往以某种方式来打动那些用抽象的和哲学的眼光来考虑人类行动和行为的人。当一个哲学家考察为什么人道为人所赞同而残酷则遭到谴责时,对他来说并不总是以一种非常明确和清楚的方式来形成任何一种有关人道和残酷的特别行为的看法,而通常是满足于这些品质的一般名称向他提示的那种模糊和不确定的思想。但是,只是在特殊情况下,行为的合宜或不合宜,行为的优点或缺点,才十分明显而可以辨别。只有当特殊的事例被确定时,我们才清楚地察觉到自己和行为者的感情之间的一致或不一致,或者在前一场合感觉到对行为者产生的一种共同的感激,或者在后一场合感觉到对行为者产生的一种共同的愤恨。当我们用某种抽象和一般的方式来考虑美德和罪恶时,由其激起那些不同的情感的品质,似乎大部分已消失不见,这些情感本身变得比较不明确和不清楚了。相反,美德所产生的使人幸福的结果,和罪恶所造成的带来灾难的后果,那时似乎都浮现在我们眼前,并且好像比上述两者所具有的其它各种品质更为突出和醒目。

      最早解释效用为什么会使人快乐的那个具有独创性和受人欢迎的著述家,为这种看法所打动,以致把我们对美德的全部赞同归结于我们直觉到这种产生于效用的美。他说,除了对那个人自己或其他的人来说都是有用或适意的内心的品质之外,没有一种品质可以作为美德加以赞同,并且除了具有相反趋向的品质之外,没有一种品质可以作为邪恶的东西加以反对。确实,对个人或社会的便利来说,天性似乎如此恰当地调整了我们关于赞同和反对的情感,以致我相信,在经过最严格的考察后,将会发现这是普遍的情况。但是,我仍然断言,对于这种效用或危害的看法,并不是我们赞同和反对的首要的或主要的原因。毫无疑问,这些情感因关于美或丑的直觉而得到增强和提高,这种对美或丑的直觉产生于它的效用或危害。但是,我仍要说,这些情感原本和本质上与这种直觉截然不同。

      首先,这是因为对于美德的赞赏似乎不可能同我们赞赏某种便利而设计良好的建筑物时所具有的情感相同;或者说,我们称赞一个人的理由不可能与称赞一个屉橱的理由相同。

      其次,在考察的基础上,将发现任何内心气质的有用性很少成为我们赞同的最初根据;赞同的情感总是包含有某种合宜性的感觉,这种感觉和对效用的直觉是完全不同的。我们可以在被认为是美德的所有品质中见到这种情况。根据这种分类,那些品质因为对我们自己有用而最初就受到重视,也因为对他人有用而受到尊重。

      对我们自己最为有用的品质,首先是较高的理智和理解力,我们靠它们才能觉察到自己所有行为的长远后果,并且预见到从中可能产生的利益或害处;其次是自我控制,我们靠它才能放弃眼前的快乐或者忍受眼前的痛苦,以便在将来某个时刻去获得更大的快乐或避免更大的痛苦。这两种品质的结合构成了谨慎的美德,对个人来说,这是所有美德中最有用的一种。

      关于在前一个场合所考察的第一种品质,即那种较高的理智和理解力,最初是因为正义、正当和精确,而不是仅仅因为有用或有利而为人所赞同。正是在深奥的科学中,尤其是在更高级的数学中,表现出人类理智的最伟大和最可钦佩的努力。但是那些科学的效用,对个人或公众来说都不是非常清楚的,要去证实这种效用,需要某种并不总是十分容易领会的论述。因此,最初使它们受到公众钦佩的,不是它们的效用。这种品质,在有必要对那些自己对这种卓越的发明毫无兴趣,竭力贬低其作用的人所提出的指责作出某种回答之前,很少为人所坚持。

      同样,我们克制自己当前的欲望以便在另一场合得到更充分满足的那种自我控制,如同在效用方面为我们所赞同那样,在合宜性方面也得到我们的赞同。当我们以这样的方式行动时,影响我们行为的情感似乎确实和旁观者的那种情感相一致。旁观者并没有感受到我们目前欲望的诱惑。对他来说,我们一个星期以后或者一年之后享受到的欢乐,其所具有的吸引力一如我们现在享受到的欢乐。因此,当我们为了眼前的缘故而牺牲将来的时候,我们的行动在他看来是极其荒唐和放肆的,也不能够理解影响这种行为的原则。相反,当我们放弃当前的快乐以便得到即将到来的更大的快乐时;当我们似乎表现出遥远的对象和即刻作用于感官的对象一样吸引我们时,由于我们的感情和他的感情确实相一致,所以他不可能不赞同我们的行为;由于他从经验中知道很少人能做到这种自我控制,他将怀着较大程度的惊奇和钦佩的心情来看待我们的行动。因此所有的人自然而然地对在节俭、勤劳和不断努力的实践中表现出来的坚韧不拔品质表示高度的尊重,虽然这些实践除了获得财富之外,没有指向其它目的。那个以这种方式行动并为了获得某种重大的虽则是遥远的利益,不仅放弃了所有眼前的欢乐,而且忍受着肉体和心灵上巨大劳累的人,他的坚定不移必然博得我们的赞同。他对自己的利益和幸福所具有的那种似乎控制着他的行动的看法,确实同我们自然而然地形成的对他的看法相吻合。在他的情感和我们自己的情感之间存在着最完美的一致,同时,根据我们关于人类天性的通常弱点的体验,这是一种我们不可能合理地期待的一致。因此,我们不仅赞同、而且在某种程度上钦佩他的行为,并认为他的行为值得高度赞赏。只有这种值得赞同和尊敬的意识,能够在这种行动的进程中支持那个行为者。我们10年以后享受到的快乐,同我们今天能够享受的快乐相比,其对我们的吸引力如此微小,前者所激起的***同后者容易产生的强烈情绪相比,又天然地如此微弱,以致前者决不能与后者等量齐观,除非前者为合宜感、为我们通过以一种方式行动而应该得到每个人尊敬和赞同的意识、以及为我们以另一种方式行动而成为人们轻视和嘲笑的合宜对象的意识所证实。

      人道、公正、慷慨大方和热心公益的精神都是对别人最有用的品质。关于人道和公正的合宜性存在于什么地方已经在前一个场合作了说明,那里表明我们对那些品质的尊敬和赞同,有几分是决定于行为者和旁观者感情之间的一致的。

      慷慨大方和热心公益的精神所具有的合宜性,是建立在和正义所具有的合宜性相同的基础上的。慷慨大方不同于人道。这两种品质乍看起来是如此密切相关,但总是不为同一个人所具有。人道是女人的美德,慷慨大方则是男子的美德。那种通常比我们更为温柔的女人,很少如此慷慨大方。妇女难得作出重大的捐赠,这一点已为民法所注意。人道仅仅存在于旁观者对主要当事人的情感所怀有的强烈的同情之中,致使旁观者为当事人所受的痛苦而感到伤心,为他们所受的伤害而感到愤怒,为他们的幸运而感到高兴。最人道的行为不需要自我否定,不需要自我控制,不需要有关合宜感的巨大努力。它们仅仅存在于做这种与其自身一致的强烈的同情促使我们去做的事情之中。但是,对于慷慨大方来说就完全不一样了。我们从来不是慷慨大方的,除非在某些方面我们宁愿先人后己,并且为了某个朋友或上级的一些重大而又重要的利益而牺牲自己相等的利益。一个人因为认为别人的贡献使他们更有资格担任自己的职位——取得这个职位曾经是他的抱负——而放弃了自己在这一职位上的权利;一个人为了保护朋友的生命——这是他认为更为重要的东西——而牺牲了自己的生命,他们的行为都不是出于人道,也不是因为他们感知有关别人的事情比关涉自己的事情更为敏锐。他们两者不是用自己看待两种对立的利益时所天然具有的眼光,而是用他人天然具有的眼光来考虑那两种利益。对每个旁观者来说,他人的这种成功或保护确实可能比他们自己的成功或保护更富有吸引力;但是他们自己却不可能如此看问题。因此,他们在为了这种他人的利益而牺牲自己的利益时,一般都按旁观者的情感来调整自己的情感,并且根据他们所感受到的对那些事物的看法,通过作出某种高尚行为的努力,必定自然而然地想到第三者。那个为了保护其长官的生命而牺牲自己生命的士兵,如果自己毫无过失而发生那个长官的死亡,那么或许感触极少;而落在他自己身上的一种非常小的灾难却可能激起一种非常强烈的悲伤。但是,当他努力行动以便获得称赞并使公正的旁观者理解他行动的原则时,他感到除他自己之外,对每个人来说,他自己的生命同长官的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也感到当他为了保护长官的生命而牺牲自己的生命时,每个公正的旁观者所天然具有的理解力都会认为他的行动是非常合宜而又令人愉快的。

      热心公益的精神所作出的更大努力也正是这样。如果一个年青的军官牺牲自己的生命以使其君主的领土得到些微的扩大,那并不是因为在他看来获得新的领土是一个比保护自己的生命更值得追求的目标。对他来说,自己生命的价值远远超过为他所效劳的国家征服整个王国的价值。但是,当他把这两个目标加以比较时,他不是用自己看待这两个目标时天然具有的眼光,而是用他为之战斗的整个民族的眼光来看待它们。对整个民族来说,战争的胜利是至关紧要的,而个人的生命是无足轻重的。当他把自己摆到整个民族的位置上时,他立即感到,如果流血牺牲能实现如此有价值的目标,他就无论怎么浪费自己的鲜血也不过分。出于责任感和合宜感这种最强烈的天性倾向,其行为所具有的英雄主义便体现在这种对自然感情的成功抑制中。有许多可敬的英国人,处于个人的地位会因为一个畿尼的损失而不是为米诺卡民族的覆灭而深感不安。然而,如果保卫这个要塞是他们的职权范围以内的事,则他们宁愿上千次地牺牲自己的生命,也不愿由于自己的过失而让它落入敌人之手。当布鲁图一世由于他的儿子们阴谋反对罗马新兴的自由而把他们判处死刑时,如果他只考虑到自己的心情,那么他似乎为较弱的感情而牺牲了较强的感情。布鲁图自然应该痛惜自己儿子们的死亡,这种心情比罗马由于不做出这样大的惩戒而可能遭受的痛苦更为深切。但是,他不是用一个父亲的眼光,而是用一个罗马公民的眼光来看待他们。他如此深切地浸沉在后一种品质的情感之中,以致丝毫不顾他和儿子们之间的血肉关系;对一个罗马公民来说,即使是布鲁图的儿子,在同罗马帝国最小的利益一起放在一个天平的两边时,似乎也是不屑一顾的。在这种情况下以及在其它所有这类情况下,我们的钦佩与其说是建立在效用的基础上,还不如说是建立在这些行为的出乎人们意料的、因而是伟大、高尚和崇高的合宜性的基础上。当我们开始观察这种效用时,不容置疑,它给予了这些行动一种新的美感,并由此使它们更进一步博得我们的赞同。然而,这种美,主要通过人们的深思熟虑才能察觉出来,决不具有一开始就使这些行为受到大多数人的天然情感的欢迎的性质。

      可以看到,就赞同的情感来自效用的这种美的知觉作用而论,它和其他人的情感没有任何关系。因此,如果可能的话,一个人同社会没有任何联系也会长大成人,他自己的行动仍然会因其所具有的有利或不利的倾向而使他感到适意或不愉快。他可以在谨慎、节制和良好的行动中觉察到这种美,而在相反的行为中觉察到丑恶;他可以以我们在前一场合用以看待一架设计良好的机器的那种满足,或者以我们在后一场合用以看待一个非常笨拙而又粗陋的发明的那种厌恶和不满,来看待他自己的性格和品质。然而,由于这些概念只关涉爱好问题,并且具有这类概念的全部脆弱性和微妙性,而所谓爱好正是建立在这类概念的适当性之上,所以,它们可能不会被一个处在这种孤独和不幸境况中的人所重视。即使它们在他同社会有所联系之前出现在他面前,也决不会由于那种联系而具有相同的结果。他不会在想到这种缺陷时因内心羞愧而沮丧;也不会在意识到相反的美时因暗自得意而振奋。在前一场合,他不会因想到自己应当得到报答而狂喜;在后一场合,他也不会因怀疑自己将会得到惩罚而害怕。所有这些情感意味着一些别人的想法,他是感觉到这些情感的人的天生的法官;并且只有通过对他的行为的这种仲裁人的决断抱有的同感,他才能够想象出自我赞赏的喜悦或自我谴责的羞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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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帖子 由 Admin 周五 十月 23, 2009 8:20 pm

    第五卷 习惯和风气对有关道德赞同和不赞同情感的影响

    (本卷只有一篇)

    第一章 论习惯和风气对我们有关美和丑的看法的影响

      除了那些已经列举过的,对人类的道德情感具有重大影响的,并且成为流行于不同时代和不同国家的有关什么是应该责备或值得赞扬的许多不规则和不一致的观点的主要原因的原则之外,还存在其它一些原则。这些原则就是习惯和风气,它们是支配我们对各种美的判断的原则。

      如果人们经常同时见到两个对象,其想象就会形成从一个对象很快联想到另一对象的习惯。假如前者出现了,我们就期待后者跟着出现。它们主动地使我们彼此联想,我们的注意力也容易跟它们一起变化。虽然若不受习惯的影响,它们的联系并不存在真正的美,然而,如果习惯已经这样地把两者联在一起,我们对两者的分离就会感到不合宜。如果前者出现时后者没有像通常那样随之出现,我们就认为这是令人困惑的。我们没有看到我们期望看到的东西,自己习惯性的想法也被这种失望搅乱。例如,一套衣服,如果缺少通常连在一起的小小的装饰物,似乎就少了一点东西,甚至少了一粒腰扣,我们也会感到不适或别扭。如果在它们的联系中存在某种天然的合宜性,习惯就会增强我们对它的感觉,而使不同的安排更让人感到不愉快。那些习惯于用某种高尚的情趣来看待事物的人,对任何平庸或难看的东西都更为厌恶。在那种联系不合宜的地方,习惯或者会减弱、或者会全部消除我们的不合宜感。那些习惯于不整洁和杂乱无序的人,丧失了一切对整洁或优雅的感觉。对陌生人来说似乎是可笑的家具或衣服的式样,并没有引起习惯于它们的人们的反感。

      风气不同于习惯,或者更确切地说,它是某种特殊的习惯。那种风气不是每个人所呈现的、而是地位高或品质好的那些人所呈现的风气。大人物的优雅、安闲和威风凛凛的样子,连同他们通常穿着的贵重豪华,给予了他们偶然作出的姿态一种魅力。只要他们继续采取这种姿态,在我们的想象中,它就会同我们对某种优雅和豪华的东西的想法联系起来,虽然这种姿态本身无足轻重,但是因为这种联系,它似乎也成了某种优雅和豪华的东西。一旦他们改掉这种姿态,它就失去了此前具有的全部魅力,而且现在仅仅为下等人所应用,似乎具有他们的某种平庸和难看的样子。

      世上所有的人都认为,衣服和傢具完全受习惯和风气的支配。然而,那些原则的影响决不局限于如此狭隘的范围,而是扩展到在各个方面都有情趣的对象,——音乐、诗歌和建筑学之中。衣服和傢具的样式正在不断地变化;5年以前人们所欣赏的式样今天看来会显得可笑,经验使我们确信,这主要或完全要归因于习惯和风气的流行一时。衣服和傢具不是用非常结实的材料制成的。一件设计良好的外套花费了12个月才制成,它的款式就不能再作为时髦式样流传开来。傢具式样的改变不像衣服款式的改变那样快;因为傢具通常较为耐用。然而,它一般五六年就经历一次更新换代,每一个人都会在他的一生中见到傢具变换各种不同的流行式样。其它一些艺术作品更为经久不变,乐观一点估计,它们制作的式样可以持续流行很长的时期。一座精心建造的房屋可以持续存在许多世纪;一首优美的歌曲可以通过口头相传而流传好几代;一首精心写作的诗篇可以与世长存;所有这些艺术品依据创作它们的特殊风格、特殊情趣或手法,接连流行多年。很少有人有机会在他的一生中见到这些艺术品的式样有任何重大变化。很少有人对在不同的年代和国家流行的各种样式具有如此之多的经验和知识,以致对它们表示完全满足,或者不带偏见地在它们和现时在本国出现的事物之间作出判断。因此,很少有人愿意承认,习惯或风气对他们关于任何艺术品中什么是美的或者其它方面的判断具有很大的影响;而是认为,他们应该在观察它们时想到的一切准则,都是以理智和本性、而不是以习惯或偏见为依据。可是,只要稍微留神一下,他们就会相信情况正好相反,并确信习惯和风气对建筑学、诗歌和音乐的影响,同对衣服和家具的影响一样确定无疑。

      例如,有什么理由能用来确定陶立克式(Doric)柱头的高度相当于直径的八倍,爱奥尼亚式(Ionic)柱头的盘蜗是直径的九分之一,科林斯式(Corinthian)柱头的叶形装饰是直径的十分之一,才是适当的呢?这些建筑方法的合宜性只能以风俗和习惯为根据。眼睛看惯了与某个装饰物相关的特定比例之后,如果看到与装饰物不协调的某种比例,就会感到不舒服。五种柱式中的每一种都有它的特殊的装饰物,这些装饰换成其它任何装饰,都不能不引起那些洞察建筑学准则的人的不满。确实,据某些建筑师说,这就是精确的判断,古人依此确定了每个柱头上相宜的装饰,除此之外再也找不到同样合适的装饰。然而,这些样式虽然无疑是极其适意的,但是,要使人想象它们是唯一合乎比例的样式,或者,要使人想象在习惯形成之前不曾有过500种同样合适的样式,还是有点困难的。不管怎样,在习惯形成了建筑物的特殊准则后,如果它们不是毫无道理的话,那么,想以其它一些仅仅是同样适合的准则,甚至以从高雅和优美的观点看来自然比原有法则略胜一筹的其它法则去改动它们,是荒唐可笑的。一个人穿了一套不同于他过去常穿的衣服出现在公众面前,虽然新衣服本身非常雅致或合身,但是会显得滑稽可笑。同样,在习惯和风气已经确定之后,以与之极为不同的方式去装饰一座房屋,似乎也是荒唐可笑的,即使新的装饰本身比常见的装饰要优越。

      据古代的一些修辞学家说,就像一定的诗歌的韵律生就用来表达那种应当在其中占支配地位的品质、情感或***那样,它们自然适用于各种特殊的写作。他们说,一种诗体适宜于严肃的作品,而另一种适宜于明快的作品,他们认为两者不可能互换而不具有最大的不合宜性。然而,现代的经验似乎同这一原则相矛盾,虽然这一原则本身好像很有道理。在英国,是讽刺诗,在法国就是英雄诗。拉辛的悲剧和伏尔泰的《亨利亚德》几乎写下了同样的诗句,

      “让我把你的忠告当作一件大事。”相反,法国的讽刺诗与英国的十音节的英雄诗同样美妙。习惯使一个国家把严肃、庄重和认真的思想和某种韵律联系起来,另一个国家把这种韵律和任何有关愉快、轻松和可笑的东西联系起来。在英国,再也没有什么比用法国亚历山大格式的诗写的悲剧更荒唐可笑的了;在法国,再也没有什么比用十音节的诗体写作的同类作品更荒唐可笑的了。

      一个著名的艺术家会使各种已确立的艺术形式发生重大的变化,并开创一种新的写作、音乐或建筑学的风气。因为一个受人欢迎的上层人士的服装会使它本身受到欢迎,并且不管它如何稀奇古怪,不久就为人们所羡慕和模仿;所以一个杰出的大师会使他的特色受到欢迎,并使他的手法在他从事的艺术之中变成风行一时的风格。由于模仿音乐和建筑学的各个艺术领域中一些著名大师的特色,意大利人在音乐和建筑学方面的情趣在那50年中发生了令人瞩目的变化。塞尼加受到昆体良的指责,说他破坏了罗马人的情趣,并且倡导一种轻佻浮华的东西来取代庄严的理性和有力的雄辩。萨卢斯特和塔西佗受到他人以同样罪名进行的指责,虽然方式有所不同。他们要把虚假的荣誉授予这样一种风格,这种风格虽然最为简洁、优美、富于表情,甚至富有诗意,然而缺乏舒畅、质朴和自然,并且显然是最费力和矫揉造作的产物。一个作家要具备多少伟大的品质才能使自己的缺陷变成受人欢迎的东西呢?继对一个民族的情趣的改善给予的赞扬之后,能给予任何一个作家的最高度的颂扬,或许就是说他败坏了这种情趣。在我们自己的语言中,蒲柏先生和斯威夫特博土各自在所有用韵文写成的作品中采用了一种不同于先前所运用的手法,前者在长诗中这样做,后者在短诗中这样做。巴特勒的离奇有趣让位于斯威夫特的平易简朴。德莱顿的散漫自由和艾迪生那表达正确,但常常是冗长乏味和使人厌倦的郁闷,不再成为模仿的对象,现在,人们都按照蒲柏先生简练精确的手法来写作所有的长诗。

      习惯和风气,不只是使艺术作品受到其支配性的影响,它们同样影响我们对自然对象的美的判断。在不同的事物中,有多少不同的和对立的形态被认为是优美的?在一种动物中受到赞扬的比例,完全不同于在另一种动物中得到尊重的比例。每一样东西都有它自己的特殊形态,这种形态受到人们的称赞,并且具有自己的美,区别于其它任何东西。因此,博学的耶稣会会士比菲埃神父断定,每一种对象的美存在于其所归属的那种特殊事物中的最常见的形态和颜色之中。这样,在人的外形中,各种容貌的美都处于一种适中的状态,跟其它种种难看的外貌相差不多。例如,一个漂亮的鼻子,既不太长也不太短,既不太直也不太弯,在所有这些极端中居适中地位,并且其同各种极端中的任何一种之间的差异,很少超过所有那些极端相互之间的差异。这就是造物主似乎意欲造就的形状,然而,造物主大大地偏离了这一切,很少恰如其份地做到;但是,对所有那些偏差来说,仍然具有十分相似之处。当人们照某张图案来描画若干张图画时,虽然它们在某一方面可能都有所忽略,但它们同原样相似的程度都会大于它们彼此之间相似的程度;原样的一般特征在所有的图画中都得到体现;最离奇古怪的图画当是那些非常离谱的图画;虽然很少有人精确地临摹这一图案,但是最精确的线条写生画和最粗心的线条写生画所具有的相似之处,会多于最粗心的线条写生画之间的相似之处。同样,在每一种生物中,最漂亮的都具有该类生物一般构造上最强烈的特征,并且同大部分的个体十分相似。相反,怪物或完全变形的东西,总是最离奇古怪的,并且极少同它们所属的那类生物的大部分相像。这样,每种东西的美,虽然在某种意义上它在所有的事物中最为罕见,因为能够精确地达到这种适中形状的个别东西很少,但是,在另一种意义上它又最为平常,因为所有和它相异的东西与之相似之处,都多于它们彼此之间的相似之处。因此,根据比菲埃神父的说法,在各种东西中,最常见的形状是最美的形状。因而,在我们能够判断各种对象的美,或者了解适中而又最常见的形状存在于什么地方之前,需要凭借一定的实践和经验来仔细观察它们。有关人种外形美的最佳判断将无法帮助我们去判断花、马或任何其它东西的美。由于同样的理由,在不同的地带以及产生不同的习惯和生活方式的地方,因为每种生物大多数都因其所处的环境不同而具有不同的形态,所以盛行着各种不同的美的概念。摩尔人的马的美确实不同于美国人的马的美。在不同的国家中,形成了多少有关人类外形和面容的美的不同的概念?白皙的肤色在几内亚海岸就是一种令人吃惊的丑陋。厚嘴唇和塌鼻子在那儿是一种美。在有些国家里,垂肩长耳是普遍为人羡慕的对象。在中国,如果一位女士的脚大到适于行走,她就会被认为是一个丑八怪。在北美有些野蛮的民族中,人们把四块板绑在自己孩子的头上,就这样在孩子的骨头柔软未成熟之时,把头挤压成差不多完全是四方的形状。欧洲人对这种荒唐凶残的习惯感到震惊,一些传教士把它归因于盛行这些习俗的那些民族的无知愚昧。但是,当他们谴责那些野蛮民族时,他们并没有想到直到最近这几年为止,欧洲的女士们已经作了近一个世纪的努力把她们天生的漂亮的圆形头颅挤压成同样一种四方的形状。尽管已经知道这种习俗会引起不少痛苦和疾病,但是习惯还是在一些或许是人们所能看到的最文明的国家里使它受到大家欢迎。

      这就是这个博学而又机智的神父关于美的本性的(理论)体系;按照他的说法,美的全部魅力就这样似乎来自它赞成某种习性,即习惯给人们对于每一特定事物的想象留下了深刻印象。然而,我不能因此而相信,我们甚至对外表美的感觉也完全决定于习惯。任何形状的效用,其对人们意欲达到的有用目的的适用性,显然使它受到我们的欢迎,而不受习惯的影响。某种颜色比其它颜色更受人欢迎,在眼睛看到它的最初时刻,更令人赏心悦目。迷人的外表比粗俗的外表更受人欢迎。姿态万千比单调乏味千篇一律更使人愉快。具有联系的各种变化,其中每个新的变化出现似乎都是由在它之前发生的变化引起的,并且所有联系在一起的部分在其中似乎具有相互之间的某种天然联系,比没有联系的对象杂乱无章的集合更受人欢迎。虽然我不能承认习惯是美的唯一原则,但是我可以在以下程度上同意这一天才体系的真实性,即我承认,任何外部的形状,如果和习惯大相迳庭,并且与我们通常在各种特殊事物中看到的那种样子不相似,那么几乎没有一种会美得如此令人愉快;或者,任何外部的形状,如果它同习惯相符,并且我们已习惯于在每一个某类事物中看到它,那么几乎没有一种会丑得如此令人不快。

    第二章 论习惯和风气对道德情感的影响

      由于我们对各种美的情感受到习惯和风气如此重大的影响,所以不能指望对行为美的情感完全避免那些原则的支配。然而,它们在这里的影响似乎远远不及其在任何其它地方的影响。或许,没有一种外界对象的形状——无论多么荒唐和奇异——习惯不会使我们看惯它,或风气不会使它受人欢迎。但是,尼禄或克劳迪厄斯式的品质和行为,是习惯永远不会使我们与其协调的东西,也是风气永远不会使其为人们所赞同的东西;前者总是恐惧和仇恨的对象;后者总是轻视和嘲笑的对象。我们的美感所赖以产生的那些想象的原则,是非常美好而又脆弱的,很容易因习惯和教育而发生变化;但是,道德上的赞同与不赞同的情感,是以人类天性中最强烈和最充沛的感情为基础的;虽然它们有可能发生一些偏差,但不可能完全被歪曲。

      虽然习惯和风气对道德情感的影响并不完全如此重大,但是,同它在任何其它地方的影响相比却非常相似。当习惯和风气同我们关于正确和错误的天然原则相一致时,它们使得我们的情感更为敏锐,并增强了我们对一切近乎邪恶的东西的厌恶。那些在真正的良朋益友而不是在通常所谓的良朋益友中间受到教育的人,他们在自己所尊敬的以及与其共处的人们身上惯常见到的,只是正义、谦虚、人道和井井有条,对看来是同那些美德所规定的准则相矛盾的东西至为愤慨。相反,那些不幸在强暴、放荡、虚伪和非正义之中长大的人,虽然没有完全丧失对这种行为的不合宜性的感觉,但是,完全丧失了对这种可怕的暴行、或者它应当受到报复和惩罚的感觉。他们从幼年时起就熟悉这种行为,习惯已使他们对这种行为习以为常,并且非常容易把它看成是所谓世之常情的东西,即某些可能并且必然被我们实行,从而妨碍自己成为正直的人的东西。

      风气有时也会给一定程度的混乱带来声誉,相反,有时会使应当受到尊敬的品质受到冷遇。在查理二世在位时代,某种程度的放荡不羁被认为是自由主义教育的特征。按照那个时代的看法,这种放荡不羁是同慷慨大方、真诚、高尚和忠诚联系在一起的,以这种态度行动的人被证明是一位绅士,而不是一个清教徒。另一方面,举止的庄重和行为的正规都不时兴,在那个时代的人们的想象中,它们是同欺骗、狡诈、伪善和下流联系在一起的。对浅薄的人来说,大人物的缺陷似乎一直是可以赞同的。他们不仅把这些缺陷同特别好的运气联系起来,而且把它们同许多较高的美德——他们把这些美德归因于大人物的地位——联系起来;同自由和独立的精神,同坦率、慷慨、人道和彬彬有礼联系起来。相反,地位比较低的人所具备的美德——极端节俭简朴、勤勉刻苦和严守准则,在他们看来似乎都是粗俗的和讨厌的。他们把后者的美德同那些品质通常归属的地位的低下联系起来,同自己猜想的,通常与诸如卑鄙的、怯懦的、脾气坏的、虚伪的和小偷小摸的性情相伴而生的许多重大缺陷联系起来。

      在不同的职业和生活状况中,人们熟悉的对象非常不同,使他们习惯于非常不同的***,自然而然地在他们之中形成了非常不同的品质和行为方式。在每个阶层和每种职业中,我们期望经验已告诉我们属于这个阶层和这种职业的某种程度的行为方式。但是因为在各种事物中,我们特别喜欢中间形态,这种形态的每一部分、每一种特点都精确地同造物主似乎已为那种事物制定的一般标准相一致,所以在各个阶层中,或者,如果我可以这样说的话,在各种各样的人中间,我们特别喜欢这样一些人,在他们身上,那种通常和他们特殊的生活条件和境遇相伴而生的品质,既不太多也不太少。我们说,一个人看上去应当符合他的行业或职业,但如果故意卖弄每种职业就不受人欢迎。出于同样的理由,不同的生活阶段具有不同的行为方式。在老年人身上,我们期望看到庄严和稳重,衰弱多病、饱经风霜和衰退的感受能力,这些似乎把庄严和稳重变得既自然又令人肃然起敬;在青年人身上;我们期望看到敏锐、轻松愉快和生气勃勃,因为经验告诉我们,一切有趣的事物会强烈影响年轻人幼稚而无经验的感官。然而,那两个时期的每一个,都可能容易具有过多的属于这个时期的特点。青年人的飘忽轻浮,老年人的固执迟钝,同样是令人不快的。根据通常的说法,如果青年人在自己的行为中具有老年人的某种行为方式,而老年人仍然保持着青年人的轻松活泼,都是令人愉快的。但是,两者都可能容易过多地具有对方的行为方式。在老年时得到原谅的过分冷静和呆板拘谨,会使年轻人变得可笑。年青时所放纵的轻浮、粗心和虚荣,会使老年人受到蔑视。

      我们因习惯而产生的与各个阶层和职业相适应的特殊品质和举止,或许有时具有一种跟习惯无关的合宜性;而且,如果我们考虑到自然影响生活状况不同的那些人所处的一切不同的环境,我们就应当为此而对这种特殊的品质和举止表示赞同。一个人行为的合宜性,不是凭靠它适宜于他所处的任何一种环境,而是凭靠它适宜于他所处的一切环境,它们在我们设身处地着想时我们认为自然会引起他的注意。如果他看起来过分地为其中某一环境所吸引,像是全然忽略了其它环境,我们就像不能完全赞成某件事情那样不赞成他的行为,因为他不能恰当地适应自己所处的一切环境;然而,他对自己主要感兴趣的对象所表现的情感,在没有其它事物需要他注意时,或许并未超出我们会完全同情和赞同的范围。在个人生活中,一位父亲在失去独生子时可能表现的某种程度的悲痛和脆弱是无可指责的,但在作为一支军队首领的将军身上,当荣誉和公众安全需要他倾注心力的时候,这种悲痛和脆弱就是不可原谅的了。因为在一般情况下,不同的对象应当引起职业不同的人们的注意,所以不同的***必然应当成为他们惯常怀有的感情;当我们在这一特殊方面设身处地地设想他们的处境时,我们必定明白,每件事情自然会按照它所激起的情绪与他们既定的习惯和心情是否一致而或多或少地影响他们。我们不可能期望一个牧师表现出与我们期待一位官员表现的对生活乐趣和愉快的感觉相同的感觉。牧师的特殊职业是记挂等待着世人的严峻的前程,是预告违背有关责任的准则将会产生什么不幸的后果,并且他自己要成为一个切实遵奉上述准则的榜样,他似乎是一个传递(上帝)音信的使者,轻率和冷漠都不能合宜地传递这种音信。人们设想,他的心一直为过于庄重和严肃的东西所占据,不能腾出地方来容纳那些有关琐屑事物的印象,这种印象充塞于放荡和轻松愉快的人的注意之中。因此,我们很快地感到,有着某种不以习惯为转移的行为方式的合宜性,习惯已使其为这种职业所具有;就一个牧师的品质而言,再也没有什么能够比庄重、严肃和一尘不染这些我们惯常期待他的行为表现的品质更加合适。上述看法是如此简单明了;以致几乎没有什么人会粗心到有时不这样想,不以这种态度来说明他对牧师这种职业通常具有的品质的赞同。

      其它一些职业通常具有的品质的基础却不是如此简单明了,我们对这些品质的赞同完全根据习惯,不必通过上述看法去确定和加深对它们的赞同。例如,我们出于习惯把快活、轻浮、活泼自由、以及某种程度的放荡的性格加到军人的职业上去。但是,如果我们考虑到什么样的性情最适合于这种职业,或许我们就容易断定:对一直暴露在非同寻常的危险之下,因而会比他人更经常地想到死亡及其后果的那些人来说,极其严肃和思虑周全的性情是最好的性情。然而,军人的这种处境,或许也是相反的性情在军人中间如此普遍地流行的原因。如果我们冷静、专心地加以观察,就会看到,为了征服对于死亡的恐惧,需要作出如此巨大的努力,以致那些经常面临死亡的人发现,使自己不关心自身的安全并置之度外,并因此而投身于各种娱乐和放荡之中,这样更容易使自己忘掉死亡的恐惧。一座军营不是一个富有思想的人或一个沉思默想的人的活动范围:确实那种人常常是很果断的,并且能够通过某种巨大的努力,以坚定不移的决心面对几乎不能避免的死亡。但是面对持续的、虽然不是近在眼前的危险而被迫作出长期努力,这种努力会耗尽心力、压抑心情,使得内心再也不能感受到一切幸福和享乐。那些纵情逸乐、无忧无虑的人,根本没有必要作出任何努力,他们简直从来不下决心去考虑它们,而只是在不断的享受和娱乐中忘却有关自己处境的一切忧虑,这些人更容易忍受这种境遇。无论什么时候,当一个军官没有理由去考虑正在遭受的不寻常的危险时,他很可能失去自己欢乐而又放荡不羁的性格。一座城市的卫队长通常是同其他公民一样清醒、仔细而又吝啬的动物。由于同样的原因,长期的和平非常容易缩小市民和军队之间性格上的区别。不管怎样,从事这种职业的人的通常的处境,使欢乐和某种程度的放荡不羁如此明显地变成了他们的常见的品质,并且,在我们的想象中,习惯如此强有力地把这种品质同这种生活状况联系在一起,以致我们非常容易轻视这样的人,他的个人气质或处境使他不能获得这种品质。我们嘲笑一个城市卫兵严肃而又小心谨慎的面部表情,它和他的同事们的面容大为不同。那些同事似乎常常以自己行为方式的一成不变为耻,并且不是出自自己职业的风气,喜欢装出对他们来说决非出乎本性的轻率的样子。无论我们惯常在某一可尊敬阶层的人士身上看到的举止是什么,在我们的想象中,这种举止是如此密切地同这个阶层联系在一起,以致无论什么时候见到这个阶层的人士,我们都期望见到这种举止,而如果未见到便觉得缺点什么。我们感到窘迫和为难,不知道自己如何去谈论那种品质,它显然像是一种与我们曾经想加以分类的那些品质不同的品质。

      同样,不同时代和不同国家的不同情况,容易使生活在这些时代和国家中的大多数人形成不同的性格,人们怎样看各种品质,认为各种品质应在多大程度上受到责备或称赞,也随国家和时代的不同而不同。那种受到高度尊敬的文明礼貌,在俄罗斯或许被认为是带女人气的谄媚奉承,在法国宫廷里或许被看成是粗野和鄙俗的风尚。那种定购和俭朴,在一个波兰贵族身上会被认为是过分节省,在阿姆斯特丹的一个公民身上就被看成是奢侈浪费了。每个时代和每个国家,把那种能在受人尊重的那些人中间通常见到的品质,看成是适中的特殊才能或美德。而且,当这种变化按照不同的环境使不同的品质或多或少地习惯于它们时,他们有关品质和行为完全合宜的情感也会相应地发生变化。

      在文明国家中,以人道为基础的美德得到比以自我克制和对***的控制为基础的那些美德更多的培养。在野蛮和末开化的国家中,情况完全相反——自我克制的美德得到比有关人道的那些美德更多的培养。在文明和有教养的各个时代到处可见的那种歌舞升平和幸福安宁,使人很少有机会磨炼出对危险的轻视和忍受劳累、饥饿和痛苦的耐心。贫困可以轻易地避免,因此,对贫困的轻视几乎不再是一种美德。对享乐的节制已没有多大的必要,心儿可以随意放松,并且在各个方面尽情满足出乎本性的各种爱好。

      在野蛮人和未开化的人中间情况完全相反。每个野蛮人经受了某种斯巴达式的训练,并且,为环境所迫,能经受各种艰难困苦。他处在持续不断的危险之中:经常遭受极度的饥饿,每每由于生活资料匮乏而死亡。他的环境不仅使他习惯于各种困苦,而且教育他不屈服于困苦所引起的各种***。他不可能期望他的同胞因这种弱点而表示同情或纵容。在我们能更多地同情别人之前,我们自己必须处在某种程度的舒适安闲之中。如果我们自己受到痛苦极为严重的折磨,我们就无暇顾及邻人的痛苦;并且所有的野蛮人为满足自己的欲求和急需而奔忙不已,不会太多地注意他人的欲求和急需。因此,一个野蛮人,无论他的苦难的性质是什么,并不期望从周围的人那里得到同情,因而他不愿因让人们知道他的一丁点弱点而暴露自己。他决不许自己的***——无论它如何狂暴和激烈——扰乱他那面部表情的平静,或行为举动的镇定。有人告诉我们,北美的野蛮人在一切场合都装作满不在乎的样子,并且认为如果自己在任何方面表现出被爱情、悲痛或愤恨所左右,将有损自己的尊严。他们在这一方面的高尚行为和自我克制出乎欧洲人的意料。在一个一切人的地位和财产都相等的国家里,可以期望双方之间相互倾慕是结婚时唯一要考虑的事情,并不受任何约束地纵情享受。然而,正是在这样的国家里,所有的婚姻毫无例外地都是由父母决定的,而且,在这样的国家里,一个年青的男人会认为,如果自己对某个女子流露出丝毫超过对别的女子的爱情,或者不表现出对什么时候同谁结婚这些问题十足的冷漠,那将是一辈子丢脸的事情。在富有人性和教养的时代普遍地加以纵容的对爱情的向往,在野蛮人中间被看成是最不能原谅的女人气质。即使在结婚以后,双方似乎也以在如此卑鄙的需要的基础上结合为耻。他们不住在一起。他们只是在暗中相见。他们仍然各自住在自己父亲的家里,在所有其他国家里都被允许而不会受到责备的两性的公开同居,在这里被认为是最下流的和不像男子汉的***。野蛮人不仅仅是在这种令人喜欢的***上发挥无限的自我控制能力。他们常常在同胞们众目睽睽之下以极其冷漠的态度忍受诽谤、指责和最大的侮辱,而不表示丝毫的愤慨。当一个野蛮人成为战争的俘虏,并且像通常所发生的那样,从他的征服者那里听到被处死刑的消息时,他不露声色地听着,而且在忍受最可怕的折磨之后从不悲叹,或者说,除了对敌人的轻蔑之外,不显示什么别的***。当他被军人们吊在慢慢燃烧的火上时,他嘲笑那些折磨他的人,并且告诉他们,如果他们之中有人落在他的手里,他会用比这更别出心裁的方法去折磨他。在他身上最柔软和最敏感的一切部位被灼痛、烧伤和划破达数小时以后,为了延长他的痛苦,刑罚常常暂停一下,他被人从火刑柱上放下来。他利用这个间歇谈论各种无关紧要的事情,询问国家大事,似乎不感兴趣的只是自己的处境。在旁边观看的野蛮人同样地无动于衷,似乎如此可怕的景象并未在他们身上发生什么影响。除了在他们加剧其痛苦的时候,几乎不去看一下那个被俘的人。在其它时刻,他们吸着烟草,以任一平常的事情来取乐,似乎没有发生这种可怕的事情。每个野蛮人,从幼年时起,就知道要为这种可怕的结局作好准备;他为了这个目的创作了他们叫做死亡之歌的歌曲,这是一首在他落入敌人之手并且在敌人加到自己身上的折磨之中死去时所唱的歌曲。其内容包含了对折磨他的人的睥睨,并且表达了对死亡和痛苦的极度蔑视。他在一切重要场合唱这首歌,当他出发去打仗时,当他在战场上遇见敌人时,或者,当他在什么时候想表示自己已在思想上对这种可怕的不幸作好准备,并且任何事情都不能动摇他的决心或改变他的意志时,他都唱这首歌。对死亡和拷打的同样的蔑视盛行于所有其他的野蛮民族之中。没有一个来自非洲海岸的黑人在这一方面不具备一定程度的高尚品质,这种品质常常是他那卑劣的主人所不能想象的。命运女神对人类实行的绝对统治,从来不比下面这种情况更为残酷,那就是:使那些英雄民族受欧洲监狱里放出来的残渣余孽的支配,受那些既不具备自己祖国、也不具备征服国美德的坏人的支配,他们的轻浮、残忍和卑鄙,十分公正地使他们受到被征服者的轻视。

      野蛮人国家的习惯和教育要求每个野蛮人具备的那种超人的、百折不回的坚定,并不要求在文明社会里养育的那些人也具备。如果后者在痛苦中抱怨,在贫困中悲叹,听任自己受爱情摆布或为愤怒所困扰,他们很容易得到人们的谅解。人们并不认为这种软弱会影响他们的某些基本品质。只要他们不让自己激动得干出任何违反正义或人道的事,那么虽然他们面部表情的平静或他们的谈吐和行为的镇定多少会受到干扰和破坏,失去的只是一点声誉。一个对其它***更为敏感的富有人性和文明的人,可能更容易同情某种激昂振奋的行为,更容易原谅某种略微过火的行动。当事人意识到这一点;确信自己的判断公正,从而纵容自己强烈地表露出自己的***,而不那么害怕因为暴露自己强烈的情绪而遭到人们的轻视。我们敢于在一个朋友面前表露强烈的情绪,而不在一个陌生人面前表露这种情绪,是因为我们期待从前者而不是从后者那里得到宽容。同样,在文明民族中,得体这类准则容许比在野蛮民族中得到认可的更为激烈的行为。文明人以朋友般的坦白相聚交谈;野蛮人以陌生人般的保留态度相聚交谈。法国人和意大利人这两个欧洲大陆上最文明的民族,在自己对一切都感到满意时所流露的那种情绪和高兴劲儿,首先使碰巧在他们中间旅行的那些陌生人感到惊讶,这些人在感觉比较迟钝的人中间接受教育,不能理解这种热情的表现,他们在自己的国家里从未见过类似的表现。一个年青的法国贵族在被拒绝编入一个军团时,会在全体朝臣面前哭泣起来。男修道院院长达·波斯(Du Bos)说,一个意大利人被判罚款20先令时所表现的情绪,比一个英国人得知自己被判处死刑时所表现的更为强烈。西塞罗在罗马的优雅之风达到顶峰的时候,会怀着满腹的伤情愁绪当着全体元老和全体人民的面哭泣起来,而不感到降尊纡贵——因为很明显,他必须在每一次演说结束时这样做。在罗马早期和未开化的时代,按照当时的行为方式,演说者或许不会表现出自己如此强烈的情绪。我想,如果西庇阿家族、莱列阿斯和老加图当着公众的面流露如此脆弱的感情,会被认为是违背本性和不合宜的事情。古代的那些武将能够显示自己的地位、庄重和良好的判断,但是,据说他们对那种卓越和热情洋溢的演说却感到陌生,这种演说是在西塞罗诞生之前不久由格拉古兄弟、克拉苏和苏尔皮西乌斯率先介绍到罗马来的。这种成功或不成功地在法国和意大利盛行已久的激动人心的演说,只是在最近才开始介绍到英国来。要求各文明民族和野蛮民族实行的自我控制的程度之间的差别极大,致使他们各自按照这种不同的标准来判断行为的合宜性。

      这种差别引起了其它许多并非不重要的差别。一个多少有些习惯于听从天性倾向的文明人变得坦率,豪爽和真诚。相反,被迫抑制和隐藏各种***表现的野蛮人必然养成虚伪和掩饰的习惯。所有那些同亚洲、非洲或美洲的野蛮民族有交往的人都注意到,他们都是同样难以理解的,并且当他们有意隐瞒真情时,没有哪种查询可以从他们那里获知真相。他们不会被那些巧妙的问题诱入圈套。拷打本身不能使他们供认任何他们一点儿也不想讲的事情。一个野蛮人的***,虽然从未通过任何外部情绪表达出来,却隐匿在受害者的心里,尽管他的愤怒已达到最强烈的程度。虽然他很少显露出任何愤怒的迹象,但是,当他终于抑制不住自己的复仇欲望时,他的报复总是残暴和可怕的。最小的侮辱都会使他陷入绝望。他的面部表情和谈吐确实还是平静和从容自若的;但是他的行动常常是极其凶猛和狂暴的。在北美那些到了最易动感情的年龄和比较胆怯的女性中间,在只是受到母亲轻微的责备时,除了说一句“你不会再有一个女儿了”以外,不表露出任何***,也不说别的什么,就去跳水自尽的人,并不少见。在文明民族中,一个男人的***通常不是这样狂暴或猛烈。他们常常吵吵闹闹,但很少造成伤害;而且通常似乎只指望使旁观者确信他们这样激动是正确的,并得到他的同情和赞同,做到这一点,他们就满足了。

      然而,习惯和风气对人类道德情感产生的所有这些影响,同它们在其它地方产生的影响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原则所造成的判断的最大失误,并不同一般的品格和行为有关,而是同特殊习惯的合宜或不合宜有关。

      在不同的职业和不同的生活状况中,习惯引导我们去赞同的不同的行为方式,并不是至关紧要的事情。从老年人和青年人身上,从牧师和官员身上,我们都期待着真理和正义;我们正是在瞬息即逝的事情中,寻找他们各自品质中的明显特征。关于这些,如果我们留意,也常常可以看到我们没有注意到的情况,即有一种习惯已经教导我们赋予各种职业的品质的合宜性,独立于习惯之外。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能抱怨说,天然情感的反常是十分明显的。虽然不同民族的行为方式要求在他们认为值得尊敬的品质方面具备不同程度的同一品质,但是,可以说甚至在这里也会发生最坏的事情。那就是,某种美德的功能有时被扩大,以至对其它一些美德有所损害。波兰人中间盛行的那种质朴的殷勤好客,或许对节约和良好的秩序有所损害;荷兰人中间得到尊重的节俭,或许对慷慨和亲密关系有所损害。野蛮人所需要的勇气减弱了他们的人性;或许,文明民族所需要的灵敏感觉有时也会损坏他们刚强的坚定性格。一般说来,在任何民族中产生的行为风格,常常在整体上被认为是最适合于那个民族的处境的。勇气是最适合于一个野蛮人的处境的品质;灵敏的感觉是最适合于生活在非常文明的社会中的那些人的品质。因此,即使在这一点上,我们也不能抱怨人们的道德情感全面败坏。

      因而,习惯所许可的对行为的自然合宜性的最大背离不是在一般行为方式方面。至于某些特殊的行为方式,习惯的影响往往是比较严重地损害良好的道德,它也可能把严重违反了有关正确和错误的极为清楚的原则的各种特殊行为,判定为合法的和无可责备的。

      例如,还有什么比伤害一个婴儿更野蛮的行为呢?这个婴儿的孤弱无助、他的天真无邪、他的惹人喜欢,甚至引起了敌人的怜悯,不饶恕这个婴儿的性命,被认为是一个狂怒和残酷的征服者的最凶暴的行为。那么,一个父亲若伤害即使凶暴的敌人也不敢伤害的那个幼小的婴儿,对于这个父亲的心肠我们必然会有什么想法呢?但是,遗弃婴儿,即杀害新生婴儿,是几乎在全希腊、甚至在最有教养和最文明的雅典人中间都被允许去做的事;无论什么时候,父母的境况使他们难以把这个婴儿养大,从而把他遗弃在外任其挨饿,或者被野兽吃掉,都不受到责备或非难。这种做法可能始于最野蛮的未开化时代。人们在社会发展的最初阶段就已熟悉了这种做法,对这种习惯做法始终如一的承袭,妨碍了后代的人去察觉它的残暴。我们现在发现,这种做法盛行于所有的野蛮民族,最原始和最低级的社会肯定比其它的社会更加原谅这种做法。一个野蛮人的极端贫困,常常是这样一种贫困,他本人常常遭受极度的饥饿,他常常死于生活资料匮乏之中,对他来说同时维持自己和自己孩子的生命常常是不可能的。因此,对他在这种情况下抛弃自己的孩子我们不会感到奇怪。一个人在逃离无法抵抗的敌人时,会丢下自己的婴儿,因为后者妨碍他逃命。这个人肯定会被人原谅,因为,如果他企图救出这个婴儿,他所能得到的唯一安慰是和婴儿同归于尽。因而,在这样的社会状况下,允许一个父亲去判断他能否把自己的孩子养大,对此,我们不应当深感意外。然而,在希腊社会晚期,出于模糊的利益或便利上的考虑而允许发生这种事情,这是决不能原谅的。延续下来的习惯在这个时候如此彻底地认可这种做法,以致不仅世人松弛的行为准则容忍这种暴虐的特权,而且甚至应当是很合理和精确的哲学家们的理论,也被业已养成的习惯引入歧途;在这里像在许多其它情况下一样,不去加以谴责,反而依据这种公众利益,这种牵强附会的理由支持这种恶习。亚里士多德把这种做法说成是地方长官在许多场合应当加以鼓励的事情。仁慈的柏拉图具有同样的观点,似乎赋予他的一切哲学著作以生命的人类之爱,并没有在什么地方指明他不赞同这种做法。如果习惯能够认可如此可怕的违反人性的行为,我们就很可能推想,几乎没有什么如此粗野的特殊的行为不能够得到认可。这种我们天天听到人们在谈论的事情已经司空见惯。人们也似乎认为,这是为那种本身是最不义和最无理性的行为进行的一种十足的辩解。

      有一个浅显的理由可以说明,为什么习惯从来没有使我们对人类行为和举止的一般风格和品质所怀有的情感,产生其程度同我们对特殊习惯的合宜或非法所怀有的情感一样的失常。从来不会有任何这样的习惯。没有一个这样的死会能够存在一分钟,在这个社会里,人们行为和举止中常见的倾向就是我刚才提到的那种可怕的习惯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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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帖子 由 Admin 周五 十月 23, 2009 8:22 pm

    第六卷 论有关美德的品质

    (本卷有三篇)

    引言

      当我们考虑任何个人的品质时,我们当然要从两个不同的角度来考察它:第一,它对那个人自己的幸福所能产生的影响;第二,它对其他人的幸福所能产生的影响。

    第一篇 论个人的品质,就它对自己幸福的影响而言;或论谨慎

      身体的保养和健康状况似乎是造物主首先劝每一个人关心的对象。饥饿和口渴时的欲望,快乐和痛苦、热和冷等等令人愉快或不快的感觉,可能被认为是造物主本身给予他的亲口训诫,它指导他为了上述目的应当选择什么和回避什么。一个人最初得到的训诫,来自在童年时代负责照管他的那些人。这种训诫大部分倾向于与上述相同的目的。它们的主要目的,是教会他如何避免伤害身体。

      在他长大成人后,他很快就知道,为了满足那些天生的欲望,为了得到快乐和避免痛苦,为了获得令人愉快的和避免令人不快的冷热温度,某些小心和预见作为达到这些目的的手段有其必要。保持和增进他的物质财富的艺术,就存在于小心和预见的合宜的倾向之中。

      虽然对我们来说,物质财富的用处首先是提供肉体所需的各种必需品和便利,但如果我们未觉察到同等地位者对我们的尊重,我们在社会上的名誉和地位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所拥有的或者人们猜想我们拥有的物质财富,那么我们在这个世界上就活不长久。把自己变成这种尊重的合宜对象的愿望,应当在同自己地位相等的人中间得到和实际获得这种名誉和地位的愿望,或许是我们所有的愿望中最强烈的;因而我们急于获得财富的心情,在很大程度上是由这种比提供肉体上所需的各种必需品和便利——这些往往是很容易提供的——的愿望更强烈的欲望引起和激发出来的。

      我们在同自己的地位相等的人间的地位和名誉,也在很大程度上依赖自己的品质和行为,或许它们是一个善良的人想完全信赖的;或者,依这些品质和行为在同自己相处的人们中自然地激发出来的信任、尊敬和好意而定。

      个人的身体状况、财富、地位和名誉,被认为是他此生舒适和幸福所依赖的主要对象,对它们的关心,被看成是通常称为谨慎的那种美德的合宜职责。

      我曾经说过,当我们从较好的处境落到一个较差的处境时,我们所感受到的痛苦,甚于从差的处境上升到一个较好的处境时所享受到的快乐。因此,安全是谨慎这个美德的首要和主要的对象。把自己的健康、财产、地位或名誉孤注一掷地押出去,是人们不乐意做的事情。人们宁可小心谨慎而不愿进取,更多地挂念的是如何保持自己已经拥有的有利条件,而不是进一步激励自己去获得更多的有利条件。我们所依靠的增进自己财富的主要方法是那些不致遭受损失或危险的方法:在自己的行业或职业中的真才实学,在日常工作中的刻苦和勤勉,以及在所有的花费中的节约,甚至某种程度的吝啬。

      谨慎的人总是认真地学习以了解他表示要了解的一切东西,并不仅仅是为了使他人相信自己了解那些东西;虽然他的天资不可能总是很高,但是,他所掌握的总是完美的真才实学。他既不会竭力用一个狡猾的骗子所用的奸计来欺骗你,不会用一个自大的炫耀学问的人所用的傲慢气派来欺骗你,也不会用一个浅薄而又厚颜无耻的冒牌学者所用的过分自信的断言来欺骗你。他甚至并不夸示自己已真正掌握的才能。他的谈吐纯朴而又谦虚,而且,他讨厌其他人常常用来骗取公众对其注意和信任的一切胡吹乱扯的伎俩。为了在自己的职业中获得信誉,他自然倾向于在很大程度上依赖自己真实的知识和本领;并且,他总是不想谋求那些小团体和派系对他的支持,在较高级的艺术和科学领域,这些人时时把自己标榜为至高无上的良好品质的裁判者;他们以此为业,彼此称颂天才和美德,而指责能够同他们竞争的任何东西。如果这个谨慎的人曾经同任何这样的团体有联系,那也只是出于自卫的需要,不是为了欺骗公众,而是为了利用那个团体或其它一些同类团体的各种不利于他的喧嚣责难,秘密传闻或阴谋诡计,来使公众避免上当。

      谨慎的人总是真诚的,并且一想到随虚妄的露馅而至的自己所蒙受的耻辱,就感到恐怖。可是,虽然他总是真诚的,但并不总是直言不讳;虽然他只说实话,从不讲假话,但他并不总是认为自己有义务在不正当的要求下也去吐露全部真情。因为他的行动小心谨慎,所以他讲话有所保留;从不鲁莽地或不必要地强行发表自己对他事或他人的看法。

      谨慎的人,虽然并不总是以最敏锐的感受能力著称,但总是非常会交朋友。然而,他的友情并不炽热和强烈,而常常是短暂的慈爱,这对于大度的年青人和无人生阅历的人来说,显得很投合。对少数几个经过多次考验和精选的伙伴来说,它是一种冷静而又牢固和真诚的友爱;在对他们的选择中,他并不被对他们杰出才能的轻率赞扬所左右,而是为自己对他们的谦虚、谨慎和高尚行为的审慎的尊重所支配。他虽然很会交友,但并不经常喜欢一般的交际。他很少常在,更多是罕见地在那些好宴饮的社交团体中露面,这些社交团体是以欢乐和愉快的言谈出名的。他们的生活方式可能会过多地妨害他那节制的习惯,可能会中断他那坚持不懈的勤劳努力,或者打断他严格实行的节约。

      虽然他的谈吐并不总是非常活泼或有趣,但总是丝毫不令人讨厌。他憎恶犯有无礼或粗鲁之罪的想法。他从来不傲慢地采取超出别人的姿态;并且,在所有普通的场合,他宁愿把自己置于同他地位相等的人们之下而不愿置于他们之上。他在行动上和谈话中都是一个恪守礼仪的人,并以近乎笃信的严谨态度去尊重所有那些已经确立的社交礼节和礼仪。并且,在这方面,他同那些具有更突出的才能和美德的人——这些人在各个时代,从苏格拉底和亚里斯提卜时代到斯威夫特博士和伏尔泰时代,以及从腓力二世和亚历山大大帝时代到莫斯科维的沙皇彼得大帝时代,用最不合宜的手段甚至是对关于生活和言谈的一切通常礼仪的粗野的轻视,来过于突出地表现自己;并且,他们因此为那些愿意仿效他们的人树立了一个最坏的榜样,后者过分地满足于模仿这些人身上的错误行为,甚至不想得到这些人身上的一些优点——相比,他树立了一个更好的榜样。

      谨慎的人身上的那种坚持不懈的勤劳和俭朴,那种为了将来更遥远但是更为持久的舒适和享受而坚决牺牲眼前的舒适和享受的精神,总是因为公正的旁观者和这个公正的旁观者的代表、即内心的那个人的充分赞同,而得到支持和报答。这个公正的旁观者,既不会因为看到自己观察其行动的人们的当前的劳累而感到筋疲力尽,也不会因为看到他们对当前一些欲望的缠绕不休的呼喊而受到诱惑。对他来说,他们现在的处境,和他们将来可能会有的处境是近乎一样的:他几乎以同样的距离来看待这两种处境,以几乎相同的方式受到它们的影响。然而,他知道,对那些当事人来说,它们绝不是相同的,两者必然以截然不同的方式影响他们。因此,他不能不赞同、甚至称赞这种自我控制的合宜运用,这种自我控制能使他们像他们现今和未来的处境以与影响这个旁观者的方式几乎相同的方式影响他们一样去行动。

      按照自己的收入来安排生活的人对自己的处境自然是满意的,这种处境,通过连续不断的、虽然是小额的积蓄,会一天比一天好起来。他可以逐步地放松节约措施和放宽应用之物的简朴程度。他对这种逐步增加的舒适和享受加倍地感到满意,因为过去他感受过伴随着追求舒适和享受时的那种艰难困苦。他并不急于改变如此满意的处境,也不去探求新的事业和冒险计划,它们可能危害而不是进一步改善他如今享受着的有保证的安定生活。如果他从事任何新的项目或事业,它们可能是经过充分的安排和准备的。他从来不会为贫困所逼而急于或被迫去从事这些项目和事业,而总是有时间和闲暇去清醒和冷静地考虑它们可能带来的后果是什么。

      谨慎的人不愿意承担任何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责任。他不在与己无关的事务上奔忙;他不干预他人的事情;他不是一个乱提意见或乱作劝告的人,即在没有人征询意见的情况下硬把自己的想法强加于人的人。他把自己的事务限制在自己的职责所容许的范围,他并不爱好那种显要地位,这种地位许多人想从对他人的事务管理似乎具有的某种影响中取得。他反对加入任何党派之间的争论,憎恨宗派集团,并不总是非常热心地去倾听甚至有关宏图大略的陈说。在特殊的要求下,他也不拒绝为自己的国家做些事情,但他并不会玩弄阴谋以促使自己进入政界。并且,公共事务得到他人出色的管理,在同由他自己管理而遇到麻烦来承担责任相比之下,他会感到更大的高兴。他在心灵深处更喜欢的是有保证的安定生活中的那种没有受到干扰的乐趣,不仅不喜欢所有成功的野心所具有的表面好看的光彩,而且不喜欢完成最伟大和最高尚的行动所带来的真正和可靠的光荣。

      总之,谨慎这种美德,在仅仅用来指导关心个人的健康、财富、地位和名声时,虽然被视为最值得尊重、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是可爱的和受欢迎的一种品质,但是,它从来不被认为是最令人喜爱或者最高贵的美德。它受到某种轻微的尊敬,而似乎没有资格得到任何非常热烈的爱戴或赞美。

      明智和审慎的行为,当它指向比关心个人的健康、财富、地位和名誉更为伟大和高尚的目标时,时常而又非常合宜地被称做谨慎。我们谈论一个伟大将军的谨慎,一个伟大政治家的谨慎,一个上层议员的谨慎。在所有这些场合,谨慎都同许多更伟大和更显著的美德,同英勇,同广泛而又热心的善行,同对于正义准则的神圣尊重结合在一起,而所有这些都是由恰如其分的自我控制所维持的。这种较高级的谨慎,如果推行到最完美的程度,必然意味着艺术、才干以及在各种可能的环境和情况下最合宜的行为习惯或倾向。它必然意味着所有理智和美德的尽善尽美。这是最聪明的头脑同最美好的心灵会二为一。这是最高的智慧和最好的美德两者之间的结合。它非常接近于学院派和逍遥学派(Peripatetic)中哲人的品质,正像较低级的谨慎非常接近于伊壁鸠鲁学派(Epi-curean)哲人的品质一样。

      单纯的不谨慎,或只是缺少关心自己的能力,是宽宏大量和仁慈的人们怜悯的对象;对那些感情不那么细腻的人来说,是轻视的对象,或者,在最坏的情形下,是蔑视的对象,却决不会成为憎恶或愤恨的对象。但是,当它同其它一些坏品质结合在一起时,则会极大地加重伴随着这些坏品质的臭名声和不光彩。一个狡猾的无赖,他的机敏和灵巧虽然不可能使他避免强烈的猜疑,但却使他免遭惩罚和特别侦查,在世上常常受到他决不应得到的纵容。一个笨拙和愚蠢的人,由于缺少这种机敏和灵巧,就被宣判有罪并遭到惩罚,这个人是万人憎恨、轻视和嘲笑的对象。在重大的罪行时常免遭惩罚的国家里,最凶暴的行为几乎已为人们所司空见惯,并且不再在他们心中引起恐怖。而在切实施行正义的国家里,这种恐怖人人都会感到。在上述两种国家里,对不义的看法是相同的,但对不谨慎却常常有非常不同的看法。在后一种国家里,最大的罪行显然是最愚蠢的行为。在前一种国家里,它们并不总是被看作愚蠢行为。在意大利,在16世纪的大部分期间,暗杀、谋杀、甚至受托谋杀,在上层人士中似乎是司空见惯的。凯撒·博尔吉亚邀请邻国四个君主——他们都掌握着各小国的统治权,统率着自己国内小小的军队——来塞内加各利亚(Senigaglia)开一个友好的会议,当他们一到那里,他就把他们统统杀死。这种不光彩的行动,虽然即使在那个罪恶的年代也一定不会得到赞成,但似乎只是使他的名誉受到轻微的影响,而并没有促使这个杀人犯下台。他的下台发生在数年之后,出于与这个罪行全然无关的一些原因。马基雅维利——甚至在他那个时代也的确不是一个最有道德的人——在这个罪行发生时,作为佛罗伦萨共和国的公使,正好常驻在凯撒·博尔吉亚的宫廷。他对此事作了非常奇特的说明,并在说明中采用了不同于他的一切作品的洗练、优雅和质朴的语言。他非常冷漠地谈论这件事;为凯撒·博尔吉亚处理此事的本领感到高兴;对受害者的被骗与软弱不屑一顾;对他们不幸和过早的死亡不抱同情态度,并且对他们的谋害者的残酷和虚伪不表示愤慨。对于伟大的征服者的残暴和不义之举,人们常常荒唐可笑地惊叹与赞美;而小偷、强盗和杀人犯的残暴和不义之举,在一切场合,都为人们所轻视、憎恨甚至恐惧。虽然前者的危害和破坏性比后者大一百倍,但是,当他们得逞时,常常被认为是一种英勇、高尚的行为。后者,作为愚蠢之举,也作为最低层和最无地位的人犯下的罪行,总是遭到憎恨和嫌恶。至少,前者的不义肯定同后者一样大;而愚蠢和不谨慎相差并不很远。一个邪恶和卑劣的智者从世人那里得到的信任常常比他应该得到的多。一个邪恶和卑劣的愚者总是在所有的人中显得最可恨,也最可鄙。因为谨慎同其它美德结合在一起构成了所有品质中最高尚的品质,不谨慎同其它坏品质结合在一起也构成了所有品质中最卑劣的品质。

    第二篇 论个人的品质,就它可能对别人的幸福发生影响而言

    引言

      每个人的品质,就它可能对别人的幸福发生影响而言,必定是根据其对别人有害或有益的倾向来发生这种影响的。

      在公正的旁观者看来,人们对我们不义的企图或实际罪行所产生的正当的愤恨,是能够在各方面证明我们危害或破坏邻人幸福的唯一动机。使他愤恨的另一动机,是行为本身违犯了有关正义的各种法律,这些法律的威力应当被用来约束或惩罚违法行为。每个政府或国家殚精竭虑,也能做到,运用社会力量来约束这样一些人,这些人慑于社会力量的威力而不敢相互危害或破坏对方的幸福。为了这个目的而制定的这些准则,构成了每个特定的政府或国家的民法和刑法。这些准则用作根据的或应该用作根据的那些原则,是一门特定的学科的研究对象,一门在所有的学科中最重要的学科的研究对象。但是,或许迄今为止,这门学科最少得到研究和发展。它就是自然法学。对这门学科作任何细致的探讨,不是我们当前的目的。无论在什么方面,甚至在没有法律能合宜地提供保护的情况下,不危害或不破坏我们邻人幸福的某种神圣的和虔诚的尊重,构成了最清白和最正直的人的品质;这种品质若在某种程度上还表现出对他人的关心,则其本身总是得到高度尊重甚至崇敬,并且几乎不会不伴有许多其它的美德,例如对他人的深切同情、伟大的人道和高尚的仁爱。这是一种人们充分了解的品质,不需要对它作进一步的说明。在这一篇中,我只是尽力解释:天性似乎已经描绘的那种次序——区分我们的仁慈行为的次序,或对我们非常有限的行善能力所指向和作用的对象的次序,即首先指向和作用于个人,其次指向和作用于社会的次序——的根据。

      可以看到,调节天性在其它各方面所作所为的那同一种至高无上的智慧,在这一方面也指导着它所给予的那种次序;这一智慧的强弱,常常同我们的善行的必要性的大小或有用性的大小成比例。

    第一章 论天性致使个人成为我们关心和注意的对象所依据的次序

      像斯多葛学派的学者常说的那样,每个人首先和主要关心的是他自己。无论在哪一方面,每个人当然比他人更适宜和更能关心自己。每个人对自己快乐和痛苦的感受比对他人快乐和痛苦的感受更为灵敏。前者是原始的感觉;后者是对那些感觉的反射或同情的想象。前者可以说是实体;后者可以说是影子。

      他自己的家庭的成员,那些通常和他住在同一所房子里的人,他的父母、他的孩子、他的兄弟姐妹,自然是他那最热烈的感情所关心的仅次于他自己的对象。他们当然常常是这样一些人——他们的幸福或痛苦必然最深刻地受到他的行为的影响。他更习惯于同情他们。他更清楚地知道每件事情可能如何影响他们,并且对他们的同情比能对其他大部分人表示的同情更为贴切和明确。总之,它更接近于他关心自己时的那些感受。

      天性把这种同情以及在这种同情的基础上产生的感情倾注在他的孩子身上,其强度超过倾注在他的父母身上的感情,并且,他对前者的温柔感情比起他对后者的尊敬和感激来,通常似乎是一种更为主动的本性。我们曾经说过,在事物的自然状态中,在孩子来到世上以后的一段时间里,他的生存完全依赖于父母的抚育;而父母的生存并不必然要靠子女的照拂。人的天性似乎认为,孩子是比老人更重要的对象;并且,小孩激起人们更强烈和更普遍的同情。这是理所当然的。从孩子身上可以期待、至少可以希望得到一切东西。在普通的场合,从老人身上所能期待或希望得到的东西都非常少。幼年的软弱引起最凶残和最冷酷的人的关心。只有对具有美德和人道的人来说,老年的虚弱才不是轻视和厌恶的对象。在普通的场合,老年人的死并不使任何人感到十分惋惜。孩子的死却几乎不会不使一些人感到心痛欲裂。

      最初的友谊,即幼小的心灵最容易有所感受时自然而然地建立的那种友谊,是兄弟姐妹之间的友谊。当他们共处在一个家庭之中时,相互之间的情投意合,对这个家庭的安定和幸福来说是必要的。他们彼此能够给对方带来的快乐或痛苦,比他们能够给其他大部分人带来的快乐或痛苦要多。他们的这种处境使得他们之间的相互同情,成为对他们的共同幸福来说是极端重要的事情,并且,由于天性的智慧,同样的环境通过迫使他们相互照应,使这种同情更为惯常,因此它更为强烈、明确和确定。

      兄弟姐妹们的孩子由这样一种友谊天然地联结在一起,这种友谊在各立门户之后,继续存在于他们的父母之间。孩子们的情投意合增进了这种友谊所能带来的愉快;他们的不和会扰乱这种愉快。然而,由于他们很少在同一个家庭中相处,虽然他们之间的相互同情比对其他大部分人的同情重要,但同兄弟姐妹之间的同情相比,又显得很不重要。由于他们之间的相互同情不那么必要,所以不很惯常,从而相应地较为淡薄。

      表【堂】兄弟姐妹们的孩子,因为更少联系,彼此的同情更不重要;随着亲属关系的逐渐疏远,感情也就逐渐淡薄。

      被称作感情的东西,实际上只是一种习惯性的同情。我们对看做自己感情作用对象的那些人的幸福或痛苦的关心,我们增进他们的幸福和防止他们的痛苦的愿望,既是出自这种习惯性同情的具体感受,也是这种感受的必然结果。亲属们通常处于会自然产生这种习惯性同情的环境之中,因而可以期望他们之间会产生相当程度的感情。我们普遍地看到这种感情确实产生;因而,我们必然期待它产生。因此,在任何场合,我们发现这种感情没有产生,就十分激动。由此确立了这样一条一般准则:有着某种关系的人之间,总是应当有一定的感情;如果他们之间的感情不是这样,就一定存在最大的不合宜,有时甚至是某种邪行。身为父母而没有父母的温柔体贴,作为子女却缺乏子女应有的全部孝敬,似乎是一种怪物,不仅是憎恨的对象,而且是极端厌恶的对象。

      虽然在特殊的场合,像人们所说的那样,由于某种偶然的原因,通常会产生那些天然感情的环境可能不会出现,但是,对于一般准则的尊重,常常会在某种程度上提供那些环境,并且,常常会产生某些感情——虽然它与处于上述环境的感情不完全相同,但同那些天然感情非常相似。一个父亲,对于自己的一个在幼年时代就因某种偶然的原因而不同他生活在一起,直到长大成人才回到身边来的孩子的喜爱程度容易减弱。这个父亲内心存在的对这个孩子的父爱会少一些,这个孩子对他父亲的孝敬也容易减轻。兄弟姐妹们如果在相隔遥远的国家里受教育,彼此的感情同样会减弱。然而,恭顺和有道德地考虑到上述一般准则,常常会产生和那些天然感情决不相同但又非常相似的感情。即使是天各一方,父亲和孩子,兄弟们或姐妹们,彼此之间也决不是漠不关心的。他们彼此把对方看成是应该给予某种感情和应该从那儿得到某种感情的人,并且,他们都生活在这样一种希望之中,那就是在这个或那个时候能在某种环境下享受那种自然产生于朝夕相处的人们中间的天伦之乐。在他们相聚之前,这个不在身边的儿子,这个不在身边的兄弟,常常是心中最喜爱的儿子和兄弟。他们之间从来不会有什么不和。如果有,这也在很久之前,像孩子的某种玩具那样不值得记忆而被遗忘。他们所听到的彼此之间的每一件事情,如果是由某些品质比较好的人转达的,都会使他们感到莫大的满足和高兴。这个不在身边的儿子,这个不在身边的兄弟,同其他一般的儿子们和兄弟们不一样,是一个十全十美的儿子,是一个十全十美的兄弟;同他们保持友谊或谈话时所能享受的愉快,成为其所怀抱的富有浪漫精神的希望。当他们相见时,他们常常会带着一种如此强烈的倾向去设想那种构成家人之间感情的习惯性的同情,以致他们非常容易认为自己确实抱有这种同情,并且彼此的行为像真有这种同情时一样。然而,我担心时间和经验常常会打破他们的幻想。在更加熟识之后,他们常常彼此发现,因为缺乏习惯性的同情,因为缺乏被合宜地称为家人感情的这种实际的动因和基础,对方的习性、脾气和爱好,同自己所期待的不一样。他们现在再也不能和睦相处了。他们从未生活在几乎必然促使他们和睦相处的环境之中,虽然他们现在还可能真诚地希望和睦相处,但是他们确实已经不可能这样做了。他们日常的谈话和交往,对他们来说,很快就变得乏味,因而不常进行了。他们可能继续生活在一起,彼此互相关照,表面上客客气气。但是,他们很少充分享受到在彼此长期和亲密地生活在一起的人们谈话中自然产生的那种由衷的愉快,那种可贵的同情,那种推心置腹的坦率和无所拘束。

      然而,只是对守本分和有道德的人,上述一般准则才具有这种微弱的力量。对那些胡闹、放荡和自负的人,它完全不起作用。他们对它极不尊重,除了用最粗鄙的嘲弄口气谈论它之外,很少提及;而且,这种人少小时候的分离和长期的分居,肯定会使他们相互之间十分疏远。这种人对上述一般准则的尊重,充其量只能产生某种冷淡和矫揉造作的客套(它同真正的尊重相似之处极少);即使这样,最轻微的不和,利益上微不足道的对立,也常使这种客套完全结束。

      男孩子在相隔很远的著名学校里所受的教育、年青人在远方的大学里所受的教育、女青年在遥远的修道院和寄宿学校里所受的教育,似乎从根本上损害了法国和英国上层家庭中的伦理道德,从而损害了家庭幸福。你愿意把你的孩子们教育成对他们的父母孝顺尊敬,对他们的兄弟姐妹们亲切厚道和富有感情的人吗?要使他们能够成为孝敬父亲的孩子,成为对兄弟姐妹们亲切厚道和富有感情的人,就必须在你自己的家庭中教育他们。他们每天会有礼貌懂规矩地离开自己父母的房子去公共学校接受教育,但要让他们经常住在家里。对你的敬重,必然经常会使他们的行为受到一种非常有用的限制;对他们的尊重,也常常会使你自己的行为受到有益的限制。确实,也许能够从所谓公共教育中得到的收获,不能对由这种教育引起的几乎是肯定和必然的损失有任何补偿。家庭教育是一种天然的教育制度;公共教育是一种人为的教育方法。断定哪一种可能是最好的教育方法当然没有必要。

      在一些悲剧和恋爱故事中,我们见到过许多美丽和动人的场景,它们以所谓血缘关系的力量为根据,或者以这样一种奇妙的感情——人们认为亲人们因具有这种感情而彼此想念,即使在他们知道彼此有这种关系之前也是这样——为根据。然而,我担心这种血缘关系的力量除了在悲剧和恋爱故事中存在以外,并不存在于其它任何地方。即使在悲剧和恋爱故事中,这种感情也只存在于在同一个家庭中生活的那些人之间,即只存在于父母和子女之间、兄弟姐妹们之间。认为任何这种神秘的感情存在于堂表兄弟姐妹之间,甚或存在于婶婶叔伯和侄子侄女等等之间,都是大谬不然的想法。

      在从事畜牧业的国家里,以及在法律的力量不足以使每一个国民得到完全的安全保障的所有国家里,同一家族不同分支的成员通常喜欢住在彼此邻近的地方。他们的联合对他们的共同防御来说通常是必要的。所有的人,从地位最高的到地位最低的,彼此都或多或少地有用。他们的和谐一致加强了他们之间的必要联系;而他们的不一致则总是削弱、甚至可能破坏这种联系。他们彼此之间的交往比与任何其他家族成员的交往更为频繁。同一家族中即使关系最远的成员也有某些联系;因而,在其它一切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其所期望得到的关注比没有这种关系的那些人要多。没有多少年之前,在苏格兰高地,酋长习惯于把自己部族中最穷的人看成是自己的堂表兄弟和亲戚。据说,在鞑靼人、阿拉伯人和土库曼人中,也存在着对同族人的广泛关注,并且,我认为,和本世纪初的苏格兰高地部族的社会状况几乎相同的所有其他民族中,也有这种情况。

      在从事商业的国家中,法律的力量总是足以保护地位最低下的国民,同一家庭的后代,没有这种聚居的动机,必然会为利益或爱好所驱使而散居各地。他们彼此对对方来说很快就不再有什么价值;并且,只过几代,他们就不仅失去了相互之间的一切关怀,而且忘记了他们之间具有同一血缘,也忘记了他们祖先之间曾经具有的联系。在每一个国家里,随着这种文明状态建立的时间越来越长久和越来越完善,对远地亲戚的关心也越来越少。在英格兰,同苏格兰相比,这种文明状态确立的时间更为长久,也更为完善;相应地,远地的亲戚在后一国家受到的重视甚于前一国家,虽然在这一方面这两个国家的差别日益缩小。在每一个国家里,显赫的贵族们确实以记得和承认彼此之间的关系为荣,不管这种关系是多么疏远。对这些显赫亲戚的记忆,在相当大的程度上炫示了他们整个家族的荣耀。而且,这种记忆被如此小心地保存下来,既不是出于家族感情,也不是出于任何与这种感情相似的心理,而是出于那种最无聊最幼稚的虚荣。假如某一地位很低但关系或许近得多的男亲戚,敢于提醒这些大人物注意他同他们家庭的关系,那么这些大人物多半会告诉他,他们是糟糕的家系学者,不知道自己家庭的历史。恐怕我们不应指望所谓天赋感情会向那一方向有特别大的扩展。

      我认为,所谓天赋感情更多地是父母和子女之间道德联系的结果,而不是想象的自然联系的结果。确实,一个猜疑心重的丈夫,常常怀着憎恨和厌恶情绪来看待那个不幸的孩子,这个孩子被他认为是自己妻子不贞的产物,尽管他和这个孩子在伦理上还是父子关系,尽管这个孩子一直在他的家庭中受教育。对他来说,这是一个最不愉快的冒险的永久标记,是他蒙受耻辱的永久标记,也是他的家耻的永久标记。

      在好心的人们中间,相互顺应的必要和便利,常常产生一种友谊,这种友谊和生来就住在同一家庭之中的那些人中间产生的感情并无不同。办公室中的同事,贸易中的伙伴,彼此称兄道弟,并且常常感到彼此像真的兄弟一样。他们之间的情投意合对大家都有好处;而且,如果他们是一些有理智的人,他们自然倾向于和谐一致。我们以为他们应当这样做,并把他们之间的不和看成是一种小小的丑事。罗马人用“必要”(necessitudo)这个词来表示这种依附关系,从词源学的角度来看,它似乎表示这种依附是环境对人们的必要要求。

      即使是住在同一区域中的人们的生活细节,也会对道德产生某种影响。我们不损害一个天天见面的人的面子,假若他从未冒犯我们。邻居们彼此可以给对方带来很大的便利,也可以给对方带来很大的麻烦。如果他们是品质良好的人,他们自然倾向于和谐一致。我们料想他们和谐一致;并认为一个不好的邻居是一个品质很坏的人。因而,邻居之间存在着某种微小的互相帮助,一般地说,这种帮助总是在任何没有邻居关系的人之先给予一个邻人。

      我们尽可能多地迁就他人和求得一致的这种自然意向,我们认为在我们必须与其共处和经常交往的人们中间已经确定和根深蒂固的我们自己的情感、道义和感受,是对好朋友和坏朋友产生有感染力的影响的原因。一个主要与有智慧和有美德的人交往的人,虽然他自己既不会成为有智慧的人,也不会成为有美德的人,但不能不对智慧或美德至少怀有一定的敬意。而主要同荒淫和放荡之徒打交道的人,虽然他自己不会成荒淫和放荡的人,但至少必然很快会失去他原有的对荒淫和放荡行为的一切憎恶。或许,我们如此经常地看到的通过接连几代人的遗传产生的家庭成员品质上的相似,或许可以部分地归因于这种意向,同我们必须与其共处和经常交往的那些人求得一致的意向。然而,家庭成员的品质,像家庭成员的相貌一样,似乎不应全部归因于道德方面的联系,而应当部分地归因于血统关系。家庭相貌当然完全是由于后一种联系。

      但是,对一个人的全部感情,如果完全是以对这个人高尚的行为和举动所怀有的尊敬和赞同为基础,并为许多经验和长期的交往所证实,则是最可尊重的感情。这种友情并不是来自一种勉强的同情,也不是来自这样一种为了方便和便利而假装和表现为习惯的同情,而是来自一种自然的同情,来自这样一种自然而然的感情——我们自己对这些人的依恋,是尊敬和赞同的自然而又合宜的对象,这种感情只能存在于具有美德的人之中。具有美德的人们只会认为彼此的行为和举止——无论何时,可以确信他们决不会相互冒犯——完全可以信任。邪恶总是反复无常的;只有美德才是首尾一贯的和正常的。建立在对美德的热爱这个基础上的依恋之情,由于它无疑是所有情感中最有品德的,所以它也是最令人愉快的,又是最持久和最牢靠的。这种友情不必局限于一个人,而可以肯定它是一切有智慧和有美德的人都具有的,这些人是我们长期和密切交往的人,因此,我们可以完全信赖他们的智慧和美德。把这种友情局限在两个人身上的那些人,似乎把友情的明白确实同爱情的妒忌和放荡混淆起来了。年青人轻率的、多情的和愚昧的亲昵行为,通常建立在同高尚行为完全没有联系的某些性格的细小相似之处上,或者建立在对于同样的研究对象、同样的娱乐活动和同样的消遣方式的某种情趣上,或者建立在他们对未被普遍采纳的某一奇特原则或观点的一致上。这种反常的朝三暮四的亲昵行为,无论在其存在时显得如何令人愉快,决不应该冠以神圣的和令人肃然起敬的友情之称。

      然而,在天性所指出的适于得到我们的特殊恩惠的所有人中间,似乎没有什么人比我们已经领受过其恩惠的人更适合得到我们的恩惠。把人们塑造成为了自己的幸福非常有必要彼此以仁相待的造物主,把每一个曾经对人们做过好事的人,变成人们特定的友好对象。虽然人们的感激并不总是同他的善行相称,但是,公正的旁观者对他那优良品德的看法,以及那种表示同感的感激,总是同他的善行相称。其他人对某些卑劣的忘恩负义者的普遍愤慨,有时甚至会加深对他的优良品德的全面认识。一个乐善好施的人从来没有全然得不到他那善行的结果。如果他并不总是从他应当得到它们的人们那里取得它们,他就很少忘记以十倍的增量从他人那里得到它们。好有好报;如果被同道热爱是我们热望达到的最大目的,那么,达到这个目的之最可靠的方法,是用自己的行为表明自己是真正热爱他们的。

      无论是因为他们同我们的关系,还是因为他们的个人品质,或者是因为他们过去对我们的帮助,在他们成为我们善行的对象之后,他们并不确实应该得到我们那被称为友情的感情,而是应该得到我们仁慈的关怀和热情的帮助;这些人由于自己所处的特殊处境——有的非常幸福,而有的则十分不幸;有的富裕而有权力,而有的则贫穷而又可怜——而显得与众不同。地位等级的区别,社会的安定和秩序,在很大程度上建立在我们对前一种人自然怀有的敬意的基础上。人类不幸的减轻和慰藉,完全建立在我们怜悯后一种人的基础上。社会的安定和秩序,甚至比不幸者痛苦的减轻更为重要。我们对大人物的尊敬,极容易因其过分而使人感到不舒服;我们对不幸者的同情,极容易因其不足而使人感到不舒服。伦理学家们劝告我们要宽以待人和同情他人。他们警告我们不要为显贵所迷惑。这种迷惑力是如此强烈,以致人们总是愿成为富人和大人物,而不愿当智者和有美德者。天性作出明智的决断:地位等级的区别,社会的安定和秩序应当更可靠地以门第和财产的清楚和明显的差别为基础,而不是以智慧和美德的不明显并且常常是不确定的差别为基础。大部分人平凡的眼光完全能够察觉前一种差别,而有智慧和有美德的人良好的辨别力有时要辨认出后一种差别却有困难。在上述所有作为我们关心对象的事物的序列中,天性善良的智慧同样是明显的。

      或许没有必要再陈述,那种由两个或更多的激起善行的原因的结合,会增进这种善行。在没有妒忌的场合,我们对显贵所必然产生的好感和偏爱,因其与智慧和美德的结合而得到加深。尽管大人物具有智慧和美德,他仍然会陷于那些不幸,那些危险和痛苦。地位最高的人所受的影响往往最深,而我们对他命运的深切关心,其程度会超过我们对具有同样美德而地位较低的人的命运所应有的关心程度。悲剧和恋爱故事中最有吸引力的主题是具有美德和高尚品质的国王和王子们所遇到的不幸。如果他们运用智慧和毅力,使自己从这种不幸之中解脱出来,并完全恢复他们先前的那种优越和安全的地位,我们就会不由自主地怀着最大的热情甚至是过度的赞赏之情来看待他们。我们为他们的痛苦所感到的悲伤,为他们的顺遂所感到的高兴,似乎结合在一起,增强了那种偏向一方面的钦佩——我们对他们的地位和品质自然怀有的钦佩情绪。

      当那些不同的仁慈感情偶然趋于不同的意向时,用任何一种精确的准则来判定在什么情况下我们应当按某种感情行事,在什么情况下我们应当按另外一种感情行事,或许是完全不可能做到的。在什么情况下,友情应当让位于感激,或者感激应当让位于友情;在什么情况下,所有天生感情中最强烈的一种,应当让位于对那些优越者的安全——全社会的安定仰赖于他们的安全——的重视;在什么情况下,天生感情可以正当地胜过这种重视,都必须留待内心的这个人——这个设想出来的公正的旁观者,这个我们行为的伟大的法官和裁决者来决定。如果我们把自己完全放在他的位置上,如果我们真正用他的眼光并且像他看待我们那样来看待我们自己,如果我们专心致志,洗耳恭听他对我们的建议,他的意见就决不会使我们受骗。我们不需要各种独断的准则来指导我们的行为。这些准则,常常不能使我们适应环境、品质和处境中的种种色调和层次,以及虽然不是觉察不到的,但是,由于它们本身的精细和微妙,常常是完全无法确定的各种差别和区分。在伏尔泰的那一动人的悲剧《中国孤儿》中,我们在赞美赞姆蒂——他愿意牺牲自己的孩子的生命,以保存已往的君主和主人们的唯一幸存的弱小后代——的高尚行为的同时,不仅原谅而且称赞艾达姆(Idame)的母爱,她冒着暴露自己丈夫重要秘密的危险,从鞑靼人的魔掌中取回自己的幼儿,送到曾解救过他的人手中。

    第二章 论天性致使社会团体成为我们慈善对象的次序

      用以指导把个人作为我们慈善对象的那种先后次序的这些原则,同样指导着把社会团体作为我们慈善对象的那种先后次序。正是那些最重要的、或者可能是最重要的社会团体,首先和主要成为我们的慈善对象。

      在通常的情况下,我们在其中生长和受教育,并且在其保护下继续生活下去的政府或国家,是我们的高尚或恶劣行为可以对其幸福或不幸发生很大影响的最重要的社会团体。于是,天性极其坚决地把它作为我们的慈善对象。不仅我们自己,而且,我们最仁慈的感情所及的一切对象——我们的孩子、父母、亲戚、朋友和恩人,所有那些我们自然最为热爱和最为尊敬的人,通常都包含在国家中;而他们的幸福和安全在一定程度上都依赖国家的繁荣和安全。因此,天性不仅通过我们身上所有的自私感情,而且通过我们身上所有的仁慈感情,使得我们热爱自己的国家。因为我们自己同国家有联系,所以它的繁荣和光荣似乎也给我们带来某种荣誉。当我们把它和别的同类团体进行比较时,我们为它的优越而感到骄傲,如果它在某个方面显得不如这些团体,我们就会在某种程度上感到屈辱。自己的国家在过去时代中所出现的那些杰出人物(不同于当代那些杰出人物,妒忌有时会使我们带上一点偏见去看待他们),如勇士、政治家、诗人、哲学家、各种各样的文学家,我们倾向于带着具有极大偏向的赞美去看待他们,并且把他们排在(有时是最不公正地排在)所有其他民族的杰出人物之上。为了国家这个社会团体的安全,甚至为了它的荣誉感而献出自己生命的爱国者,表现出了一种最合宜的行为。他显然是用那公正的旁观者自然和必然用来看待他的眼光来看待自己。照这个公正的评判者看来,他只是把自己看成是大众中一个仅仅有义务在任何时候为了大多数人的安全、利益甚至荣誉而去牺牲和贡献自己生命的人。虽然这种牺牲显得非常正当和合宜,但是,我们知道,作出这种牺牲是多么困难,而能够这样做的人又是多么少。因此,我们不仅完全赞同、而且极其佩服和赞赏他的行为,并且,这种行为似乎应该得到可以给予最高尚的德行的所有赞扬。相反,在某种特殊情况下,幻想他能够通过把祖国的利益出卖给公敌来获得自己的一点私利的叛国者,无视内心这个人的评判,而极其可耻和卑劣地追求自己的利益而不顾所有那些同自己有血缘关系的人的利益的叛国者,显然是一切坏人中最可恶的人。

      对自己国家的热爱常常使我们怀着最坏的猜疑和妒忌心理去看待任何一个邻国的繁荣和强大。独立和互相接界的国家,由于没有一个共认的权威来裁决相互之间的争端,彼此都生活在对邻国的持续不断的恐惧和猜疑之中。每个君主几乎不能期待从他的邻国那里得到正义,致使他毫无二致地这样对待他的邻国。对各国法律的尊重,或者对这样一些准则——一些独立国家声言或自称它们在相互交往时有义务遵守的准则——的尊重,常常只不过是装腔作势。我们每天可以见到,从最小的利害关系出发,各国动不动就无耻或无情地回避或直接违反这些准则。每个国家都预料或认为它预料到,自己被它的任何一个邻国不断增长的实力和扩张势力征服;这种民族歧视的恶劣习惯常常以热爱自己祖国的某种高尚想法为依据。据说老加图每次在元老院讲话时,不管演讲的主题是什么,最后的结束语总是:“这同样是我的看法:迦太基应当被消灭。”这句话是一个感情强烈而粗野的人的爱国心的自然表现,这个人因为某国给自己的国家带来那么多苦难而激怒得近于发狂。据说,斯奇比奥·内西卡在他的一切演说结束时所说的更富有人性的一句话是:“这也是我的看法:迦太基不应当被消灭。”这句话是胸襟更为宽阔和开明的一个人的慷慨表现,这个人甚至对一个宿敌的繁荣也不抱反感,如果它已衰落到对罗马不再构成威胁的地步。法国和英国可能都有一些理由害怕对方海军和陆军实力的增强。但是,如果两国妒忌对方国内的繁荣昌盛、土地的精耕细作、制造业的发达、商业的兴旺、港口海湾的安全和为数众多、所有文科和自然科学的进步,无疑有损于这两个伟大民族的尊严。这些都是我们生活于其中的这个世界的真正的进步。人类因这些进步而得益,人的天性因这些进步而高贵起来。在这样的进步中,每个民族不仅应当尽力超过邻国,而且应当出于对人类之爱,去促进而不是去阻碍邻国的进步。这些进步都是国与国之间竞争的适宜目标,而不是偏见和妒忌的目标。

      对自己国家的热爱似乎并不来自人类之爱。前一种感情完全不受后一种感情的支配,有时甚至似乎使我们的行动同后一种感情大相迳庭。或许法国的居民数等于大不列颠居民数的近三倍。因此,在人类这个大家庭中,法国的繁荣同英国的繁荣相比好像应当是一个更重要的目标。然而,大不列颠的国民因此在一切场合看重法国的繁荣而不看重英国的繁荣,不能认为是大不列颠的好公民。我们热爱自己的国家并不只是由于它是人类大家庭的一部分;我们热爱它是因为它是我们的祖国,而且这种热爱同前面的理由全然无关。设计出人类感情体系的那种智慧,同设计出天性的一切其它方面的体系的智慧一样,似乎已经断定:把每个人主要的注意力引向人类大家庭的一个特定部分——这个部分基本上处在个人的能力和理解力所及的范围之内——可以大大地促进人类大家庭的利益。

      民族的偏见和仇恨很少能不影响到邻近的民族。我们或许怯懦而又愚蠢地把法国称为我们当然的敌人。法国或许也同样怯懦而又愚蠢地把我们看成是当然的敌人。法国和我们都不会对日本或中国的繁荣心怀妒忌。然而,我们也很少能卓有成效地运用我们对这些遥远国家的友好感情。

      最广泛的公共善行——这是通常可以相当有效地实行的——是政治家们的善行。他们筹划和实现同邻国或距离不远的国家结成同盟,以保持所谓力量平衡,或者在与其谈判的一些国家的范围内保持普遍的和平和安定。然而,政治家们谋划和执行这些条约,除了考虑各自国家的利益之外,很少会有任何其它目的。确实,有时他们的意图更为广些。阿沃(Avaux)伯爵,这个法国全权大使,在签订蒙斯特条约时,甘愿牺牲自己的生命(根据雷斯[Retz]红衣主教,一个不轻易相信他人品德的人的要求),以便通过签订条约恢复欧洲的普遍安定。威廉王似乎对欧洲大部分主权国家的自由和独立具有一种真正的热忱;或许这种热忱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他对法国特有的嫌恶激发出来的,德国的自由和独立在威廉王时代大抵处于危险之中。同一种仇视法国的心情似乎部分地传到了安妮女王的首相身上。

      每个独立的国家分成许多不同的阶层和社会团体,每个阶层和社会团体都有它自己特定的权力、特权和豁免权。每个人同自己的阶层或社会团体的关系自然比他同其他阶层或社会团体的关系更为密切。他自己的利益,他自己的声誉、以及他的许多朋友和同伴的利益和声誉,都在很大程度上同它人有关联。他雄心勃勃地扩展这个阶层或社会团体的特权和豁免权;他热诚地维护这些权益,防止它们受到其他阶层或社会团体的侵犯。

      每个国家的所谓国体,取决于如何划分不同的阶层和社会团体,取决于在它们之间如何分配权力、特权和豁免权。

      国体的稳定性,取决于每个阶层或社会团体维护自己的权力、特权和豁免权免受其他阶层侵犯的能力。无论什么时候,某个阶层的地位和状况比从前有所上升或下降,国体都必然会被或大或小地改变。

      所有不同的阶层和社会团体都依靠国家,从国家那里得到安全和保护。每个阶层或社会团体中最有偏见的成员也承认如下的真理:各个社会阶层或等级都从属于国家,只是凭借国家的繁荣和生存,它们才有立足之地。然而,要使他相信,国家的繁荣和生存需要减少他自己那个阶层或社会团体的权力、特权和豁免权,往往难以做到。这种偏心,虽然有时可能是不正当的,但是也许不会因此而毫无用处。它抑制了创新精神,它倾向于保持这个国家划分出来的各个不同的阶层和社会团体之间任何已经确立的平衡;当它有时似乎阻碍了当时也许是时髦和流行的政治体制的变更时,它实际上促进了整个体制的巩固和稳定。

      在一般情况下,对自己国家的热爱,似乎牵涉到两条不同的原则:第一,对实际上已经确立的政治体制的结构或组织的一定程度的尊重和尊敬;第二,尽可能使同胞们的处境趋于安全、体面和幸福这个诚挚的愿望。他不是一个不尊重法律和不服从行政官的公民;他肯定也不是一个不愿用自己力所能及的一切方法去增进全社会同胞们福利的循规蹈矩的公民。

      在和平和安定的时期,这两个原则通常保持一致并引出同样的行为。支持现有的政治体制,显然是维持同胞们的安全、体面和幸福处境的最好的办法,如果我们看到这种政治体制实际上维护着同胞们的这种处境。但是,在公众们有不满情绪、发生派别纠纷和骚乱时,这两个不同的原则会引出不同的行为方式,即使是一个明智的人也会想到这种政治体制的结构和组织需要某些改革,就现状而言,它显然不能维持社会的安定。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或许常常需要政治上的能人智士作出最大的努力去判断:一个真正的爱国者在什么时候应当维护和努力恢复旧体制的权威;什么时候应当顺从更大胆但也常常是危险的改革精神。

      对外战争和国内的派别斗争,是能够为热心公益的精神提供极好的表现机会的两种环境。在对外战争中成功地为自己的祖国做出了贡献的英雄,满足了全民族的愿望,并因此而成为普遍感激和赞美的对象。进行国内派别斗争的各党派的领袖们虽然可能受到半数同胞的赞美,但常常被另一半同胞咒骂。他们的品质和各自行为的是非曲直,通常似乎是更不明确的。因此,从对外战争中获得的荣誉,几乎总是比从国内派别斗争中得到的荣誉更为纯真和显著。

      然而,取得政权的政党的领袖,如果他有足够的威信来劝导他的朋友们以适当的心情和稳健的态度(这是他自己常常没有的)来行事,他对自己国家做出的贡献,有时就可能比从对外战争中取得的辉煌胜利和范围极其广泛的征服更为实在和更为重要。他可以重新确定和改进国体,防范某个政党的领袖中那种很可疑和态度暧昧的人,他可以担当一个伟大国家的所有改革者和立法者中最优异和最卓越的人物;并且,用他的各种聪明的规定来保证自己的同胞们在国内得到好几个世代的安定和幸福。

      在派别斗争的骚乱和混乱之中,某种体制的精髓容易与热心公益的精神混和,后者是以人类之爱,以对自己的一些同胞可能遭受的不便和痛苦产生的真正同情为基础的。这种体制的精髓通常倾向于那种更高尚的热心公益的精神,总是激励它,常常为它火上加油,甚至激励到狂热的程度。在野党的领袖们,常常会提出某种好像有道理的改革计划——他们自称这种计划不仅会消除不便和减轻一直在诉说的痛苦,而且可以防止同样的不便和痛苦在将来任何时候重现。为此,他们常常提议改变国体,并且建议在某些最重要的方面更改政治体制,尽管在这种政体下,一个大帝国的臣民们已经连续好几个世纪享受着和平、安定甚至荣耀。这个政党中的大部分成员,通常都陶醉于这种体制的虚构的完美,虽然他们并未亲身经历这种体制,但是,他们的领袖们用自己的辩才向他们进行描述时却给它涂上了极其眩目的色彩。对这些领袖本身来说,虽然他们的本意也许只是扩大自己的权势,但是他们中的许多人迟早会成为自己雄辩术的捉弄对象,并且同他们的极不中用和愚蠢的一些追随者一样,渴望这种宏伟的改革。即使这些政党领袖实际上像他们通常所做的那样,保持了清醒的头脑,没有盲从,他们也始终不敢使自己的追随者失望;而常常不得不在行动上做出他们是按照大家的共同幻想行事的样子,虽然这种行动同自己的原则和良心相违背。这种党派的狂热行为拒绝一切缓和手段、一切调和方法、一切合理的迁就通融,常常由于要求过高而一无所获;而稍加节制就大半可以消除和减轻的那些不便和痛苦,却完全没有缓解的希望了。

      其热心公益的精神完全由人性和仁爱激发出来的那个人,会尊重已确立的权力、甚至个人的特权,更尊重这个国家划分出来的主要社会阶层和等级的权力和特权。虽然他会认为其中某些权力和特权在某种程度上被滥用了,他还是满足于调和那些不用强大的暴力便常常无法取消的权力和特权。当他不能用理性和劝说来克服人们根深蒂固的偏见时,他不想用强力去压服它们,而去虔诚地奉行西塞罗正确地认为是柏拉图的神圣的箴言的那句话:“同不用暴力对待你的父母一样,决不用暴力对待你的国家。”他将尽可能使自己的政治计划适应于人们根深蒂固的习惯和偏见;并且,将尽可能消除也许来自人们不愿服从的那些法规的要求的不便之处。如果不能树立正确的东西,他就不会不屑于修正错误的东西;而当他不能建立最好的法律体系时,他将像梭伦那样尽力去建立人们所能接受的最好的法律体系。

      相反,在政府中掌权的人,容易自以为非常聪明,并且常常对自己所想象的政治计划的那种虚构的完美迷恋不已,以致不能容忍它的任何一部分稍有偏差。他不断全面地实施这个计划,并且在这个计划的各个部分中,对可能妨碍这个计划实施的重大利益或强烈偏见不作任何考虑。他似乎认为他能够像用手摆布一副棋盘中的各个棋子那样非常容易地摆布若大一个社会中的各个成员;他并没有考虑到:棋盘上的棋子除了手摆布时的作用之外,不存在别的行动原则;但是,在人类社会这个大棋盘上每个棋子都有它自己的行动原则,它完全不同于立法机关可能选用来指导它的那种行动原则。如果这两种原则一致、行动方向也相同,人类社会这盘棋就可以顺利和谐地走下去,并且很可能是巧妙的和结局良好的。如果这两种原则彼此抵触或不一致,这盘棋就会下得很艰苦,而人类社会必然时刻处在高度的混乱之中。

      某种一般的甚至是有系统的有关政策和法律的完整的设想,对于指导政治家持何见解很可能是必要的。但是坚决要求实现这个设想所要求做到的一切,甚至要求一切都马上实现,而无视所有的反对意见,必然常常是蛮横无理的。这里想使他自己的判断成为辨别正确和错误的最高标准。这使他幻想自己成为全体国民中唯一有智慧和杰出的人物,幻想同胞们迁就他,而不是他去适应同胞们的要求。因此,在所有搞政治投机的人中,握有最高权力的君主们是最危险的。这种蛮横无理在他们身上屡见不鲜,他们不容置疑地认为自己的判断远比别人正确。因此,当这些至高无上的皇家改革者们屈尊考虑受其统治的国家的组成情况时,他们看到的最不合心意的东西,便是有可能妨碍其意志贯彻执行的障碍。他们轻视柏拉图的神圣箴言,并且认为国家是为他们而设的,而不是他们自己是为国家而设的。因此,他们的改革的伟大目标是:消除那些障碍;缩小贵族的权力;剥夺各城市和省份的特权;使这个国家地位极高的个人和最高阶层的人士成为像最软弱和最微不足道的人那样的无力反对他们统治的人。

    第三章 论普施万物的善行

      虽然我们有效的善良行为很少能超出自己国家的社会范围,我们的好意却没有什么界限,而可以遍及茫茫世界上的一切生物。我们想象不出有任何单纯而有知觉的生物,对他们的幸福,我们不衷心企盼,对他们的不幸当我们设身处地想象这种不幸时,我们不感到某种程度的厌恶。而想到有害的(虽然是有知觉的)生物,则自然而然地会激起我们的憎恨;但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对它怀有的恶意实际上是我们普施万物的仁慈所起的作用。这是我们对另外一些单纯而有知觉的生物——它们的幸福为它的恶意所妨害——身上的不幸和怨恨感到同情的结果。

      这种普施万物的善行,无论它如何高尚和慷慨,对任何这样的人来说——他并不完全相信:世界上所有的居民,无论是最卑贱的还是最高贵的,都处于那个伟大、仁慈以及大智大慧的神的直接关怀和保护之下,这个神指导着人类本性的全部行为;而且,其本身不能改变的美德使他注意每时每刻在其行动中给人们带来尽可能大的幸福——只能是不可靠的幸福的源泉。相反,对这种普施万物的善行来说,他这种对于一个无人主宰的世界的猜疑,必然是所有感想中最令人伤感的;因为他想到在无限的、广大的无边的空间中人所未知的地方除了充满着无穷的苦难和不幸以外什么也没有。一切极端幸运的灿烂光辉,决不能驱散阴影,从而上述十分可怕的悲观想法必然使想象出来的事物黯然失色;所有最折磨人的不幸所产生的忧伤,也不能在一个有智慧和有美德的人身上,消除他的愉快情绪——他之所以有这种愉快情绪肯定是由于他习惯性地完全相信与上述悲观看法相反的看法的真实性。

      有智慧和有美德的人乐意在一切时候为了他那阶层或社会团体的公共利益而牺牲自己的私人利益。他也愿意在一切时候,为了国家或君权更大的利益,而牺牲自己所属阶层或社会团体的局部利益。然而,他得同样乐意为了全世界更大的利益,为了一切有知觉和有理智的生物——上帝本身是这些生物的直接主管和指导者——这个更大的社会的利益,去牺牲上述一切次要的利益。如果他出于习惯和虔诚的信念而深切地感到,这个仁慈和具有无上智慧的神,不会把对普天下的幸福来说是没有必要的局部的邪恶纳入他所管理的范围,那么,他就必须把可能落到自己身上、朋友身上、他那社会团体身上或者他那国家身上的一切灾难,看成是世界的繁荣所必需的,从而认为它们不仅是自己应当甘受的灾难,而且是——如果他知道事物之间的一切联系和依赖关系——他自己应当由衷地和虔诚地愿意承受的灾难。

      对于宇宙伟大主宰意志的这种高尚的顺从,看来也没有超出人类天性所能接受的范围。热爱和信赖自己的将军的优秀军人们,开往他们毫无生还希望的作战地点,常常比开往没有困难和危险的地方,更为乐意和欣然从命。在向后一地方行军的途中,他们所能产生的情感只是单调沉闷的平常的责任感;在向前一地方行军的途中,他们感到自己正在作出人类所能作出的最高尚的努力。他们知道,如果不是为军队的安全和战争的胜利所必需,他们的将军不会命令他们开往这个地点。他们心甘情愿地为了一个很大的机体的幸福而牺牲自己微不足道的血肉之躯。他们深情地告别了自己的同伴,祝愿他们幸福和成功,并且不仅是俯首帖耳地从命,而且常常是满怀喜悦地欢呼着出发,前往指定的那个必死无疑但是壮丽而光荣的作战地点。任何一支军队的指挥者,都不能得到比宇宙的这个最大的管理者所得到的更为充分的信任、更为强烈和狂热的爱戴。无论对于最重大的国家的灾祸还是个人的灾难,一个有理智的人都应当这样考虑:他自己、他的朋友们和同胞们不过是奉宇宙的最大管理者之命前往世上这个凄惨的场所;如果这对整个世界的幸福来说不是必要的,他们就不会接到这样的命令;他们的责任是,不仅要乖乖地顺从这种指派,而且要尽力怀着乐意和愉快的心情来接受它。一个有理智的人,确实应当能够做一个优秀的军人时刻准备去做的事情。

      亘古以来,以其仁慈和智慧设计和制造出宇宙这架大机器,以便不断地产生尽可能大的幸福的那个神的意念,当然是人类极其崇敬地思索的全部对象。同这种思索相比,所有其它的想法必然显得平庸。我们相信,倾注心力作这种崇高的思索的人,很少不成为我们极为尊敬的对象;并且虽然他的一生都用来作这种思索,但是,我们所怀有的对他的虔诚的敬意,常常比我们看待国家最勤勉和最有益的官员时所怀有的敬意更进一步。马库斯·安东尼努斯主要针对这个问题所作的冥想,其使他的品质得到的赞美,或许比他公正、温和和仁慈的统治期间处理的一切事务所得到的更为广泛。

      然而,对宇宙这个巨大的机体的管理,对一切有理智和有知觉的生物的普遍幸福的关怀,是神的职责,而不是人的职责、人们对他自己的幸福、对他的家庭、朋友和国家的幸福的关心,被指定在一个很小的范围之内,但是,这却是一个更适于他那绵薄之力、也更适合于他那狭小的理解力的范围。他忙于思考更为高尚的事情,决不能成为他忽略较小事情的理由;而且,他必须不使自己受到这样一种指责,据说这是阿维犹乌斯·卡修斯用来反对马库斯·安东尼努斯的或许是不公正的指责:在他忙于哲学推理和思考整个世界的繁荣昌盛时,他忽略了罗马帝国的繁荣昌盛。爱默想的哲学家的最高尚的思考,几乎不能补偿对眼前最小责任的忽略。

    第三篇 论自我控制

      按照完美的谨慎、严格的正义和合宜的仁慈这些准则去行事的人,可以说是具有完善的美德的人。但是,只靠极其正确地了解这些准则,并不能使人以这种方式行事:人自己的***非常容易把他引入歧途——这些***有时促使他、有时引诱他去违反他在清醒和冷静时赞成的一切准则。对这些准则的最充分的了解,如果得不到最完善的自我控制的支持,总是不能使他尽到自己的职责。

      古代的一些最优秀的道德学家,似乎曾经把这些***分成两种不同的类型来研究;第一,要求作出相当大的自我控制的努力来抑制的***、甚至是片刻的***;第二,容易在转瞬间、甚或在较短的时期内加以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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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帖子 由 Admin 周五 十月 23, 2009 8:24 pm

    第七卷 论道德哲学的体系

    (本卷共四篇)

    第一篇 论应当在道德情感理论中加以考察的问题

      如果我们考察一下对人类道德情感的本性和起源作出了说明的形形色色的理论中的一些最成功的和最卓越的理论,我们就会发现:几乎所有的理论都或这或那地同我一直在努力加以说明的理论相一致;而且还会发现,如果前面每件提到过的事情都已充分考察过的话,我们对于什么是引导每个作者去形成他那特定的理论体系的关于天性的观点或看法这个问题,就不会无从解释。每一种曾经在世界上享有声誉的道德学说体系,或许最终都来自我一直在努力阐明的某个原则。由于这些道德学说在这一方面全都以天性的原则为基础,所以它们在某种程度上全都是正确的。但是,由于道德学说中有不少来自某种局部的、不完整的关于天性的观点,所以这些道德学说在某些方面也是错误的。

      在关于道德原则的探讨中,有两个问题要加以考察。第一,美德存在于什么地方?或者说,何种性格和何种行为构成了成为尊重、尊敬和赞同的自然对象的那种优良和值得赞扬的品质?第二,内心的什么力量和功能,使我们认识这种品质——不管它是值得尊重的、尊敬的还是值得赞同的?换句话说,人心喜欢某种行为的意向而不喜欢另一种;把某种行为的意向说成是正确的,而把另一种说成是错误的;把某种行为中的意向看成是赞同、尊敬和报答的对象,而把另一种看成是责备、非难和惩罚的对象,所有这些,是如何并依靠什么手段来实现的?

      当我们像哈奇森博士所设想的那样,考察美德是否存在于仁慈之中时;或者像克拉克博士所假定的那样,考察美德是否存在于适合于我们所处的各种不同关系的行为之中时;或者用其他人所固有的眼光来考察美德是否存在于对自己真正的和确实的幸福的明智和谨慎的追求之中时,我们就是在考察第一个问题。

      当我们考察这种良好的品质,无论它存在于什么地方,是否由自爱之心——它能使我们从自己身上或他人身上领悟到这种品质,它大大有助于增进我们的个人利益——劝使我们喜爱时;或者当我们考察它是否由理性——它向我们指出一种品质和另一种品质之间的区别,也同样向我们指出正确和错误之间的区别——劝使我们喜爱时;或者当我们考察它是否由某种被称为道德意识的特殊的感知力——那种良好的品质使它感到满意和高兴,如同那种邪恶的品质相反地使它感到厌恶和不快一样——劝使我们喜爱时;或者,最后,当我们考察它是否由人类天性中的某些其它性能——诸如某种同情的限制等等——劝使我们喜爱时,我们就是在考察第二个问题。

      我想先考察已经形成的有关前一个问题的体系,随后再进一步考察有关后一个问题的体系。

    第二篇:论已对美德的本质作出的各种说明

    引言

      对美德的本质,或者对构成良好的和值得赞扬的品质的内心的性情已经作出的各种说明,可以归纳为三种类型。按照某些人的看法,内心优良的性情并不存在于任何一种感情之中,而存在于对我们所有感情合宜的控制和支配之中。这些感情根据他们所追求的目标和他们追求这种目标时所具有的激烈程度,既可以看成是善良的,也可以看成是邪恶的。因此,按照这些作者的看法,美德存在于合宜性之中。

      按照另一些人的看法,美德存在于对我们的个人利益和幸福的审慎追求之中,或者说,存在于对作为唯一追求目标的那些自私感情的合宜的控制和支配之中。因此,根据这些作者的见解,美德存在于谨慎之中。

      另一些作者认为,美德只存在于以促进他人幸福为目标的那些感情之中,不存在于以促进我们自己的幸福为目标的那些感情之中。因此,按照他们的看法,无私的仁慈是唯一能给任何行为盖上美德之戳的动机。

      显然,美德的性质不是必然被无差别地归结为人们的各种得到适当控制和引导的感情;就是必然被限定为这些感情中的某一类或其中的一部分。我们的感情大致分成自私的感情和仁慈的感情。因此,如果美德的性质不能无差别地归结为在合宜的控制和支配之下的所有的人类感情,它就必然被限定为以自己的私人幸福为直接目标的那些感情,或者被限定为以他人的幸福为直接目标的那些感情。因而,如果美德不存在于合宜性之中,它就必然存在于谨慎之中,或者存在于仁慈之中。除此三者,很难想象还能对美德的本质作出任何别的解说。下面,我将尽力指出,表面上和它们不同的其它一切解说,如何在本质上或这或那地和它们相一致。

    第一章:论认为美德存在于合宜性之中的那些体系

      根据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和芝诺的观点,美德存在于行为的合宜性之中,或者存在于感情的恰如其分之中,根据这种感情,我们对激起它的对象采取行动。

      1.在柏拉图的体系中,灵魂被看成是某种类似小小国家或团体的东西,它由三个不同的功能或等级组成。

      第一种是判断功能。这不仅是一种确定什么是达到任何目的的合适手段的功能,而且也是一种确定哪些目的是宜于追求的,并且我们应当相应地给予每个目的以何种程度的评价的功能。柏拉图把这种功能十分合宜地称为理性,并且把它看成是(也应该是)所有感情的指导原则。显然,在这个名称下,他不仅把我们借以判断真理和谬误的功能,而且把我们借以判断愿望和感情的合宜性或不合宜性的功能包括在内。

      柏拉图把不同的***和欲望,即这个主导原则的自然对象(也是很有可能反抗其主人的自然对象),归纳为两种不同的类型或等级。前一种由基于骄傲和愤恨的那些***组成,或由基于经院学派称之为灵魂中的易怒一面的***组成;即由野心、憎恶、对荣誉的热爱和对羞耻的害怕,对胜利、优势和报复的渴望等等组成;总之,所有这些***都被认为来自或者表示通常用我们的语言隐喻的脾气或天生的热情。第二种由基于对快乐的热爱的那些***组成,或由基于经院学派称之为灵魂中的多欲一面的***组成。它包括身体上的各种欲望,对舒适和安全的热爱以及所有肉体欲望的满足感。

      除了在受到这两种不同***中的这一种或另一种的激励的时候,即在受到难于驾驭的野心和愤恨的激励,或者受到眼前的舒适和快乐缠扰不休的引诱的时候之外,我们很少中断上述指导原则所要求于我们的,在我们一切冷静的时刻被定下来作为自己最合宜的追求目标的行动计划。但是,虽然这两种***很容易把我们引入歧途,它们仍然被认为是人类天性必要的组成部分:前一种***一直被用来保护我们免受伤害,被用来维护我们在人世间的地位和尊严,使我们追求崇高的和受人尊敬的东西,并使我们能识别以同样方式行动的那些人。第二种***被用来提供身体所需的给养和必需品。

      在这个指导原则的力量、准确和完美之中,存在谨慎这种基本的美德。按照柏拉图的说法,谨慎存在于公正和清晰的洞察力中,以有关适于追逐的目标以及为达到这些目标所应使用的手段的全面的和科学的观念为根据。

      当第一种***,即灵魂中易怒的部分在理性的指导下,强而有力到能使人们在追求荣华富贵中藐视一切危险的程度时,它就构成坚忍不拔和宽宏大量这种美德。根据柏拉图的道德学说体系,这种***比其它天性更为慷慨和高尚。它们在许多场合被认为是理性的补充,用于阻止和限制低级的和粗野的欲望。大家知道,当对于快乐的热爱促使我们去做我们所不赞成的事情时,我们常常对自己生气,我们常常成为自我憎恨和愤怒的对象;人类天性中的这个易怒部分就这样被呼唤来帮助有理性的***战胜由欲望引起的***。

      当我们天性中所有那三个不同的部分彼此完全和谐一致时,当易怒的***和由欲望引起的***都不去追求理性所不予赞同的任何满足时,当理性除了这些***自愿做的事情之外从不下令做什么事情时,这种幸福的平静,这种完美而又绝对和谐的灵魂,构成了用希腊语中的这样一个词来表示的美德,这个词通常被我们译为自我克制,但是,它可以更合宜地被译为好脾气,或内心的冷静和节制。

      根据柏拉图的道德学说体系,当内心那三种功能各自限于恰当的职能,并不企图僭越任何其它功能的职能时;当理性占支配地位而***处于从属地位时;当每种***履行了它自己正当的职责,顺利地和毫不勉强地,并且所用的力量和精力之程度同它所追求的目标的代价相适合地,去尽力达到自己正当的目的时,就产生了正义,这四种基本美德中最后的也是最重要的一种美德。那种完美的美德,行为的最大的合宜性——在古代的毕达哥拉斯的一些信徒之后,柏拉图把它称为正义——就存在于这个体系之中。

      需要注意,在希腊语中表示正义的那个词有几个不同的含义。据我所知,所有其它语言中相对应的词也有这种情况。因此,在这几个不同的意义之间必然有一些天然的类似。一种意义是,当我们没有给予旁人任何实际伤害,不直接伤害他的人身、财产或名誉时,就说对他采取的态度是正义的。这种意义上的正义我在前面已有所论列,对它的遵守可能是迫于强力,而对它的违反则会遭到惩罚。另一种意义是,如果旁人的品质、地位以及同我们之间的关系使得我们恰当地和切实地感到他应当受到热爱、尊重和尊敬,而我们不作这样的表示,不是相应地以上述感情来对待他,就说我们对他采取的态度是不义的。虽然我们没有在任何地方伤害他,但是,如果我们不尽力为他做些好事,不尽力去把他放到那个公正的旁观者将会乐意的位置上,在这第一种意义上,就说我们对同我们有关的具有优点的那个人采取的态度也是不义的。这个词的第一种意义是同亚里士多德和经院学派所说的狭义的正义相一致的,也是同格劳秀斯所说的justitia expletrix相一致的。它存在于不去侵犯他人的一切,自愿地做我们按照礼节必须做的一切事情之中。这个词的第二种意义是同一些人所说的广义的正义相一致的,也是同格劳秀斯所说的justitia attributrix相一致的。它存在于合宜的仁慈之中,存在于对我们自己的感情的合宜运用之中,存在于把它用于那些仁慈的或者博爱的目的,用于在我们看来最适宜的那些目的之中。在这个意义上,正义包含了所有的社会美德。然而,正义这个词有时还会在比前两者更为广泛的另一种意义上被使用,虽然这种意义同第二种意义非常相似。据我所知,这第三种意义也是在各种语言中都具有的。当我们对任何特定的对象似乎并不以那种程度的敬意去加以重视,或者并不以那种程度的热情——这在公正的旁观者看来是应得的或当然宜于激励的——去追求时,在这第三种意义上,我们被说成是不义的。这样,当我们没有对一首诗或一幅画表示充分的钦佩时,就被说成不公正地对待它们,而当我们对它们的赞美言过其实时,则被说成赞美过分。同样,当我们似乎对任何同私人利益有关的特定对象没有给予充分注意的时候,我们就被说成对自己不公正。在这第三种意义上,所谓正义的含意同行为和举止的确切的和完美的合宜性无异,其中不仅包含狭义的和广义的正义所应有的职责,而且也包括一切别的美德,如谨慎、坚忍不拔和自我克制。显然,柏拉图正是在这最后一种意义上来理解他称作正义的这个词的,因此,根据他的理解,这个词包含了所有尽善尽美的美德。

      以上就是柏拉图对美德的本质或者对作为称赞和赞同的合宜对象的内心性情所作的说明。按照他的说法,美德的本质在于内心世界处于这种精神状态:灵魂中的每种功能活动于自己正当的范围之内,不侵犯别种功能的活动范围,确切地以自己应有的那种力度和强度来履行各自正当的职责。显然,他的说明在每一方面都同我们前面对行为合宜性所作的说明相一致。

       Ⅱ.根据亚里士多德的看法,美德存在于正确理性所养成的那种平凡的习性之中。在他看来,每种美德,处于两个相反的邪恶之间的某种中间状态。在某种特定事物的作用下,这两个相反的邪恶中的某一个因太过分、另一个因太不足而使人感到不快。于是,坚忍不拔或勇气就处于胆小怕事和急躁冒进这两个相反的缺点之间的中间状态。这两个缺点,在引起恐惧的事物的影响下,前者因过分、后者因不足而使人感到不快。于是,节俭这种美德也处于贪财吝啬和挥霍浪费这两个恶癖之间的中间状态。这两个恶癖,前者对自身利益这个对象的关心超过了应有的程度,后者则是关心不够。同样,高尚也处于过度傲慢和缺乏胆量这两者之间的中间状态,前者对于我们自己的身分和尊严具有某种过于强烈的情感,后者则具有某种过于薄弱的情感。不用说,对于美德的这种说明,同我们前面对于行为合宜与不合宜所作的说明,是完全一致的。

      根据亚里士多德的看法,美德与其说是存在于那些适度的和恰当的感情之中,不如说是存在于这种适度的习性之中。为了理解这一点,有必要提及,美德可以看成是某一行为的品质,也可以被看成是某一个人的品质。如果看成是某一行为的品质,即使根据亚里士多德的看法,它也存在于对某种产生上述行为的感情富有理性的节制之中,不管这种控制对这个人来说是不是一种习惯。如果看成是某一个人的品质,美德就存在于这种富有理性的节制所形成的习惯之中,就存在于这种做法日渐成为内心习以为常和常见的控制之中。因而,起因于偶然激发的慷慨情绪的那个行动无疑是一个慷慨的行动,但实施这个行动的人未必是一个慷慨的人,因为这个行动可能是他历来实施的行动中唯一的慷慨行动。完成这个行动时内心的那种动机和意向,可能是非常正当和合宜的,但是,由于这种愉快的心情似乎是偶然产生的情绪引起的,不是性格中稳定和持久的情绪引起的,所以它不会给这个行为者带来无上光荣。当我们把某一品质称为大方、仁慈或善良的时候,我们的意思是,这种名称各自表示那个人身上一种常见的并形成习惯的性情。而任何一种个别的行动,不管它如何合宜和恰当,其结果很少表明它是一种习惯。如果某一孤立的行动足以给实施这个行动的人的品质打上美德的标记,那么,人类中品质最低劣的人也可以自以为具备所有的美德,因为在某些场合,每个人都会谨慎地、公正地、有节制地和坚忍不拔地行事。虽然个别的行动,不管它如何值得称赞,几乎不会使实施这个行动的人得到赞赏,但是,由平常行动非常有规律的人实行的个别的罪恶行动,却会极大地影响、有时甚至完全破坏我们对他的美德所形成的看法。这样一种个别的行动足以表明:他的习惯是不完美的;较之我们往往根据他平常的一系列行为所作的设想,他不是那么可以信赖的人。

      亚里士多德在论述美德存在于行为习惯之中的同时,大概还把这一点纳入他反对柏拉图学说的观点之中。柏拉图似乎具有这么一个观点:只是有关什么事情适宜去做或什么事情要避免去做的正义的情感和合理的判断,就足以构成最完备的美德。根据柏拉图的学说,美德可以被看成某种科学。而且,他认为,没有一个人可以清楚地和有根据地了解什么是正确的和什么是错误的,并且采取相应的行动。***可以使我们的行动同模棱两可的和不确定的看法相背离,但不会使我们的行动同简单明确和显而易见的论断相背离。相反,亚里士多德的观点是:没有一种令人信服的理解能够形成良好的根深蒂固的习惯,良好的道德并不来自认识而是来自行动。

      Ⅲ.根据芝诺这个斯多葛派学说创始人的看法,天性指示每个动物关心它自己,并且赋予它一种自爱之心。这种感情不仅会尽力维护它的生存,而且会尽力去把天性中各种不同的构成要素保持在它们所能达到的完美无缺的境界之中。

      如果我可以这样说的话,人的自私感情攫住了他的肉体和肉体上各种不同的部位,攫住了他的内心和内心中各种不同的功能和能力,并且,要求把它们都保存和维持在其最好和最完善的状态之中。因此,天性会向人指出:任何有助于维持这种现存状态的事物,都是宜于选取的;任何倾向于破坏这种现存状态的事物,都是宜于抛弃的。这样,身体的健康、强壮、灵活和舒适,以及能促进它们的外部环境上的便利;财产、权力、荣誉、同我们相处的人们的尊重和敬意,这一切被自然而然地作为宜于选择的东西推荐给我们,而拥有这些总比缺乏它们好。另一方面,身体上的疾病、虚弱、不灵巧和痛苦,以及倾向于引来和导致它们的外部环境上的不便利;贫困、没有权力、同我们相处的人们的轻视和憎恨,这一切同样自然而然地作为要躲开和回避的东西推荐给我们。在这两类相反事物的每一类中,有一些事物似乎比同类中其它事物更宜于选择或抛弃。例如,在第一类中,健康显然比强壮更可取,强壮比灵活更可取;名声比权力更可取,权力比富裕更可取。在第二类中,身体上的疾病同不灵巧相比、耻辱同贫穷相比、贫穷同丧失权力相比都是更要避免的。天性或多或少地使各种不同的事物和环境作为宜于选择或抛弃的对象呈现在我们面前。美德和行为的合宜性,就存在于对它的选择和抛弃之中;存在于当我们不能全部获得那些总是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各种选择对象时,从中选取最应该选择的对象;也存在于当我们不能全部避免那些总是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各种弊害时,从中选取最轻的弊害。据斯多葛派学者说,因为我们按照每个事物在天下万事万物中所占的席位,运用这种正确和精确的识别能力去作出选择和抛弃,从而对每个事物给予应有的恰如其分的重视,所以,我们保持着那种构成美德实体的行为的完全正确。这就是斯多葛派学者所说的始终如一地生活,即按照天性、按照自然或造物主给我们的行为规定的那些法则和指令去生活。

      在这些方面,斯多葛派学者有关合宜性和美德的观念同亚里士多德和古代消遥学派学者的有关思想相差不远。

      在天性推荐给我们宜于关心的那些基本的对象之中,有我们家庭的、亲戚的、朋友的、国家的、人类的和整个宇宙的幸福。天性也教导我们,由于两个人的幸福比一个人的更可取,所以许多人的或者一切人的幸福必然是无限重要的。我们自己只是一个人,所以,无论什么地方我们自己的幸福与整体的或者整体中某一重大部分的幸福不相一致时,应当——甚至由我们自己来作出选择的话也是这样——使个人的幸福服从于如此广泛地为人所看重的整体的幸福。由于这个世界上一切事情都为聪颖贤明、强而有力、仁慈善良的上帝的天意所安排,所以,我们可以相信,所发生的一切都有助于整体的幸福和完美。因此,如果我们自己陷入贫穷、疾病或其它任何不幸之中,我们首先应当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在正义和对他人的责任所能允许的范围内,把自己从这种令人不快的处境中解救出来。但是,如果在做了自己所能做的一切之后,我们发现没有办法做到这一点,就应当心安理得地满足于整个宇宙的秩序和完美所要求于我们的在此期间继续处于这种境地。而且,由于整体的幸福,甚至在我们看来,显然也比我们自己的微不足道的一分幸福重要得多,所以,如果我们要保持我们天性的尽善尽美存在于其中的情感和行为的完美的合宜性和正确性,那么,我们自己的处境,不管它是一种怎么样的处境,都应当由此成为我们所喜欢的处境。如果任何使我们解脱的机会真的出现了,抓住这个机会就成为我们自己的责任。显然,宇宙的秩序不再需要我们继续滞留在这种处境之中,而且,伟大的世界主宰明确地号召我们离开这种处境,并且清楚地指出了我们所要走的路。对于自己的亲戚们、朋友们和国家的不幸来说,情况也是这样。如果在不违背自己神圣职责的情况下,我们有能力去防止或结束他们的不幸,毫无疑问,我们就有责任这样做。行为的合宜性——邱必特为了指导我们的行为而提供的法则——显然需要我们这样做。但是,如果这样做完全超出了我们的能力,我们就应当把这种不幸事件看成是合理地发生的,最能带来幸运的事件,因为我们应该相信,这件事极其有助于整体的幸福和秩序,而这是我们应当(如果我们明智和公正)想望的一切东西中最重要的东西。正是由于我们自己的根本利益被看成是整体利益的一部分,整体的幸福不仅应当作为一个原则,而且应当是我们所追求的唯一目标。

      艾匹克蒂塔说:“在什么意义上,某些事情被说成是同我们的天性相一致,另一些则是相违背的?是在这种意义上,即在我们把自己看成是同一切别的事情毫无关联、相互分离的意义上这样说的。根播这个意义,可以说脚的本性总是要保持清洁。但是,如果你把它看成一只脚,不把它看成是同整个身体有关的东西,它有时就应当去踩在污泥上,有时就应当去踏在蒺藜上,有时为了有利于整个身体而应当被锯去。如果它不愿意这样做,它就不再是一只脚。我们也应当这样来考虑自己。你是什么?一个人。如果你把自己看成是某种与世无涉和分离的东西,那么,活到高寿、拥有财富和身体健康就是使你的天性感到愉快的事情。但是,如果你把自己看成是一个人,看成是整体的一部分,为了整体的缘故,你有时应当生病、有时应当在航海时经受麻烦、有时应当生活在贫困匮乏之中,最后,或许应当在寿终正寝之前死去。那你又为什么抱怨不迭呢?你不知道由于这样做,像一只脚不再是一只脚那样,你不再是一个人吗?”

      一个明智的人对于天命从来不抱怨,当他时乖命蹇之际,也从来不认为命运的安排不公道。他并不把自己看成是整个天下、看成是同自然界的一切部分毫无关联和相互分离的东西、看成是靠自己和为了自己而加以关心的东西。他用自己所想象出来的人类天性和全世界的伟大守护神用来看待他的那种眼光来看待自己。如果我可以这样说的话,他体会到了神的情感,并把自己看成是广阔无垠的宇宙体系中的一个原子,一个微粒,必然而且应当按照整个体系的便利而接受摆布。他确信指导人类生活中一切事件的那种智慧,无论什么命运降临到他的头上,他都乐意接受,并对此感到心平气和。如果他知道宇宙的各个不同部分之间所有的相互联系和依赖关系的话,这正是他自己希望得到的命运。如果命运要他活下去,他就心满意足地生活下去;如果命运要他去死,由于自然界肯定再也没有什么必要要他继续在这个世界上存在下去,他就心甘情愿地走向另一个指定要他去的世界。一个愤世嫉俗的哲学家——在这一方面他的学说同斯多葛派学说相类似——说过,“我同样高兴和满意地接受可能落在我身上的任何命运:富裕或贫穷、愉快或痛苦、健康或疾病。一切都是一样的。我也不会渴望神袛们在什么方面改变我的命运。如果我要求这些神除她们已经给予我的那些恩惠以外还给我什么东西的话,那就是,她们肯事先通知我,什么是她们会感到高兴的事情,这样,我才可能按自己的处境行事,并且显示出我接受她们的指派时的愉快心情。”“如果我准备航海,”爱比克泰德说:“我就选择最好的船只和最好的舵手,我就等待我的处境和职责所要考虑到的最好的天气。谨慎和合宜——这些神为了指导我的行动而给予我的原则——要我这样做。但是这些原则并不要求更多的东西。如果一场风暴在海上出现,虽然它是船的力量和舵手的技巧都无法能加以抵御的,我也不就其后果自寻烦恼。我必须做的一切事情都已做了。我那行动的指导者们从未命令我经受痛苦、焦虑、沮丧或恐惧。我们是淹死,还是平安抵港,是邱必特的事,不是我的事。我把这事完全留给邱必持去决定,并不心神不宁地去考虑邱必特可能用什么方法来决定这件事,只是怀着同样的漠然之感和安然之感,去经受任何来到眼前的结果。”

      斯多葛派哲人由于对统治宇宙的仁慈的贤人哲士充满信任,由于对上述贤人认为宜于建立的任何秩序完全听从,所以必然对人类生活中的一切事件漠不关心。他的全部幸福,首先存在于对宇宙这个伟大体系的幸福和完美的思索之中;存在于对神和人组成的这个伟大的共和政体的良好管理的思索之中;存在于对一切有理性和有意识的生物的思索之中。其次,存在于履行自己的职责之中;存在于合宜地完成上述贤人哲士指定他去完成这个伟大的共和政体的事务中任何微小部分的事务之中。他这种努力的合宜性或不合宜性对他来说也许是关系重大的。而这些努力是成功还是失败对他来说却可能根本没有什么关系,并不能使他非常高兴或悲伤,也不能使他产生强烈的欲望或嫌恶。如果他喜欢一些事情而不喜欢另一些事情,如果一些处境是他选择的对象而另外一些处境则是他抛弃的对象,这并不是因为他认为前一种事情本身在各方面都比后一种事情好,并不是因为他认为自己的幸福在人们称为幸运的处境中会比在人们视为不幸的处境中更加完美,而是因为行为的合宜性——这些神为了指导他的行动而给他规定的法则——需要他作出这样的取舍。他的所有感情,被并入和卷进两种伟大的感情之中,即想到如何履行自己的职责时产生的感情;想到一切有理性和有意识的生物得到最大可能的幸福时产生的感情。他怀着最大的安然之感,信赖宇宙的这个伟大主宰的智慧和力量,以满足自己的后一种感情。他唯一的焦虑是如何满足前一种感情,并不是挂虑结局,而是挂虑自己各种努力的合宜性。无论结局会是什么,他都相信那一巨大的力量和智慧在用这个结局去促进整个宇宙的大局,后者是他本人最愿意去促成的结局。

      这种取舍的合宜性,虽然早已向我们指出,而且这种合宜性是由各种事情本身向我们提出而为我们所理解的,所以,我们由于这些事情本身的缘故而作出取舍。但是,当我们一旦透彻地理解了这种合宜性,我们在这种合宜行为中辨认出来的正常秩序、优雅风度和美好品质,我们在这种行为的后果中所感受到的幸福,必然在我们面前显示出更大的价值,即比选择其它一切对象实际上得到的价值更大,或者比抛弃其它一切对象实际上避免损失的价值更大。符合人类天性的幸福和光荣来自对这种合宜性的关注,人类天性中的苦恼和耻辱来自对这种合宜性的忽视。

      但是对一个富有理智的人来说,对一个他的各种***完美地置于自己天性中占统治地位的节操绝对控制下的人来说,在各种场合对这种合宜性精确无误的观察,都是同样轻而易举的。如果处在顺境之中,他答谢邱必特把这样一种环境加到自己身上;这种环境他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适应,并且,在这种环境中几乎没有什么诱惑能把他引到邪路上去。如果处在逆境之中,他同样答谢这个人类生活场景的导演把这样一个强有力的竞技者放到自己身边。虽然竞争可能更加激烈,但是胜利所带来的荣誉更大,并且胜利同样是确定无疑的。在我们没有任何过错,而且我们的所作所为又完全合宜的情况下,降临到我们头上的这样一种不幸之中,难道还会有什么羞耻吗?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不可能有什么邪恶,相反,只能有最高尚和最优秀的东西。一个勇敢的人,为这样一些危险——并不是他的鲁莽招致的,而是命运使他卷入这种危险之中——而欢欣鼓舞。这些危险提供了一个锻炼英雄般的坚强无畏精神的机会。他的努力使他感到极大的喜悦。这种喜悦来自对更大的合宜性和应得的赞扬的自觉。一个可以顺利地经受各种锻炼的人不会厌恶用最严酷的办法来测试他的力量和能动性。同样,一个能控制自己所有***的人也不会害怕宇宙的主宰认为放到他身上来是合宜的任何环境。神的恩惠已经给予他各种美德,使他能左右各种各样的环境。如果遇到愉快,他就用克制态度去约束它;如果遇到痛苦,他就用坚定的意志去忍受它;如果遇到危险或死亡,他就用高尚勇敢和坚忍不拔的精神来鄙视它。在人类生活的各种事变之中,不会发现他手足无措,或者,不会发现他茫然不知如何维持自己的情感和行为的合宜性。在他想来,这种情感和行为的合宜性直接构成他的光荣和幸福。

      斯多葛学派的学者似乎把人生看成是一种需要高超技巧的游戏。然而,在这个游戏中,混杂着某种偶然性,或者说混杂着一种被粗俗地理解为运气的东西。在这种游戏中,赌注通常是微不足道的,全部乐趣来自玩得好、玩得公正和玩得富有技巧。然而,尽管用尽全部技巧,如果在偶然性的影响下,一个聪明的游戏者恰好输了,这应当看成是一种欢乐而不是伤心已极的事。他没有走错一步棋;他没有做出自己应当为之感到羞耻的事情,他充分享受着游戏所能带来的全部乐趣。相反,如果一个笨拙的参加游戏的人,尽管走错了全部棋子,在偶然性的影响下恰好赢了,他的成功也只能给他带来微不足道的满足。他想到自己所犯的全部过错就感到耻辱。甚至在游戏过程中他也不能享受到他能从中得到的一部分乐趣。因为未能掌握游戏的规律,所以担心、怀疑和踌躇这些令人不快的情感几乎在他每走一步棋之前就在他心里产生。当发现自己走了一步大错棋时的悔恨,通常使他不快到极点。在斯多葛学派的学者看来,人生以及可以随之而来的一切好处,只应当看成是一个微不足道的两便士硬币的赌注——一个渺小到不值得想望关心的东西。我们唯一应当挂虑的不是两便士的赌金,而是游戏时的恰当方式。如果我们把自己的幸福寄托在赢得这个赌金上,我们就把它寄托在我们力所不及的、不受我们支配的偶然因素上。我们必然使自己面临无休无止的担心和不安,并且常常使自己面临令人悲伤和屈辱的失望。如果我们把自己的幸福寄托在玩得好、玩得公正、玩得聪明和富有技巧之上,寄托在自己行为的合宜性之上,总之,把自己的幸福寄托在靠了适当的训练、教育和专注、自己完全有能力去控制、完全受自己支配的东西之上,我们的幸福就完全有保证,并且不受命运的影响。如果我们行为的结果,超出了我们的控制能力,同样也超出我们关心的范围,我们就不会对行为的结果感到担心或焦虑,也不会感到任何悲伤甚或严重的失望。

      斯多葛学派的学者们说,人类生活本身,以及可能随之而来的种种便利或不便利,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分别成为我们取舍的合宜对象。如果在我们的实际处境中,使天性感到愉快的情况多于使它感到不快的情况,也就是说,作为选择对象的情况多于作为抛弃对象的情况,在这种场合,从整体上说,生活是合宜的选择对象,而且行为的合宜性需要我们继续生活下去。另一方面,如果在我们的实际处境中,由于不可能有任何改善的希望,使天性感到不快的情况多于使它感到愉快的情况,也就是说,作为抛弃对象的情况多于作为选择对象的情况,在这种场合,对智者来说,生活本身成为抛弃的对象,他不仅有权摆脱这种生活,而且,行为的合宜性,即神为了指导他的行动而给他规定的法则,也需要他这样做。爱比克泰德说:我被吩咐不得住在尼科波利斯,我就不住在那里。我被吩咐不得住在雅典,我就不住在雅典。我被吩咐不得住在罗马,我就不住在罗马。我被吩咐得住在狭小而岩石多的杰尔岛,我就住在那儿。但是杰尔岛的房子受到烟薰火燎,如果烟小一些我就会忍受着住下去。如果烟太大,我就会去另一所房子,到了那儿,再也没有什么威力可以叫我离开。我总是惦记着把门开着,在我高兴时就可以走出来,还可以到另一所适宜的房子里去隐居。这所房子在一切时候都向世人敞开。因为在那儿,除贴身的衣服之外,除自己的躯体之外,没有一个活着的人有任何可以凌驾于我的权力。斯多葛学派的这个学者说,如果你的处境大体上是令人不快的;如果你的房子烟薰火燎得太厉害,你务必得走出来,但是走出来时不要发牢骚、不要嘟哝或抱怨。平静地、满意地、高高兴兴地走出来,并且答谢神祇们。这些神出于她们极大的恩惠,敞开了死亡这个安全和平静的避风港,随时可以在人类生活充满风暴的海洋上接待我们。这些神准备了这个神圣的、不受侵犯的、巨大的避难所。它总是敞开着,随时可以走进去,完全把人类生活中的狂暴和不义排除在外,并且大得足以容纳一切愿意和不愿意到这儿来隐居的人。这个避难所剥夺了一切人一切抱怨的借口,甚至消除了这样一种幻想,即:人类生活中除了诸如人由于愚蠢和软弱而遭受的不幸之外还会有什么不幸。

      斯多葛学派的学者们,在他们的一些流传给我们的哲学片断中,有时谈到愉快甚至轻松地抛弃生命。我们认为,这些哲学家可能用这些段落来引诱我们相信他们的想象:无论什么时候,由于微小的厌恶和不适,人们可以带着嬉闹和任性的心情合宜地抛弃生命。爱比克泰德说:“当你同这样的人一起吃晚饭时,你为他告诉你有关他在迈西恩战争中的冗长的故事发牢骚。他说:‘我的朋友,在告诉了你我在这样的地方如何占领高地之后,我现在还要告诉你在另一个地方我是如何陷入包围之中的’。但是,如果你决意不再忍受他那冗冗的故事的折磨,就不去领受他的晚餐。如果领受了他的晚餐,你就找不到起码的借口来抱怨他讲那冗长的故事。这种情况和你所说人类生活中的邪恶是同一回事。不要埋怨不论什么时候你都有力量去摆脱的东西。”尽管表述的口气带有愉快甚至轻松的味道,然而,在斯多葛学派的学者们看来,在抛弃生命或继续生活下去之间的抉择,是一件需要极其严肃和慎重地去考虑的事情。在我们得到早先把我们放到人类生活中来的主宰力量明确无误地要我们抛弃生命的***之前,我们决不应该这样做。但是我们不仅仅在到了人生指定的和无法再延长的期限时,才认为自己受到这样的***。无论什么时候,主宰力量的天意已经把我们的生活条件从整体上变成合宜的抛弃对象而不是选择对象时,这个主宰力量为了指导我们的行为而给我们规定的伟大法则,就要求我们抛弃生命。那时,可以说我们听到了神明确无误地号召我们去这样做的庄严而又仁慈的声音。

      在斯多葛学派的学者看来,正是因为上述理由,离开生活,对一个智者来说,虽然是十分幸福的,但是这可能是他的本分;相反,继续生活下去,对一个意志薄弱者来说,虽然必定是不幸的,但是这可能是他的本分。如果在智者的处境中,天然是抛弃对象的情况多于天然是选择对象的情况,那么,他的整个处境就成为抛弃的对象。神为了指导他的行为而给他规定的准则,要求他像在特定的情况下所能做到的那样,迅速地离开生活。然而,甚至在他可能认为继续生活下去是合适的时候,他那样做也会感到非常幸福。他没有把自己的幸福寄托于获得自己所选择的对象或是回避自己所抛弃的对象,而总是把它寄托于十分合宜地作出取舍。他不把幸福寄托于成功,而把它寄托于他所作出的各种努力的合宜性。相反,如果在意志薄弱者的处境中,天然是选择对象的情况多于天然是抛弃对象的情况,那么,他的整个处境就成为合宜的选择对象,而继续生活下去就是他的本分。然而,他是不幸的,因为他不知道如何去利用那些情况。假使他手中的牌非常好,他也不知道如何去玩这些牌。而且,在游戏过程中或终结时,不管其结果以什么方式出现,他都不能得到任何真正的满足。

      虽然斯多葛学派的学者或许比古代任何其他学派的哲学家更坚定地认为,在某些场合,心甘情愿地去死具有某种合宜性,然而,这种合宜性却是古代各派哲学家们共同的说教,甚至也是只求太平不求进取的伊壁鸠鲁学派的说教。在古代各主要哲学派别的创始人享有盛名的时期;在伯罗奔尼撒战争期间和战争结束后的许多年中,希腊的各个城邦国家内部几乎总是被极其激烈的派别斗争搞得一片混乱,在国外,它们又卷入了极其残酷的战争。在这些战争中,各国不仅想占领或统治、而且想完全消灭一切敌国,或者,同样残酷地想把敌人驱入最坏的境地,即把他们贬为国内的奴隶,把他们(男人、妇女和儿童)像牲口一样出售给市场上出价最高的人。这些国家大都很小,这也很可能使它们往往陷入下述种种灾难之中。这种灾难,或许是它们实际上已经遭受的,或者起码是意欲加到自己的一些邻国头上去的。在这种风云变幻的处境中,最清白无辜而地位最高并担任最重要公职的人,也不能保障任何人的安全,即使他家里的人,他的亲戚和同胞,也总有一天会因为某种怀有敌意的激烈的派别斗争的广泛开展而被判处最残酷和最可耻的刑罚。如果他在战争中被俘,如果他所在的那个城市被占领,他就会受到更大的伤害和侮辱。但是,每个人自然而然地,更确切地说,必然地在自己的想象中熟悉了这种他预见到在他的处境中经常会遇到的灾难。一个海员不可能不常常想到:风暴、船只损坏、沉没海中,以及他自己在这种情况下所能有的感受和行动。同样,希腊的爱国者或英雄也不可能不在自己的想象中熟悉各种各样的灾难。他意识到自己的处境常常会,更确切地说,一定会使他遇到这些灾难。像一个美洲野蛮人准备好他的丧歌,并想好他落到敌人的手中,在他们无休无止的折磨以及所有旁观者的侮辱和嘲笑中死去时,如何行动那样,一个希腊的爱国者或英雄不可避免经常地用心考虑:当他被流放、被监禁、沦为奴隶、受到折磨、送上刑场时,他会受到些什么痛苦和应当如何行动。但是,各派的哲学家们,不但非常正确地把美德,即智慧、正直、坚定和克制行为,表述成很有可能去获得幸福甚至是这一生幸福的手段,而且把美德表述成必然和肯定获得这种幸福的手段。然而,这种行为不一定使这样做的人免除各种灾难,有时甚至使他们经受这些灾难——这些灾难是伴随国家事务的风云变幻而来的。因此,他们努力表明这种幸福同命运完全无关,或者起码在很大程度上同命运无关;斯多葛学派的学者们认为它们是同命运完全无关的,学院派和消遥学派的哲学家们认为它们在很大程度上是和命运无关的。智慧、谨慎和高尚的行为,首先是最有可能保障人们在各项事业中获得成功的行为;其次,虽然行为会遭到失败,但内心并不是没有得到什么安慰。具有美德的人仍然可能自我赞赏,自得其乐,并且不管事情是否如此糟糕,他可能还会感到一切都很平静、安宁和和谐。他也常常自信获得了每个有理智和公正的旁观者——他们肯定会对他的行为表示钦佩,对他的不幸表示遗憾——的热爱和尊敬,并以此来安慰自己。

       同时,这些哲学家努力表明,人生易于遭受到的最大的不幸比通常所设想的更容易忍受。他们努力指出那种安慰,即一个人在陷入贫困、被流放、遭到不公正的舆论指责、以及在年老体衰和临近死亡时双目失明或失去听觉的情况下劳动时,他还能得到的那种安慰。他们还指出了那种需要考虑到的事情,即在极度的痛苦甚至折磨中、在疾病中、在失去孩子以及朋友和亲人等死亡时所感到的悲伤中,可能有助于保持一个人的坚定意志的那些需要考虑到的事情。古代哲学家们就这些课题撰写的著作中流传到现在的几个片断,或许是最有教益和最有吸引力的古代文化遗产。他们学说中的那种气魄和英雄气概,和当代一些理论体系中的失望、悲观、哀怨的调子形成了极好的对照。

       但是,当古代的这些哲学家努力用这种方法提出各种需要考虑的事情——它们能以持久的耐心,如同弥尔顿所说的能以三倍的顽强,来充实冥顽不灵的心胸——的时候,他们同时也以极大的努力使他们的追随者们确信:死没有什么也不可能有什么罪恶;如果他们的处境在某些时候过于艰难,以致他们不能恒久地忍受,那么,办法就在身边,大门敞开着,他们可以愉快地毫无畏惧地离开。他们说,如果在这个世界之外没有另一个世界,人一死就不存在什么罪恶;如果在这个世界之外另有一个世界,神必然也在那个世界,一个正直的人不会担心在神的保护下生活是一种罪恶。总之,这些哲学家准备好了一首丧歌——如果我可以这样说的话——希腊的爱国者和英雄们在适当的场合会使用这首歌;我想必须承认,斯多葛学派各个不同的派别已经准备好更为激越和振奋人心的歌。

      然而,自杀在希腊人中间并不多见,除了克莱奥梅尼之外,我现在想不起还有哪一个非常著名的希腊爱国者或英雄亲手杀死自己。阿里斯托梅尼之死和埃阿斯之死一样,发生在真实历史时期以前很久。众所周知的地米斯托克利之死的故事虽然发生在真实历史时期,但是这个故事带上了种种富有浪漫情调的特征。在其生平普卢塔克已作记述的所有那些希腊英雄中,克莱奥梅尼似乎是唯一用自杀这种方式结束生命的人。塞拉门尼斯、苏格拉底和福基翁,他们当然不乏勇气去使自己遭受监禁之苦并心平气和地服从自己的同胞们不公正地宣判的死刑。勇敢的欧迈尼斯听任自己被叛变的士兵交给敌人安提柯,并挨饿致死而没有任何暴力反抗的企图。被梅塞尼亚斯监禁起来的这个勇敢的哲学家,被丢入地牢,并且据说是被秘密毒死的。确实,有几个哲学家据说是用自杀这种方式结束生命的,但是有关他们生平的记述十分拙劣,因而涉及他们的大部分传说很难相信。对于斯多葛学派的学者芝诺之死有三种不同的记述。一种记述是:在身体非常健康地活了98岁之后,他在走出自己讲学的书院时忽然跌倒在地,虽然他除了一个手指骨折或脱臼之外没有受到任何别的伤害,他还是用手捶击地面,并用欧里庇特斯笔下的尼俄柏的口气说道:“我来了,为什么你还叫我?”然后立刻回家,上吊身死。在年事已高时,一个人会认为他只具备一丁点儿继续生活下去的耐心。另一种记述是:也是在98岁的高龄,由于同样一种偶然事件,他绝食而死。第三种记述是:他在72岁的那一年寿终。这是记述的三种死活中可能性最大的一种,也被一个同时代的权威证实,此人在当时必定有一切机会去很好地了解真情,他叫珀修斯,原来是一个奴隶,后来成为芝诺的朋友和门徒。第一种记述是泰尔的阿波罗尼奥斯作出的,他大约在奥古斯都、凯撒统治时期、在芝诺死后的二、三百年期间享有盛名。我不知道谁是第三种记述的作者。阿波罗尼奥斯本人是斯多葛学派的一个学者,他可能认为,这会给大谈自愿结束生命,即用自己的手自杀的派别的创立者带来荣誉。文人们,虽然在他们死后人们常常比他们同时代的那些显赫的王侯或政治家更多地谈到他们,但是,在他们活着的时候,却通常很不引人注目,无足轻重,因此同时代的历史学家们很少记述他们的奇异的经历。为了满足公众们的好奇心,也因为没有权威性的文献可以证实或推翻有关他们的叙述,后来的一些历史学家们,似乎常常按照他们自己的想象来塑造这些文人,而且几乎总是大量地夹带着一些奇迹。就芝诺的情况来说,这些奇迹虽然没有得到权威人物的证实,但是,似乎压倒了得到最好证实的那些可能发生的情况。第欧根尼·拉尔修显然认为阿波罗尼奥斯的记述更好。卢西安和拉克坦提乌斯似乎既相信老死的记述也相信自杀的记述。

      自杀的风气显然在骄傲的罗马人中间比在活跃的、机灵的、应变力强的希腊人中间更为盛行。即使在罗马人中间,这种风气似乎在早期以及在那个被称为这个共和国讲究德行的时代也未形成。通常所说的雷古卢斯之死的故事虽然可能是一种传说,但也决不会是虚构的,人们推测,某种耻辱会落到那个耐心地忍受着据说是迦太基给他的那种折磨的英雄的身上。我认为,在共和国的后期,这种耻辱会伴随着这种屈从。在共和国衰落之前的各种内战中,所有敌对政党中的许多杰出人物,宁愿亲手了结自己,而不愿落入自己的敌人之手。为西塞罗所颂扬而为凯撒所指责的加图之死,或许成为举世瞩目的这两个最伟大的倡导者之间一个非常重大的争论问题,它为自杀这种死法打上了某种光辉的印记。这种死法其后似乎延续了好几个时代。西塞罗的雄辩胜过凯撒。赞美之声完全盖住了责备之声,其后好几个时代的自由爱好者把加图看成是最可尊敬的共和党殉难者。里茨红衣主教评论说:一个政党的领袖可以做他乐意做的任何事情,只要他保持自己朋友们的信任,就决不会做错事。加图的显赫地位使他在若干场合有机会体验这条格言的真实性。加图,除了具有其它一些美德之外,似乎是一个贪杯的人。他的敌人指责他是酒鬼。但是,塞内加说:无论谁反对加图的这个缺点,他将会发现:纵酒过度比起加图会沉缅于其中的任何其它邪恶来,更容易被证明是一种美德。

      在君主的属下,这种死法似乎在很长一段时期非常流行。在普林尼的书信中,我们见到这样一段记载:一些人选择这种死法,是出于虚荣和虚饰,而不是出于即使在一个冷静和明智的斯多葛派学者看来也是合宜或必然能成立的某种动机。即使是很少步这种风气之后尘的女士们,似乎也经常在完全没有必要的情况下选择这种死法。例如,孟加拉的女士们在某些场合伴随她们的丈夫进入坟墓。这种风气的盛行必定造成许多在其它情况下不会发生的死亡。然而,人类最大的虚荣心和傲慢所能引起的一切毁坏,或许都没有这样大。

      自杀的原则,即在某些场合可能开导我们,把这种激烈行为看成是一种称许和赞同对象的原则,似乎完全是哲学上的某种巧妙发挥。处于健全和完好状态的天性似乎从来不驱使我们自杀。确实,有某种消沉(人类天性在其它各种灾难中不幸容易发生的一种病态)似乎会带来人们所说的那种对于自我毁灭的不可抗拒的爱好。在常常从外表看来是非常幸运的情况下,而且有时尽管当事人甚至还具有极为严肃并给人以深刻印象的宗教感情,这种病态,众所熟知,仍把它那不幸的受害者赶到这种致命的绝境。用这种悲惨的方法结束生命的那个不幸的人不是责备的合宜对象,而是同情的合宜对象。试因在他们不应得到人间的一切惩罚时惩罚他们同不义一样荒谬。惩罚只能落在他们幸存在人间的朋友们和亲戚们身上,这些朋友和亲戚总是完全无罪的,而且,对他们来说,他们的亲友这样不光彩地死去必然只是一个非常重大的灾难。处在健全和完好状态中的天性,促使我们在一切场合回避这种不幸,在许多场合保护自己对抗这种不幸,虽然自己在这种保护中会遭到危险,甚或一定会丧生。但是,当我们既无能力保护自己免遭不幸,也没有在这种保护中丧生时,没有哪种天性中的原则,没有哪种对想象中的那个公正的旁观者的赞同的关注、对我们心中的那个审判员的判断的关注,似乎会号召我们用毁灭自己的方法去逃避这种不幸。只不过是我们自己脆弱的意识,我们无法以适当的勇气和坚定去忍受这种灾难的意识,促使我们去下这种自杀的决心。我不记得读到过或听说过,一个美洲野蛮人,在被某个敌对部落抓住并准备关押起来时就自杀身死,以免其后在折磨中,在敌人的侮辱和嘲笑中死去。他勇敢地忍受折磨,并且以十倍的轻视和嘲笑来回击敌人给予他的那些侮辱。他把这些引以为荣。

      然而,对于生和死的轻视,同时,对于天命的极端顺从;对于眼前的人类生活中所能出现的每一件事表示十分满足,可以看成是斯多葛学派的整个道德学说体系赖以建立的两个基本学说。那个放荡不羁和精神饱满,但常常是待人苛刻的爱比克泰德,可以看成是上述前一个学说的真正创导者;而那个温和的、富有人性的、仁慈的安东尼努斯,是后一个学说的真正倡导者。

      厄帕法雷狄托斯的这个解放了的奴隶,在年轻时曾遭受某个残暴的主人的侮辱,在年老时,因为图密善的猜疑和反复无常而被逐出罗马和雅典,被迫住在尼科波利斯,并且无论何时都可以被同一暴君送去杰尔岛,或者处死,只是靠他抱有对人生的最大的轻视心情,才能保持自己内心的平静。他从来不过于兴奋,相应地,他的言辞也不过于激昂。他声称人生的一切快乐和痛苦都无关紧要和无所谓。

      性情善良的皇帝,世界上全部开化地区的权力至高无上的君主,当然没有什么特殊的理由去抱怨自己所得到的统治地位,他喜欢对事物的正常进程表示满意,甚至喜欢指出一般观察者通常看不出的一些优美之处。他说:在老年和青年这两种处境中,存在某种合宜的甚至是迷人的美妙之处;前者的虚弱和衰老同后者的风华正茂和精神饱满一样,都是适合于自然本性的。像青年是儿童的结局,成年是青年的结局一样,死亡对老年人来说也正是一种恰当的结局。他在另一场合说:像我们平常说医生吩咐这样一个人去骑马,或去洗冷水浴,或去赤脚走路那样,我们应当说,神这个宇宙伟大的主宰和医生,吩咐这样一个人生病,截去一部分肢体、或者失去一个孩子。根据日常生活中医生的处方,病人吞咽了一服又一服苦涩的药剂,经受了一次又一次痛苦的手术。然而,正是由于抱着可以康复这个很渺茫的希望,病人乐意地忍受着一切。同样,病人希望神这个伟大的医生的最苛刻的处方有助于自己的健康和自己最终的幸运和幸福。他可能充分相信:对全人类的健康、繁荣和幸福来说,对推行和完成邱必特伟大的计划来说,这些处方不仅是有益的,而且是必不可少的。如果不是这样,宇宙之主就不会开出这些处方。这个无所不知的造物主和指导者就不会容忍这些事情发生。像宇宙中所有的甚至是最小的相辅相成的事物彼此非常相称一样,像它们都有助于组成一个巨大的、互相联系的体系一样,一切事件,甚至表面看来毫无意义的一系列接踵而来的事件,组成了各种因果关系的大锁链中的一部分,并且是必要的一部分。这些因果关系无始无终,并且由于它们都必然地来自整个宇宙原来的安排和设计,因此,它们不仅对宇宙的繁荣昌盛来说,而且对它的延续和保存来说,都是必需的。无论谁不真诚地接受落到他身上的任何事情,无论谁对落到自己身上的任何事情感到遗憾,无论谁希望这种事情不要落到自己身上来,谁就希望在延续和保存整个宇宙有机体的情况下,去阻止宇宙这架机器的运转,去粉碎这条连续的大锁链;谁就希望为了自己的一些微小的便利,去扰乱和破坏整个世界这部机器的运转。他在另一个地方说:“啊!世界!对你来说是相宜的一切事情对我来说也是相宜的。没有什么对你来说是及时的事情,对我来说是太早了或太迟了。四季更迭带来的一切对我来说都是自然的果实。听凭你的摆布就是一切,投身于你那整体之中就是一切,为了你的正常运转就是一切。有个人说,啊!可爱的塞克罗普斯城。为什么你不说,啊!可爱的天堂?”

      根据这些非常卓越的学说,斯多葛学派的学者,或者起码是斯多葛学派的某些学者,企图演绎出他们的全部怪论。

      斯多葛学派的智者尽力去理解宇宙这个伟大主宰的观点,并且尽力用这位神所用的那种眼光来看待各种事情。但是,按照宇宙这个伟大主宰的安排顺序出现的各种各样的事件,在我们看来是无关紧要的或者事关重大的事情,对这个伟大的主宰本人来说,则如同蒲柏先生所说的那样,像肥皂泡破灭一样寻常;并且,打个比方说,一个世界的毁灭也是这样,它们同样是他从开天辟地起就已安排好的大锁链中的一些组成部分,都是同一种准确的智慧、同一种普施天下的和无边无际的仁慈的结果。同样,对斯多葛学派的智者来说,所有这些不同的事件都是完全一样的。确实,在这些事件的进程中,有一小部分是指定由他自己略加控制和支配的。在这一部分事件中,他尽其所能地做出合宜的行动,并且按照他所了解的向他发出的那些指令行事。但是,他对自己极其真诚的努力是得到成功还是失败,并不挂虑或深切关注。那一小部分事件,他承担一定责任的那一小部分体系,是进展得非常顺利还是完全遭到失败,对他来说是完全无关紧要的。如果这些事件完全听凭他来安排,那么,他就会从中选择一些并抛弃一些;但是,由于这些事件并不是由他来安排的,所以,他信任一个卓越的智者,并且对下述情况感到十分满意,即,所发生的事件(无论它可能是什么),正是那种如果他知道了事情的一切联系和因果关系后,就会极其真挚和热诚地希望它发生的事件。在这些原则的影响和指导下,他做的任何事情都是一样完美的。当他伸出自己的手指来表示这些手指通常用来做的什么事情时,他所完成的一个行动,在各方面都同他为报效自己的祖国而献出生命这个行动一样具有价值,一样值得称赞和夸奖。像对于宇宙的这个伟大主宰来说,最大限度地行使他的权力和些微行使他的权力,一个世界的缔造和毁灭以及一个肥皂泡的形成或破灭,都同样轻而易举、同样值得称赞、同样是同一种非凡的智慧和仁慈的结果那样,对斯多葛学派的智者来说,我们所说的高尚行为,同微不足道的举动相比,并不需要作更大的努力,前者和后者同样轻而易举,完全是从同一些原则出发,并没有什么地方具有较大的价值,也不该受到较多的称赞和夸奖。

      由于所有那些达到了这种尽善尽美的境界的人都是同样幸福的,所以,所有那些稍有不足的人,不管他们如何接近这种完美的境界,都是同样不幸的。斯多葛学派的学者说,因为那个仅仅在水下一英寸的人同那个在水下一百码的人一样不能进行呼吸,所以,那个并没有完全克制自己个人的、局部的和自私的***的人,那个除了追求一般的幸福之外还有别的急切的欲望的人,那个由于切望满足个人的、局部的和自私的***而陷入不幸和混乱之中,而未能完全跨出这种深渊的人,同那个远离这种深渊的人一样不能呼吸那种自由自在的空气,不能享受智者的那种安全和幸福。由于这个智者的所有行动都是尽善尽美的,而且是同样完美,所以,所有那些并没有达到这种大智大慧境界的人都是有缺陷的,并且像斯多葛学派的学者们所自称的那样,有着同样的缺陷。他们说,因为某一真理不会比别的什么真理具有更大的正确性,某种谬误不会比别的什么谬误具有更大的错误,所以,一种光荣的行为不会比别的光荣行为具有更大的荣誉,一种可耻的行为也不会比别的可耻行为具有更大的耻辱。因为打靶时打歪一英寸的人同打歪一百码的人一样都没有打中靶子,所以,在我们面前不合宜地并没有充分理由地做出了对我们来说是毫无意义的行为的人,和在我们面前不合宜地并没有充分理由地做出了对我们来说是意义重大的行为的人,具有同样的错误。例如,不合宜地并没有充分理由地杀死了一只公鸡的人,和不合宜地并没有充分理由地杀害了自己父亲的人,具有同样的过错。

      如果这两个怪论中的前一个似乎全然是一种曲解,那么,第二个怪论显然过于荒唐,不值得对它作认真的考察。它确实十分荒唐,因而人们无法不怀疑是否在某种程度上被误解或误传了。无论如何,我不能使自己相信:像芝诺或克莱安西斯这样据说是极为朴实和具有卓越辩才的人,会是斯多葛学派的这些或其它大部分怪论的创造者。这些怪论通常只是离题的诡辩,几乎不能给他们的理论体系带来什么荣誉,因而我不准备进一步加以阐述。我倾向于把这些怪论归在克里西波斯名下,的确,他是芝诺和克莱安西斯的门徒和追随者,但是,从所有流传到现在的有关他的著作看来,他似乎只是一个辩证法的空谈家,缺乏任何情趣和风采。他可能是第一个把他们的学说改编成具有矫揉造作的定义的学院式的或技术性体系的人,他的这种做法对于灭绝可能存在于任何道德学说或形而上学学说中的良知,或许是一种最好的权宜之计。这样一个人,很可能被人认为是过于刻板地曲解了他的老师们在描述具有完善美德的人的幸福以及任何缺乏这种品质的人的不幸时所作的那些生动表述。

      一般地说,斯多葛学派的学者似乎已经承认,在未能具有完美的德行和幸福的人中,有一些可能有一定程度的成就。他们根据这些人所取得成就的大小把他们分成不同的类型;他们不把一些有缺陷的德行——他们设想这些人是能够实行的——称为正直的行为,而称为规矩、适当、正派和相称的行为,对这些行为可以加上一个似乎合理的或很可能合理的理性名称,西塞罗用拉丁文officia来表达,而塞内加则(我认为更加正确地)用拉丁文conuenientia来表达。有关那些不完美的但是可以做到的德行的学说,似乎构成了我们可以称之为斯多葛学派的实用道德学的学说。这是西塞罗写的《论责任》一书的主题。据说,另外有一本马库斯·布鲁图所写的有关这个主题的书,但是该书今天已经失传。

      造物主为了引导我们的行动而勾画出来的方案和次序,似乎和斯多葛派哲学所说的完全不同。

      造物主认为,那些直接影响到多少由我们自己操纵和指导的那一小部分范围的事件,那些直接影响到我们自己、我们的朋友或我们国家的事件,是我们最关心的事件,是极大地激起我们的欲望和厌恶、希望和恐惧、高兴和悲伤的事件。如果这些***过于强烈——它们很容易达到这样的程度——造物主就会适当地给予补救和纠正。真正的、甚或是想象的那个公正的旁观者,自己心中的那个伟大的法官,总是出现在我们面前,威慑这些***,使它们回到那种有节制的合宜的心情和情绪中去。

      如果尽管我们竭尽全力,所有那些能影响我们所管理的那一小部分范围的事件仍然产生出极为不幸的、具有灾难性的结果,造物主就决不会不

      目前的日期/时间是周一 十一月 25, 2024 10:37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