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法家的基本理念
作者:秦皇汉武 文章发于:新法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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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法家,是在中国复兴大潮中涌现的一种新的文明理念。
中国新法家,基于对中国文明史的重新认识而产生。
这种重新认识,其基础理念是:中国文明,是世界文明中极具特色的独特文明体系;在漫长的发展历史中,中国文明发生了沉沦式的演变;演变的结局是:博大综合的文明体系被生命力最为衰微的儒家文化所取代,以诸子百家为生命形式的综合文明严重萎缩,生命力最为强盛的法家体系,沦为封建专制的卑微工具,从而导致中国国民精神的严重衰退;中国古代文明中,最有价值的理念体系,是诞生于春秋战国并在秦汉两代历经三百余年(秦孝公到汉宣帝)实践的法家体系;所谓法家体系,是以先秦法家为轴心,以兵家、墨家、纵横家与农家、水家、工家等诸多实用学派为大同盟的中国强势文明系统;这种法家体系,是中国古代最成熟最辉煌的价值观体系,其求变图存的改革理念,求真务实的实践能力,强健昂扬生命状态,强势生存的价值取向,关注民生的治世主张,以国家兴亡为己任的人格魅力,力求领先时代潮流的创造精神,震古烁今的历史业绩等等等等,都远远超越了基于复辟根基而产生的儒家体系,是中国文明体系中最为灿烂的奇葩,也是最具继承性的历史遗产;中国民族要实现真正复兴,必须以复兴先秦文明的轴心——法家体系为历史条件,建立真正符合中国历史传统又符合今日国情的新文明体系。
是故,中国新法家理念应时而生。
中国新法家的核心理念之一是:人类文明史是渐进的历史过程,各个民族的文明史也是渐进的过程,它需要耐心,更需要饱满昂扬的生命状态,做持久的努力奋争;以国家形式为载体的文明发展,不可能抛弃本民族悠久的历史传统;任何民族在任何时代,都必须在自己的文明历史中发掘最有价值的文明遗产,结合当代历史潮流而形成最具有推进力的社会价值体系;以中庸、忠恕为世界观基础的儒家体系,完全不具备当代中国民族所需要的昂扬强健特质;百年中国,备受欺凌,其最深刻最本质的原因,是中国文明体系综合症所导致的国民精神萎缩,而绝不仅仅是单纯的生产力问题;半个多世纪以来,中国发生历史巨变的最根本原因,在于中国***以民族大义激发凝聚了中国民族的强势生存精神,中国民族真正挺起了脊梁,在血与火、贫困与灾难中接受了极其残酷地挑战,才昂昂然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历史告诉我们,国家与民族的生命力,首先取决于国家与民族的生命状态;数十年前,***的一段话所勾勒的中国民族的强势生存精神——我们中华民族有同自己的敌人血战到底的气概,有在自力更生的基础上光复旧物的决心,有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能力——何其慷慨雄壮!这种硬骨铮铮的强势生存精神,正是中国法家体系的最核心理念与最辉煌篇章;只有全面发掘、全力翻新以战国法家为核心的法家体系,并注入当代文明的新鲜血液,中国才有最为强劲的精神动力。
中国新法家的核心理念之二是:中国民族具有悠久的“一”崇拜传统,具有悠久的反多头政治传统,具有极其强大的统一国家传统,这是历史给我们遗留的文明现实;中国有过分裂与多头分治的历史现实,但是从来没有过多头分治的价值观念;这种强大的“一”传统,曾经长期地牢固地凝聚了我们这个多民族国家,使中国文明在辽阔的国土上汪洋恣肆地发展壮大,使中国在最衰弱的时代艰难维护了文明的延续;这种传统,曾经带给我们无尽的光荣与辉煌,我们没有理由责备历史形成的传统,也不可能一朝改变这种传统;唯其如此,新法家主张:正视中国国情,以经济文化发展为相当历史阶段的核心使命,政治文明渐进化,不追求西方式的民主政治,允许在历史的脚步中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政治文明体系。
中国新法家的核心理念之三是:中国人要对世界保持清醒地认识,不能盲从,不能重蹈前苏联被西方肢解的惨痛覆辙;当代西方民主,是一种以金钱和掠夺为基础的职能分权代议制民主,它通过将民众原子化与整体无意识化,从而实现了资本统治;这种民主形式,既不适合中国现实,更不适合中国历史传统;中国政治文明体系的最终成熟,是一个艰难地长期地发展过程,我们既要吸取西方有价值的东西,更要寻找那种能与中国传统与现实相结合的东西;这种兼容不同文明而做出最出色的历史选择的本领,是中国文明的先天优势,也是中国文明的又一个强大传统;我们要对中国文明的化解能力有最充分地自信心,要有古典法家的在实践中磨合创造新制度的历史精神。
中国新法家的核心理念之四是:人本精神的最终体现,是人的自由平等;自由平等的实现途径不是一条路,西方的道路不是唯一的正确的道路;只要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明确地提出这样的历史目标,我们就要允许历史所需要的必须时间来实现这个目标。
中国新法家的核心理念之五是:中国要建立法制社会,不能全盘照搬西方法制理论体系,而要在中国法制传统的基础上推陈出新,创造既具有时代进步性又具有中国文明特色的法制体系;要实现这个伟大的目标,首先得承认先秦法家体系的文明价值与历史作用,辛勤发掘,努力整理,翻新出新的中国法学理论体系;先秦法家具有完整严密的理论体系,比同时代的儒家的言论式记载与整理编辑文化成果,具有不可同日而语的原创价值;《法经》、《商君书》、《韩非子》、《黄帝四经》等,都是最为宝贵的历史遗产。
综上所述,中国新法家的自我定义是:新法家是坚持民族文明复兴的立场,立足发掘中国先秦法家体系的文明价值,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未来法制框架,探索中国发展道路的当代学派。
一个伟大的民族,必然是一个清醒的民族。
一个伟大的国家,必然是一个清醒的国家。
而清醒的声音,是一个民族的最强音!
对于一个民族,最大的勇气是什么?最大的清醒是什么?是抛弃曾经的腐朽价值体系,是发掘被历史烟雾湮没的优秀文明传统,是重塑必须重塑的新文明体系。虽然道路漫长,我们不可能对样样事情提出具体主张,但我们相信,只要我们有认真地探索精神,道路就在我们脚下……
作者:秦皇汉武 文章发于:新法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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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法家,是在中国复兴大潮中涌现的一种新的文明理念。
中国新法家,基于对中国文明史的重新认识而产生。
这种重新认识,其基础理念是:中国文明,是世界文明中极具特色的独特文明体系;在漫长的发展历史中,中国文明发生了沉沦式的演变;演变的结局是:博大综合的文明体系被生命力最为衰微的儒家文化所取代,以诸子百家为生命形式的综合文明严重萎缩,生命力最为强盛的法家体系,沦为封建专制的卑微工具,从而导致中国国民精神的严重衰退;中国古代文明中,最有价值的理念体系,是诞生于春秋战国并在秦汉两代历经三百余年(秦孝公到汉宣帝)实践的法家体系;所谓法家体系,是以先秦法家为轴心,以兵家、墨家、纵横家与农家、水家、工家等诸多实用学派为大同盟的中国强势文明系统;这种法家体系,是中国古代最成熟最辉煌的价值观体系,其求变图存的改革理念,求真务实的实践能力,强健昂扬生命状态,强势生存的价值取向,关注民生的治世主张,以国家兴亡为己任的人格魅力,力求领先时代潮流的创造精神,震古烁今的历史业绩等等等等,都远远超越了基于复辟根基而产生的儒家体系,是中国文明体系中最为灿烂的奇葩,也是最具继承性的历史遗产;中国民族要实现真正复兴,必须以复兴先秦文明的轴心——法家体系为历史条件,建立真正符合中国历史传统又符合今日国情的新文明体系。
是故,中国新法家理念应时而生。
中国新法家的核心理念之一是:人类文明史是渐进的历史过程,各个民族的文明史也是渐进的过程,它需要耐心,更需要饱满昂扬的生命状态,做持久的努力奋争;以国家形式为载体的文明发展,不可能抛弃本民族悠久的历史传统;任何民族在任何时代,都必须在自己的文明历史中发掘最有价值的文明遗产,结合当代历史潮流而形成最具有推进力的社会价值体系;以中庸、忠恕为世界观基础的儒家体系,完全不具备当代中国民族所需要的昂扬强健特质;百年中国,备受欺凌,其最深刻最本质的原因,是中国文明体系综合症所导致的国民精神萎缩,而绝不仅仅是单纯的生产力问题;半个多世纪以来,中国发生历史巨变的最根本原因,在于中国***以民族大义激发凝聚了中国民族的强势生存精神,中国民族真正挺起了脊梁,在血与火、贫困与灾难中接受了极其残酷地挑战,才昂昂然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历史告诉我们,国家与民族的生命力,首先取决于国家与民族的生命状态;数十年前,***的一段话所勾勒的中国民族的强势生存精神——我们中华民族有同自己的敌人血战到底的气概,有在自力更生的基础上光复旧物的决心,有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能力——何其慷慨雄壮!这种硬骨铮铮的强势生存精神,正是中国法家体系的最核心理念与最辉煌篇章;只有全面发掘、全力翻新以战国法家为核心的法家体系,并注入当代文明的新鲜血液,中国才有最为强劲的精神动力。
中国新法家的核心理念之二是:中国民族具有悠久的“一”崇拜传统,具有悠久的反多头政治传统,具有极其强大的统一国家传统,这是历史给我们遗留的文明现实;中国有过分裂与多头分治的历史现实,但是从来没有过多头分治的价值观念;这种强大的“一”传统,曾经长期地牢固地凝聚了我们这个多民族国家,使中国文明在辽阔的国土上汪洋恣肆地发展壮大,使中国在最衰弱的时代艰难维护了文明的延续;这种传统,曾经带给我们无尽的光荣与辉煌,我们没有理由责备历史形成的传统,也不可能一朝改变这种传统;唯其如此,新法家主张:正视中国国情,以经济文化发展为相当历史阶段的核心使命,政治文明渐进化,不追求西方式的民主政治,允许在历史的脚步中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政治文明体系。
中国新法家的核心理念之三是:中国人要对世界保持清醒地认识,不能盲从,不能重蹈前苏联被西方肢解的惨痛覆辙;当代西方民主,是一种以金钱和掠夺为基础的职能分权代议制民主,它通过将民众原子化与整体无意识化,从而实现了资本统治;这种民主形式,既不适合中国现实,更不适合中国历史传统;中国政治文明体系的最终成熟,是一个艰难地长期地发展过程,我们既要吸取西方有价值的东西,更要寻找那种能与中国传统与现实相结合的东西;这种兼容不同文明而做出最出色的历史选择的本领,是中国文明的先天优势,也是中国文明的又一个强大传统;我们要对中国文明的化解能力有最充分地自信心,要有古典法家的在实践中磨合创造新制度的历史精神。
中国新法家的核心理念之四是:人本精神的最终体现,是人的自由平等;自由平等的实现途径不是一条路,西方的道路不是唯一的正确的道路;只要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明确地提出这样的历史目标,我们就要允许历史所需要的必须时间来实现这个目标。
中国新法家的核心理念之五是:中国要建立法制社会,不能全盘照搬西方法制理论体系,而要在中国法制传统的基础上推陈出新,创造既具有时代进步性又具有中国文明特色的法制体系;要实现这个伟大的目标,首先得承认先秦法家体系的文明价值与历史作用,辛勤发掘,努力整理,翻新出新的中国法学理论体系;先秦法家具有完整严密的理论体系,比同时代的儒家的言论式记载与整理编辑文化成果,具有不可同日而语的原创价值;《法经》、《商君书》、《韩非子》、《黄帝四经》等,都是最为宝贵的历史遗产。
综上所述,中国新法家的自我定义是:新法家是坚持民族文明复兴的立场,立足发掘中国先秦法家体系的文明价值,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未来法制框架,探索中国发展道路的当代学派。
一个伟大的民族,必然是一个清醒的民族。
一个伟大的国家,必然是一个清醒的国家。
而清醒的声音,是一个民族的最强音!
对于一个民族,最大的勇气是什么?最大的清醒是什么?是抛弃曾经的腐朽价值体系,是发掘被历史烟雾湮没的优秀文明传统,是重塑必须重塑的新文明体系。虽然道路漫长,我们不可能对样样事情提出具体主张,但我们相信,只要我们有认真地探索精神,道路就在我们脚下……